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在XX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XX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牢记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发展大局,突出民生重点,依法履职行权,为推动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    审议决定重大事项  

坚持“议大事、抓重点”的原则,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长远性、根本性、全局性的工作,依法行使审议决定权。一是发扬求真务实作风,从实审议计划财政执行密切关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先后召开了3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从实审议决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等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力促我市经济良性运行、社会协调发展。2013年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踊跃审议发言,一致要求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立足我市煤矿整治整合、财政收入减少的实情,彻底挤干财政收入水分,真正做实财政收入,坚持按“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严格控制财政支出,量力使用财政资金,确保我市2013年财政收支平衡;
同时,要求市政府既要高度关注新一轮的财税体制改革,把握新的政策机遇,积极培植新的财源,又要加强税费征收力度,做到依法应收尽收,确保我市经济良性发展。
二是着眼城市长远发展,科学审议《城市总规》修编。规划是建设的龙头,规划引领作用发挥得好,城市建设档次就高。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对《城市总规》修编工作高度重视,首次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就是市政府提交的《耒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4—2015)(2012年修改版)》。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既立足当前现状,又着眼长远发展,向市政府提出了20多条具有建树性的修改意见,并要求市政府继续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反复科学论证,进一步对《城市总规》进行补充、完善、修正,确保《城市总规》的前瞻性、科学性。三是采取集体票决方式,民主审议重点项目立项。对财政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立项的审议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首次采用票决方式,坚持集体行权,充分发扬民主,切实尊重每个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愿。2013年,先后召开了2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立项审查的循环经济产业园、耒水新城工程项目、友谊新城廉租房二期项目、城区垃圾站及公厕建设、X018线改造工程等重点项目,进行了民主审议和集体票决。其中,一个财政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因考虑我市2013年财政资金异常紧张,市人大常委会暂时没有批准,建议市政府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等来年我市财政形势好转之后,再作立项安排。

二、积极履行监督职能  

围绕人民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较好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是围绕发展,加强工作监督。综合运用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调研等多种监督方式,先后对事关我市长远发展和人民根本利益的煤矿整治整合、城市建设及管理、学前教育、城市排污系统规划及建设、采煤沉陷综合治理、“两庭”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安全等工作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市政府及职能部门搞好相关工作,推动了我市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尤其是对煤矿整治整合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密切关注,多次组织对其进行视察、听取汇报,要求市政府一方面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常态化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巩固煤矿整治整合的成果;
另一方面要积极创造条件,帮助整治整合到位的煤矿企业尽快复工复产,促使推进了我市2013年的这项中心工作和任务。
二是着眼法治,强化法律监督
立足民主法治建设,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不断加强法律监督。2013年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与上级人大上下联动对《义务教育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进行了执法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市政府优先保障教育经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缓解城区教学大班额问题,充分保障适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按照上级人大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开展“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三湘农民健康行”等专项法律监督活动,确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其中,为顺应广大市民对安全农产品的需求,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开展了一次专题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尽快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工作。另外,加强对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促使其规范制定“红头文件”,坚持依法行政,推动了我市民主法治建设。三是立足民利,重视信访监督结合信访抓监督,真情实意为群众排忧,真抓实干为百姓解难。2013年,按照“关注民生抓信访、抓好信访护民权”的思路,坚持“有访必接、有疑必答、有难必解”的原则,先后接待人民群众来访1226人次,批复人民群众来信256件,督办人民群众诉案39起,95%以上得到妥善解决,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    依法搞好人事任免  

人事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之一。市人大常委会对人事任免工作高度重视,始终做到了依法规范。一是不断完善任免办法。根据《宪法》、《组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总结学习历届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的经验,对《耒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进一步进行了修改完善。该办法对法律考试、任前表态、投票表决、颁发任命书等任免程序一一作了明确的规定,使人事任免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二是依法开展人事任免。2013年是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的开局之年,搞好人事任免工作责任重大。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新修改的《人事任免办法》,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结合的原则,共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2名,其中任命人大常委会办委室正、副主任10名,政府组成单位法定负责人27名,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及人民陪审员61名,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4名,从组织上保证了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  

四、认真开展代表工作  

把密切联系代表、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行权,努力增强代表工作实效。一是督办代表议案建议。议案和建议是人大代表建言献策、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有效形式,也是反映人民群众呼声和要求的重要载体。市十六届人大一、二次会议共收到代表议案和建议95件,涉及经济、社会、民生等各个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及时进行整理归类,尽快召开代表议案和建议交办大会,依法向“一府两院”进行了交办。交办后,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加强督办工作,进一步改进督办方式,领导带头督办,工委跟踪督办,代表参与督办,突出了督办重点,确保了办理成效。2013年8月下旬—9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分成多个组,先后对议案和建议进行现场督办,重点对尽快启动耒阳老大桥改造扩建、拆除天桥工程、在城区增设电子监控、解决“三无人员”医疗救助等议案和建议进行了督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得到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认可。二是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从保障和促使代表履职行权出发,多次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为代表执行职务搭建平台、创造条件,较好发挥了人大代表的作用。2013年11月,根据上级人大的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按照轻车简从的原则,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开展了集中视察活动,以“推动项目建设,促进发展大局”为议题,分成五个视察小组,对保障房建设、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及“平安城市”工程建设、城区扩容增校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煤矿整治整合等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察看和集中审议,围绕视察内容,代表积极发言,向市政府提出了30多条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展示了代表较强的参政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代表沟通联系。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联系代表、服务代表是人大常委会一项重要工作。为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制定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方案》,积极主动开展“双联”工作,加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定期对代表进行走访,征求代表对全市发展、民生以及人大工作等方面的意见;
坚持定期为代表寄送《人大常委会公报》、《中国人大》、《人民之友》等各种资料和报刊杂志,畅通了代表沟通联系的渠道,保障了代表对人大工作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五、注重加强自身建设  

