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的建议:农家乐二日游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区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深入发展,近日,区政协经济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对我区的农家乐休闲旅游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重点视察了碧湖镇堰头村、联城镇麻雀湾等农家乐休闲旅游的情况,听取了区府办副主任李冠武同志关于全区农家乐发展情况的通报,并与农家乐经营户们进行了座谈,就如何推进我区农家乐休闲旅游发展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我区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的现状  

2006年以来,我区成立了以区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区府办等15个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区农家乐乡村旅游协调小组;
出台了《关于发展农家乐乡村旅游业的意见》,规划到2010年建成农家乐特色村10个,经营户100家;
制订了《莲都区农家乐产业发展考核办法》,明确以奖代补考核办法和奖励政策。区财政每年从预算外资金中安排了农家乐建设专项扶持资金100万元,用于农家乐发展重点村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宣传促销、以奖代补;
制定并实施了《莲都区农家乐旅游管理及服务规范》和《莲都区农家乐旅游安全管理制度》;
组织力量积极做好特色村认定、星级经营户评定以及培训工作,并充分调动农家乐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力量,提供工商、税收、卫生、供电等方面优惠待遇和快捷高效的服务。同时通过制作特色村宣传册和农家乐店牌、参加旅游交易会、农家乐烹饪比赛等形式,做好宣传工作。  

两年多来,我区重点发展碧湖镇堰头村、老竹镇沙溪村、联城镇九坑村等一些条件好、交通便捷、文化底蕴深厚的村庄。截止2008年6月底,全区共创建农家乐特色村(点)6个,其中省级特色村1个、市级特色村(点)3个、区级特色村2个,正在申报市级特色点1个,农家乐经营户59家,已评定星级户31户,从业人员从不到200人增加到400多人。2008年1-6月共接待游客达23.1万人次,营业收入463.6万元。引导堰头村、沙溪村、九坑村成立了农家乐专业合作组织,制订了合作社章程和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内容的管理制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家乐休闲旅游受到农村社会发展现状、农民群众自身素质的限制以及其他客观因素的影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特色不够鲜明,“乐”的内容太少。特色是吸引游客的关键因素。目前,大多数农家乐经营户还是以被动经营为主,照样画胡芦,千篇一律,没有自己的特色:餐饮方面除了鸡、鸭、鱼和一些野菜之外,农家特色不明显;
娱乐大多是打扑克、搓麻将、钓鱼,体现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内容尚未被纳入“乐”的内容,不能满足多层次游客尤其是少年儿童求知求真求趣的需要。同时经营户缺少市场开拓意识,缺乏对民间民俗、农耕文化和乡土特色的挖掘,旅游相关产品更是寥寥无几,对游客缺少吸引力。  

(二)基础设施简陋,卫生状况不尽人意。我区大多数农家乐经营户投资偏小,基础设施比较简陋,很多是夫妻店,经营管理比较粗放混乱,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破坏。农家乐帮厨的也大都是从周边请来的农妇、村姑,不少人没有经过农家乐培训和严格的身体检查,无健康证上岗。由于受长期以来的卫生习惯及卫生基础条件欠缺等因素的影响,农家乐休闲旅游的卫生状况不是令人满意。  

(三)农家乐发展用地受到严重的制约。土地问题是农家乐发展中的关键政策性制约因素。随着这几年土地管理力度的加大,农村建设用地控制十分严格。农家乐的一些辅助设施建设以及规模的扩大都受到了土地要素的制约。农家乐发展用地需要与土地指标紧缺矛盾极为突出。在某种程度上说,土地指标制约,直接限制了农家乐的发展和农家乐建设档次的提升。  

(四)游客总体数量偏少,影响经营户积极性。由于我区旅游开发起步较晚等种种客观原因,农家乐的客源不稳定,游客总体数量偏少,多以本地游客为主,经营户生意不均衡。“五一”、“十一”等长假期间生意火爆,苦于接待能力有限,有些农家乐不得不拒客于门外,而平常则生意冷清,造成农民对发展农家乐顾虑重重。  

