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实施方案】 乡财政所惠农资金一卡通简报

为全面落实国家惠农政策,切实加强各类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减少发放环节,降低行政成本,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发放到位,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全省县区惠农补贴资金实施一卡通发放的指导意见》(辽财基〔2013〕95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实行财政惠农补助资金的集中统一发放,可以彻底改变过去财政惠农补助资金管理和发放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有利于整合各类财政惠农补助资金,实现统一渠道、集中管理、直接发放;
为农民提供更多公共服务,有利于提高农村公共财政管理水平,实现公开政务、降低行政成本、方便农民、提高效率,更好地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惠农政策,建立和完善财政涉农服务机制,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建立科学规范、便捷迅速、安全高效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折)通”发放机制,实现资金的集中统一发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基本原则  

财政惠农补助资金管理和发放方式改革遵循以下原则:  

(一)权责不变,分工协作。遵循“补贴政策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部门职责不变”的原则,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公正公开,规范透明。财政惠农补助资金发放要规范操作,将补助项目资金的数额、分配方法、补助对象等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规范管理,集中发放。改变过去财政惠农补助资金多部门管理,多渠道发放等问题,实行资金整合,集中管理,统一渠道,统一时间,直接发放。  

(四)封闭运行,确保安全。建立统一的财政惠农补助资金个人账户,资金实行封闭运行。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惠农补贴资金“一卡(折)通”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         区监察局局长  

                 区审计局局长  

                 区计划生育局局长  

区水利局局长  

区林业局局长  

                 区民政局局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区农村经济发展局局长  

                     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局长  

各办事处 (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惠农补贴资金“一卡(折)通”发放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财政局副局长杨雨担任。办公室联系电话:2883166  

五、操作流程  

区财政局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定,由代理银行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发放补贴资金。各级财政惠农补助资金安排或到达后,业务主管部门布置乡镇对应部门采集补助对象信息并汇总上报,区级业务主管部门对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后,由乡镇业务人员报送给乡镇财政所,经乡镇财政所报送区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业务股室审核无误后,将补助对象信息数据资料传送到财源办(乡财办),并下达资金指标到国库,国库将资金拨入信用社,同时对乡镇财政所统一下达资金拨付指标,财政局向代理银行提供补助对象发放明细表,代理银行根据发放明细表。将资金拨到补助对象银行卡账户里,做到各项补助资金一个“漏斗”向下,实现“一卡(折)通”发放。  

六、主要内容  

按照我区现行各项补贴政策,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优抚资金、农村低保等财政惠农补助资金,实行“一卡(折)通”发放方式,以“七个一”为核心内容进行管理和改革。  

(一)指标统一下。财政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统一管理,区财政局对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乡镇财政所编制的到户补助资金进行审核汇总,提出审核意见后,及时将补助资金指标统一下达到各乡镇财政所。  

(二)资金一户存。对各级财政安排的所有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局预算科将各项当期财政惠农补助资金拨入代理银行,统一发放,并实行专户管理和核算。  

(三)补助一卡发。区财政局委托代理银行,为享受补助农民开设一个卡,按照相关要求和数据及时将各项补助资金集中打入银行卡账户,农民持卡凭有效证件到代理银行支取补贴资金。  

(四)服务一站办。充分利用乡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的综合功能,在大厅设立“一卡(折)通”窗口,负责对本乡镇的补助对象、项目标准等有关事项进行宣传、登记、审核、调整、汇总,编制享受财政补助农民的分户花名册,并将补助资金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情况拍摄成照片备查),公示无误后,上报区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再经财政局业务股室确认后,将补助资金发放到户。  

(五)结算一线联。区、办事处财政和代理银行开通结算网络,各项惠农补助资金的申请、报送、拨付等相关手续均通过网络完成。  

(六)查询一点通。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置“一点通”查询系统,方便农民群众及时了解政策及自己应得和所得情况,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  

(七)收支一本账。区级及乡镇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财政惠农补助资金收支管理账簿,在实行专户核算、专项管理基础上,按照补助资金类别设置明细账,反映各项补助惠农资金发放情况。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中旬)。各办事处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财政惠农补助资金管理和发放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让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和配合改革工作,推动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下旬)。一是各办事处配备一名责任心强、熟悉计算机操作的工作人员为“一卡(折)通”专管员,由区财政局组织对乡镇选定的具体操作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分户清册编录和数据资料传送程序等相关业务知识及工作要求培训。二是乡镇财政所会同有关站办所搜集和整理各类财政补助对象信息资料,并录入微机,建立健全惠农资金补助对象数据库。要根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项目变化情况,严格按政策及时更新和调整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区、办事处财政在完成信息数据的采集、汇总、整理、录入后,根据当期财政惠农补助政策,按照规定的程序公示、审批后,将获得补助资金的农户清册及补助标准、金额传送给代理银行,由代理银行为农户开卡发放。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下甸)。区惠农补贴资金“一卡(折)通”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财政、监察、审计、水利、林业等部门,对全区惠农补助资金管理和“一卡(折)通”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财政惠农补助资金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四)全面总结阶段(11月上旬)。在检查验收结束后,对财政惠农补助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针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下一步完善改革的措施和办法,确保财政惠农补助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在我县顺利推进。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办事处也成立相应的惠农补贴资金“一卡(折)通”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负责,设置工作岗位,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一卡(折)通”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惠民生、顾大局的高度,积极配合、齐抓共管,积极稳妥的推进此项工作;
补贴资金的发放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发放标准,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和抵扣涉农补贴资金问题发生。农户基础数据发生变动时,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及时申报变更,未申请变更的视为没有变更事项,由此造成多发、错发补贴资金的,有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必须负责追回;
情节严重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进行处理。同时,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将惠农补贴资金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定期对惠农补贴资金“一卡(折)通”改革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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