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积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一是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从工作实际出发,依法大胆创新,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一方面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人事任免、专项工作评议等人大监督办法;
另一方面是立足人大机关实际,结合“八项规定”等上级要求,对办文办会、财务管理、信访接待、车辆管理、机关考勤、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物业管理等10多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规范了机关的办事程序和工作秩序。
二是高度重视学习培训。人大工作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强,对人大工作者的能力素质要求高。因此,市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人大机关干部职工尤其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学习,制定了学习计划,落实了学习责任,坚持定期组织会前学法、理论研讨、业务培训等活动,既有针对性地学习了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又有选择性地学习了《宪法》、《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预算法》、《城乡规划法》、《义务教育法》等常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了人大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法律政策水平,进一步增强了为民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注重对外交流联系。成功承办衡阳市人大系统财经、预算工作联系会,积极配合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对《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较好完成了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主动加强与兄弟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和交流,借鉴学习兄弟县市区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改进自身工作方法;
认真落实主任会议成员分片联系制度,继续推行乡镇人大主席和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加强与基层人大的联系和沟通,切实提高基层人大干部的业务素质。

各位代表,回顾2013年的人大工作是有喜有忧,喜的是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自2012年11月份换届成立一年来,坚持与时俱进,大胆探索创新,积极依法履职,工作亮点纷呈,取得了新的成效和突破;
忧的是疏忽了对部分人大代表的教育、引导和管理,导致卷入到衡阳“4.09”案件之中,使得人大工作步入被动局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今后,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分析总结,吸取深刻教训,弘扬优良传统,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也是我市推进“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人大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市大局,依法履职行权,为推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而不懈努力。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市人大常委会将按照以下工作思路开展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市人大常委会将始终自觉接受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决维护市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努力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自觉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穿于人大工作之中,体现在各项决议、决定和监督工作中。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作为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把握精神实质,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始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来,统一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上来,通过人大的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变成全市人民的统一意志,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得以全面实现。  

二、健全决策机制,提升审议决定水平。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对一些事关耒阳长远发展的综合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要在深入调研、集思广益的基础上,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要坚持不懈地推动机制和制度创新,要健全公众参与机制,为不同群体提供公正的利益表达制度性平台,使决议决定客观公正地反映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
要健全调研工作机制,努力提高调查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人大常委会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提供线索与依据;
要健全集体行权制度,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整体作用,集体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更好地彰显集体行权的力量。  

三、强化监督工作,增强人大监督实效。依法开展监督,增强监督实效,是党的十八大强调的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依法监督理应成为我们今后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突出监督重点,围绕事关民生最直接的问题、事关发展最紧迫的问题、事关社会稳定最敏感的问题切实加强监督。要创新监督形式,坚持柔性监督与刚性监督相结合、宏观监督与微观监督相结合、监督人与监督事相结合,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要完善监督制度,依据《监督法》的规定,坚持集体行权、依法监督、依法公开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对象、内容、程序和方式,完善审议意见交办、督办和反馈等制度,促进监督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要不断拓宽监督范围,延伸监督触角,挖掘监督深度,让人大监督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始终坚持原则,搞好人事任免工作。要正确处理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干部的关系,把党向国家权力机关推荐人选与人大依照法定程序任免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人事任免制度,更加规范任命工作程序,不断提高任免工作水平,切实维护人事任免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将任前把关与任后监督统一起来,不断推进人事任免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不断增强任命人员忠于职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吸取深刻教训,规范人大代表履职。对衡阳“4.09”案件,省委在通报调查处理情况时,认为这起案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为此,我们要高度统一思想,进行深刻反省,吸取衡阳“4.09”案件教训,在今后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要严把代表资源摸底关、素质关、结构关,并把严肃换届纪律贯彻始终,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再次重演,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今后,市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对代表的管理引导和教育培训,增强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强化代表遵纪守法意识;
要坚持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不断创新代表活动方式;
要争取多方支持,加强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搞好对代表的服务,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保障;
要进一步完善代表创先争优机制,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振干部队伍士气。衡阳“4.09”案件的发生,不可避免给衡阳市及十二个县市区人大带来了不利影响。为此,我们要更加重视自身建设,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政”的要求,结合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进一步加强人大机关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努力构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人大机关,进一步提振人大机关干部队伍的士气、鼓舞干事创业的精神,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用过硬作风打造一流工作队伍形象,用优异成绩刷新人大工作新纪录。  

各位代表、同志们,团结是基础,创新是动力,为民是归宿。让我们在中共耒阳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同心同德,真抓实干,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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