(五)经营户素质偏低,“等、靠、要”思想严重。我区农家乐经营业主大多存在文化水平不高、素质普遍偏低,对“农家乐”认识不足,市场开拓意识不强;
经营业主对政府扶持期望值过高,在资金方面依赖政府,“等、靠、要”思想较为严重。  

三、加快农家乐休闲旅游发展的建议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到发展“农家乐”旅游业的重大意义,把它纳入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的总体规划之中。区“农家乐”乡村旅游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履行各自职能,加强联系沟通,把发展农家乐产业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区农家乐管理机构要积极扶持帮助农家乐发展的重点村,提高组织化和市场化程度,适时成立农家乐协会或专业合作组织,对内加强统一服务和行业自律,对外树立品牌形象;
乡镇政府要做好“农家乐”建设项目的审核和日常管理、相关问题的协调解决。完善区农家乐管理办公室——乡镇农家乐服务中心——村农家乐服务站的三级纵向管理模式。各组织各部门只有思想到位,分工负责,形成合力,才能推动我区乡村旅游业的较快发展。  

(二)注重特色发展,拓展活动内容。一是在创建农家乐特色示范村(点)时,结合村庄整治精品村建设工程,按照“注重特色、错位发展”的原则,充分挖掘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等,引导农民大力发展各种类型的农家乐,逐步形成“一村一品”、“一点一型”的发展格局,如老竹镇沙溪村应以突出畲族文化为重点,发展民俗文化乡村游。二是深化和拓展农家乐乡村旅游活动内容,丰富娱乐性和参与性相结合的“农家乐”旅游产品,使游客能充分体验和感受农村的风情民俗和农耕文化,提升我区农家乐乡村旅游品位。  

(三)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服务管理。一是要完善农家乐经营户认定办法,设立一定的准入条件,要适度控制农家乐旅游点数量,并加强对农家乐旅游点食品卫生、污水排放的监管。二是完善《莲都区农家乐旅游管理及服务规范》和《莲都区农家乐旅游安全管理制度》等,规范服务质量管理,规范行业行为,避免无序和恶性竞争,实现农家乐的健康、持续、协调发展。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和覆盖面,从旅游产品开发、农家菜肴制作、接待礼仪、乡土文化等方面对所有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提高经营“软实力”。  

(四)加大扶持力度,提高经营档次。结合村庄整治工程对农家乐特色村和发展村进行新一轮的整治和提升,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
把对农家乐的扶持重点从对特色村的基础设施上的投入转移到对农家乐经营户的基础设施和休闲娱乐设施投入上,如特色营造、污水处理、修建农家乐样板房等,打造“精品户”,逐步提高经营户的经营档次。国土、建设、卫生、文化、消防等有关部门要优化服务,在证照办理、费用收取等方面给予支持。各级财政应安排一定专项资金,支持有条件的村发展农家乐旅游业,特别是对利用家庭现有房屋设施开办家庭经营,又达到一定条件的“农家乐”要加大扶持力度。  

(五)出台优惠政策,引导民间投资。要探索“政府指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乡村旅游产业经营模式,鼓励发展有特色、高档次的乡村旅游经营点,破解发展建设用地的难题,有效推动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和产业化进程。一方面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打破条条框框,鼓励投资多元化,从业社会化,搞活投融资机制,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另一方面创新市场运作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所有权归政府(集体)、管理权归职能部门、经营权归企业的“三权分离”经营机制,对我区乡村旅游资源进行有效开发。  

(六)加大宣传推介,拓展客源市场。一是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传播媒体,推出一批先进典型及精品线路,以示范带动全区,使莲都农家乐不断提升知名度和品牌的市场号召力。二是对特色鲜明、服务规范、条件成熟的农家乐,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科学设计乡村旅游线路,编印自驾游线路线图等宣传手册,加大对乡村旅游产品的宣传推荐,广泛吸引游客。三是主动连接市场。面向长三角城市圈,建立与各地旅行社、社区、老年协会等有关组织的对接与合作,开辟农家乐直通车等,全力开拓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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