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做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实地督查发现问题自查及整改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实地督查发现问题自查及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幼儿看护点),机关各科室:

 2020 年 9 月下旬,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派出督查组赴我省实地查看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组对我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但在督查、暗访过程中也发现了合肥一高校存在食堂洗手设施不够用,安庆两所中小学校门口未见一米线标识等问题,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分别召开会议进行了强调和要求。为此,各校要引起高度重视,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深入排查,确保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持续绷紧疫情防控弦。近期,上海、天津以及我省阜阳市均出现新冠肺炎散发确诊病例。各校要充分认识冬季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和重要节点,要科学研判疫情防控当前形势与发展,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动态化要求,不断强化对冬季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落实,坚持疫情防控与教育教学两手抓两手硬,坚持精准防控、人物共防、多病同防,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奋力夺取全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新胜利。

 二、 持续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校要对照《关于做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实地督查发现问题自查及整改工作的通知》(皖教防控办〔2020〕82 号)、《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实地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方

 案>的通知》(合疫防指办〔2020〕559 号)(详见附件)文件要求,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即时开展自查自纠。对照《安徽省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更新版)》(见附件 1)、《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校园管理工作的提示函》(见附件 2)、《关于我市个别学校疫情防控有关问题的通报》(见附件 3)等文件要求,全面查找漏洞、补齐短板。各校自查整改情况于 11 月 12 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区教体局。

 三、严格把控疫情防控重点环节。各校要严格校园进出管理,对所有进出校园人员(含本校教职员工)一律进行实名登记、测量体温,其中外来人员入校须扫码、测温、实名登记。学校食堂暂停采购进口冷冻食品,并加强采购食品索票索证、进货查验等管理。校园内保安、保洁、食堂工作人员等后勤人员以及幼儿园教师,应当科学佩戴口罩。建立疫情防控物质使用等台账以及疫情防控物资补充机制。结合消防安全演练,同步开展疫情防控培训和疫情处置应急演练,实现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精准、科学、安 全。

 四、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各校要对照《转发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合爱卫办〔2020〕7 号)等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学生因病缺课登记与追踪、复课证明查验、健康教育等制度要求,加强学校常

 见传染病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进一步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处置等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

 五、加强包联督查。局包联组坚持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结合,通过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深入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督查,补齐短板、堵塞漏洞,确保督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避免流于形式、走过场。要通过下发督办单、约谈等方式,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联系人:汪道玉,电话:65597665,邮箱:ssjtjxak@163.com

 附件:

 1.《安徽省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更新版)》 2.《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校园管理工作的提示函》

 3.《关于我市个别学校疫情防控有关问题的通报》 4.《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重点公共场所人员规范佩戴口罩的通告》 5.《关于开展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督查的指令》 合肥市蜀山区教体局 2020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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