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局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智慧监管实施方案

       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促进阳光执法,根据慈溪市纪委《关于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全会和市纪委全会精神,结合全省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优环境促发展落实年”和市委市政府“坚定信心破难保稳,坚持不懈创新求进”的总要求,按照本局“科学监管保安全、争创一流促发展”总体目标,创新监管体制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打造公开、透明、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为实现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快推进“品质之城、幸福家园”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结合打造食品药品“智慧监管”目标,深入推进行政执法“阳光工程”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全过程网上运行、实时监督。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畅通信息交流渠道,构建政府与企业、消费者良性互动机制。建立健全制约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提升公务人员依法行政、优质高效服务的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主要任务

自今年5月上旬开始,拟通过1年时间,主要完成以下任务:

(一)全面推进阳光执法。按照职能法定原则,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对行政处罚事项进行重新梳理补充,并实行标准化管理;
深化行政处罚案例库建设、推行说理式办案,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法意识和能力;
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增加案件查办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对案件办理的知情权,真正做到使群众满意。

(二)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遵循信息公开为惯例不公开为特例原则,依托本局等网站,最大限度将行政审批、日常监管、稽查执法、检验检测等行政权力行使的法定依据、程序、标准和结果向群众公开,以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和风险预警,为公众获取食品安全信息提供有效途径,实现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

(三)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组织参加慈溪电台“阳光热线”直播节目,大力宣传部门形象,认真倾听群众呼声,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积极营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共同参与的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96311、局长信箱、效能监测点及社会监督员的作用,搭建交流互动平台,建立专人负责制度,确保做到有询必答、有诉必理、有理必查、有查必果,切实维护公众权益。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是创新社会管理、提高政府公信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要深刻认识开展这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依托信息化手段实施网上监管、网上执法,真正实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工作目标。要以深入推进“阳光工程”为契机,结合履行新职能和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突出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关口前移、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贯穿到规范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坚决杜绝职权滥用,促使监管行为更加规范、高效、透明,监管队伍更加廉洁,群众更加满意。

(三)强化督查,健全机制。开展权力运行“阳光工程”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任务,要切实加强对工程的动态管理,确保工程健康有序开展;
局纪检组也要把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作为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同时要善于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创新机制,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逐步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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