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市容市貌和环境秩序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XX县市容市貌和环境秩序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创建宜居城市,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宝丰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1〕9号)要求,结合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宜居城市为主线,按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注重特色的原则,按照“三具两基一抓手”的实践要领,认真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切实改善城市形象,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为广大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居住和工作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和机构  

  为确保全县城市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城市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创建办主任、爱卫办书记)  

                 (县政府  秘书)  

                  (住建局长)  

 (爱卫办主任)  

  成 员:       (财政局局长)  

               (交通运输局局长)  

                  (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水利局局长)  

                   (林业局局长)  

                  (环保局局长)  

                  (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杨庄镇镇长)  

                  (城关镇镇长)  

                  (周庄镇镇长)  

县城市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和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创建办,  任办公室主任,  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指导、督促责任单位完成各项任务,负责检查准备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城关镇、杨庄镇、周庄镇、铁路办以及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责任分工详见附件1),健全市容市貌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城市规划,改善城市交通,加强市政环卫管理和园林设施管养,加大住宅小区管理工作的力度,规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对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建立城市容市貌管理长效机制,力争在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时不丢分,为明年“国家卫生县城”复审打好基础,创建“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优秀城市”。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落实管理责任制。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管理组织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把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标准进行层层传达,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创新举措,狠抓落实,确保各项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对管理项目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协作,不推不拖,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确保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促检查。  

县城市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考核组,按照《县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责任分解及考核评分标准(试行)》(详见附件1)和《县城市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工作综合考评办法(试行)》对各责任单位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对工作成效不明显、达不到管理标准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对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影响全县形象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各责任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督促检查制度,建立层级考核办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县城市市容市貌城市精细化管理责任分解及考核评分标准(试行)》  

  为深入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创建宜居城市,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宝丰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11〕9号)要求,结合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宜居城市为主线,按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注重特色的原则,按照“三具两基一抓手”的实践要领,认真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切实改善城市形象,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为广大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居住和工作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和机构  

  为确保全县城市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县城市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创建办主任、爱卫办书记)  

                  (县政府  秘书)  

                   (住建局长)  

 (爱卫办主任)  

  成 员:       (财政局局长)  

               (交通运输局局长)  

                  (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水利局局长)  

                   (林业局局长)  

                  (环保局局长)  

                  (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杨庄镇镇长)  

                  (城关镇镇长)  

                  (周庄镇镇长)  

县城市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和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创建办,  任办公室主任,   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指导、督促责任单位完成各项任务,负责检查准备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城关镇、杨庄镇、周庄镇、铁路办以及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责任分工详见附件1),健全市容市貌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城市规划,改善城市交通,加强市政环卫管理和园林设施管养,加大住宅小区管理工作的力度,规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对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建立城市容市貌管理长效机制,力争在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时不丢分,为明年“国家卫生县城”复审打好基础,创建“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优秀城市”。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落实管理责任制。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管理组织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把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标准进行层层传达,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创新举措,狠抓落实,确保各项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对管理项目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协作,不推不拖,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确保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促检查。  

县城市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考核组,按照《县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责任分解及考核评分标准(试行)》(详见附件1)和《县城市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工作综合考评办法(试行)》,对各责任单位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对工作成效不明显、达不到管理标准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对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影响全县形象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各责任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督促检查制度,建立层级考核办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县城市市容市貌城市精细化管理责任分解及考核评分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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