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关基层民政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规范化建设年实施方案

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办公室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基层民政工作,推进基层民政室基础设 施建设,切实保障改善民生,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的 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基层民政办公室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夯实基层民政工作基础,提升基层民政工作水平,真正把基层 民政办公室建设成为民服务的形象窗口,更好地维护好、保障 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共享科学发展成果。

二、规范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 基层民政室规范化建设整体目标是建设设施齐备、人员得 力、管理严格、运转高效、服务优良、群众满意的规范的乡、 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

(一)明确工作职责 各民政办公室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1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 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乡镇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 计划。

2、负责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申报、核查、审核、管理工作, 全面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负责医疗救助、助学等救助 的申报、审查和管理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

3、负责做好农村五保对象供养工作,准确掌握五保对象 生活情况,及时足额发放五保供养金。

4、负责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及时、准确核查报告灾情,排 摸掌握困难群众情况, 及时发放救灾款物, 妥善安排灾民生活;

指导、协调灾后灾区重建和灾区生产自救、互助互济工作。

5、 负责做好临时救助和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及其他特殊 对象的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6、负责做好重点优抚对象服务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各项 优抚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待抚恤补助金,积极开展双拥 活动。

7、负责所属乡镇敬老院和村级五保之家等社会福利机构 的管理,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8、负责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抓 好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组织开展老年教育和文体娱乐活动。

2 9、负责指导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及基层群众自治 组织建设和村(居)民自治活动的开展,积极开展社区服务, 推进社区建设。

10、承办上级交办的乡镇、村行政区划和地名、界线管理 的相关工作。

11、负责做好殡葬管理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殡葬改革。

12、开展慈善捐助和经常性社会捐赠活动。

13、负责做好基层民政信访、信息、民政政策宣传、咨询、 档案管理等工作。

14、按照要求协助做好全市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15、协助做好婚姻登记、弃婴收养、老区项目建设等相关 民政工作。

1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配备工作力量。

根据民政工作职能要求、所辖区域人口和民政对象数量, 各民政办专职工作人员人数配备标准为:
2万人以下乡 (镇、 办) 配备2名民政专职工作人员;
2万人以上乡(镇、办)配置3名民 政专职工作人员(其中XX市街道办事处不少于4名工作人 员) 。民政办公室设主任1名,选派热爱民政事业、政治业务素 质高、 热心为群众服务、 具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同志担任。其 3 人员异动需报市民政局同意并备案。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充分考虑到基层民政工作直接面 对群众、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工作要求高等实际情况,要把 热爱民政事业、政治业务素质好、热心为群众服务、基层民政 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充实到民政工作中来,同时保持专职民政 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和工作的连续性。

各村(居委会)要确定一名民政协理员,协助乡、镇、街 道办事处民政办做好本村(居委会)的相关工作。

(三)改善办公条件 1、办公场地:按规定须配备三室(办公室、接待室、档 案室),且总面积不得少于60㎡。名称统一为:“XX乡(镇、办) 民政办公室”,同时加挂“XX乡(镇、办)社会救助工作站”的牌 子。

2、办公设施:所有民政办配备电脑、打印机、电话、复 印机、数码相机、档案柜、空调,并落实信息化建设的相关配 套设施,以适应电子政务建设的要求。每个工作人员在民政办 应配备办公桌椅, 档案柜不少于2个, 有接待群众来访和办事时 方便群众就坐的基本设施。

3、规章制度: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和政务公开的要求, 在市民政局的统一指导下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流程,实行 4 政务公开,并要全部公示上墙。

4、宣传栏和民政救助对象公示栏:必须高标准建立长久、 耐用的政策宣传栏和民政救助对象公示栏,对社会救助等政策 进行宣传和按要求对救助对象进行公示。

5、档案资料整理:要求按照档案部门的要求和市民政局统 一的标准、格式将历年来的各种民政台账、资料进行整理装订 建档,做到规范无差错。同时规范档案管理,城乡低保对象、医 疗救助对象、五保对象、救灾救济对象、抚恤定补对象等各类 民政工作对象的资料齐全、详实可靠,符合档案管理的要求, 并建立电子台帐。

(四)落实办公经费。各乡(镇、办)要对民政办公室的 宣传、 办公设备购置等办公经费给予保障,足额预算并及时及拨 付民政事业经费。

三、具体实施步骤 (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在2011年4月底前明确建设要 求,制定详细的建设方案,并书面报告到市民政局。

(二)由市社会救助局牵头,并结合救灾救济、优抚、基层 政权建设等相关业务股室的政策宣传、档案管理等具体要求, 根据规范要求指导建设完成民政办公室的规范化建设。

(三)2011年年底前,由市民政局组织人员对乡(镇、办) 5 民政室规范化建设进行专题检查验收。

(四)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设包括民政服务 大厅、档案室、物资库等功能齐全的高标准民政室(其中单独 设立的办事大厅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综合大厅的所占面积不 少于25平方米、物资储备库不少于15平方米)。

四、工作要求及激励措施 (一)办公场地设置合理、室内美观整洁、基本设施规范 统一。

(二)民政办公室规范化建设时应考虑基层村(居委会) 基本硬件设施和政务公开。

(三)基层民政室的工作人员配备必须由各乡、镇人民政 府、街道办事处的红头文件予以确认,并报民政局备案。

(四)基层民政室的各种硬件设施必须是民政办专用。

(五) 鼓励乡 (镇、 按照高标准基层民政办公室的要求, 办) 建立服务大厅。

(六)激励措施:对于完成民政室规范化建设乡、镇、街道 办事处,按照其投入经费的多少,市民政局予以支持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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