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患者疼痛评估和再评估制度

 医院患者 疼痛评估和再评估制度

  (1)依据疼痛科诊疗范围,对门诊和住院患者进行治疗前的疼痛评估,和治疗后的再评估,疼痛的部位、性质、强度、持续时间、诱发(加重)或缓解因素进行评估和记录,以提供诊断和治疗依据,并评价治疗效果。

 (2)疼痛程度的量化评估:采用数字评分量表(NRS)或视觉模拟评分量表(VAS)对所有患者进行疼痛程度的量化评估,并且在治疗前、后多个时间点采集疼痛变化情况。

 (3)对患者的生活质量进行量化评估:采用生活质量量表对患者的生活质量进行量化评估,并且在治疗前、后多个时间点采集疼痛变化情况。

 (4)自患者就诊时,即开始对患者进行疼痛评估,在入院治疗前、治疗后以及出院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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