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的管理规定_玉禾田司规

司 机的 管 理 规 定  

   

司机是一个特殊工种,安全行驶(吊装)关系到单位及每一个人安全问题,因此,司机必须严格按照交通法规行驶车辆,吊车司机严格按照起重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行驶(吊装)。司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特别是吊装中的违章指挥,并应及时通知物资科。对于分公司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装载或起重中出现的超宽、超高、超长的物资必须按规定通行的路段行驶,在这种情况下,司机应向用车单位(人)说明情况,用车单位(人)应及时向物资科说明原因,经物资科同意后,方可运输,并在运输中司机谨慎驾驶,对于在运输中的交通违章罚款由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对罚款的处理要登记上帐。但是对于因个人原因出现的闯红灯,违章超车,违章停放车辆等违章罚款,由司机个人负担。  

严禁司机酒后驾车,工作期间严禁饮酒。凡违反禁酒规定驾车的第一次罚款100元;
第二次违反禁酒规定驾车的处以行为待岗一个月。年度内三次违反禁酒规定的调离驾驶员岗位。  

车辆百公里耗油按使用说明规定的经济油耗量的110%为标准,夏季小车油耗为经济油耗量的120%为标准。物资科、办公室根据司机加油票据、该车行驶里程这算出百公里油耗,在司机报销单上注明。  

司机在执行任务时,因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物资科,由物资科主管人员通报车辆部门(事故科)进行处理,并对有关责任者处理如下:  

1. 负全部责任者,车辆损失不大于20000元时,处于1500元罚款,损失超过20000元时,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处于罚款;
  

2. 负主要责任者:车辆损失不大于20000元时,处于1000元的罚款,损失超过20000元时,按直接经济损失的8%处于罚款;
  

3. 负同等责任者,车辆损失不大于20000元时,处于800元的罚款,损失超过20000元时,按直接经济损失的6%处于罚款;
  

4. 负次要责任者,车辆损失不大于20000元时,处于500元的罚款,损失超过20000元时,按直接经济损失的5%处于罚款;
  

因违反禁酒规定驾车造成交通事故的,按上述规定加倍处罚。  

司机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内容:  

1. 定期冲洗车身和底盘各部,擦拭发动机,保持各部位清洁,检查灯光、仪表、刮水器、喇叭、手脚制动器、转向器,听、查发动机和底盘的响声,检查三不漏(油、水、电)。  

2. 经常检查发动机机油油面;
按规定更换空气滤清器、燃油滤清器、机油,杜绝因发动机缺机油或机油过脏造成机件损坏。  

3. 检查调整;
  

3.1  检查调整风扇、气泵皮带紧度〈更换皮带〉  

3.2 检查蓄电池电液比重〈加注蒸馏水〉,杜绝蓄电池缺水造成损坏。  

3.3 检查轮胎表面有无严重刮伤,并按规定补充气压,杜绝轮胎气压不足造成损坏。  

4. 经常检查发动机底盘,车身各部连接螺栓紧固情况,并加以紧固,杜绝因螺栓松动或脱落造成机件损坏。  

5. 定期清洗疏通车身各部黄油咀并加注润滑油,杜绝因缺油造成轴承或机件损坏。  

6. 定期检查变速器、后桥、转向器、助力器、油面高度和质量,并按规定补充或更换润滑油杜绝因缺油或润滑油过脏,造成机件损坏。  

7. 因对车辆没按上述规定执行保养不当造成的车辆损失,个人负担车辆损失的25%;
并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及个人的表现给予警告或调离其驾驶员岗位。  

根据以上内容司机应认真执行。

  

   

   

   

 2011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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