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汇报|农民专业合作社100问

近年来,我们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工作,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大力发展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使农民从分散的领域、地域组织起来,参与到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有组织的进入市场,提高了农户生产、销售行为的可预测性和有序性,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我们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采取强化组织、政策激励、宣传引导、培养品牌等措施,狠抓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提升,大力扶持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从自发松散型向规范化、紧密型转变,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提高。到目前,全县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56家,(其中,瓜菜业24个,畜牧业16个,林果业5个,粮棉业11个),注册资金达到3100万元,入社社员达到4400多户,辐射带动农户32000多户。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    强化组织领导,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的重要举措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生产力发展的迫切需要,它能够把分散生产的农民组织起来,按照统一标准进行生产,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有助于扩大生产和经营规模,做大做强区域特色产业,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为此,我们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农村的重要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由主管农业副县长为组长,农业、林业、畜牧、财政、工商、供销、产业化办公室等部门为成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同时,在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设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助站,调查研究、现场指导,协调解决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极大地推进了农民专业业合作社的发展。二是建立奖惩机制。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作为乡(镇)及有关部门全年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加压推进工作。三是定点联系帮扶。对群众有热情,具有发展条件的,确定专人负责联系,及时引导培育,做好帮扶工作,帮助选准组织带头人,搞好建章立制,指导规范运作,做到建一个成一个。  

二、    加强宣传引导,调动农民群众参加农业合作社的积极性  

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础。为此,我们从抓宣传引导、转变观念入手,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的组织化意识,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和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是抓宣传营造氛围。采取电视,印发典型材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知识和重大意义,使广大农民群众认识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是增加收入的有效途径,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同时,通过会议、培训班等形式,宣传讲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知识、组建原则和优惠政策,把政策交给群众,鼓励农民按照自愿、自主的原则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树典型示范带动。用身边人、典型事进行教育,是提高农民群众认识、转变思想观念最有效的方式。近年来。我们结合我县确立的瓜菜、畜牧、林果三大产业先后培养了长青藤、红樱桃、阳光等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建设,通过示范社谈发展经历、谈经营收益,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群众对专业合作社的认识度。三是学先进转变观念。我县组织各乡镇有关人员到山东潍坊地区,实地考察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通过考察学习,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发展专业合作社的潜力和前景,进一步增强了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三、制定激励政策,大力扶持农民展厅合作社发展  

为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我县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出台了具体的政策、资金优惠办法。一是县财政每年拿出一定资金,扶持激励农民专业社的发展,对管理和运作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于2000元的奖励补助,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人员培训、商标注册和无公害、绿色食品认证等项目,年终对发展合作社的先进乡镇给以5000元的奖励。二是在全县选择规模较大、带动能力较强较大、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市场竞争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荐位省、市级示范社,实行重点培育扶持。目前,全县有省级示范社3家,有10家合作社推荐位市级示范社。三是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项优惠政策。协调农村信用社等金融部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支持,扩大对合作社社员的小额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提高到2—5万元,并在信贷、结算、现金等方面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灵活、便捷的金融服务。  

同时,县委、县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章程,健全制度。农、林、牧等业务部门负责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搞好生产、经营、技术推广和产品销售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工商部门负责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登记。国土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非基本农田发展种植、养殖占用的土地优先予以审批。公安、交通部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鲜活农产品的运输开通绿色通道。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发展。  

四、        培养特色品牌,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在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我们不仅重视量的增加,更重视质的提高,积极帮助他们完善章程和内部规章制度,提高组织化、规范化程度和标准生产能力;
引导他们增强质量意识,打造特色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比较收益。红樱桃棚菜合作社、千顷洼生态禽业合作社成立后,充分发挥合作社的优势,先后注册了“伊强牌”和“千顷洼牌”商标,到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持有的像“xx牌西瓜、xx牌杏梅“等商标达到6个。Xx牌西瓜、xx牌杏梅、xx牌樱桃西红柿、黄瓜和xx牌柴鸡蛋等产品均被为“xx省名优农产品”,xx牌商标被评为“xx市知名商标”。同时,合作社充分利用品牌优势,实行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价格、统一销售,社员们通过专业合作社销售的瓜菜、果品,一般毎公斤价格关于市场0.2—0.4元。培养特色品牌,提高了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通过合作社生产的瓜菜、果品除在周边市、县销售外,还远销到京、津及东北三省等地区。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上,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涌现出了一批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典型,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广大农民的愿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增强措施。一是部分干部、群众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对农民合作社的基本知识和优惠政策了解的还不多,宣传和引导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我县的农民合作社仍处于发展阶段,数量还较少,规模还不够大,对市场信息的获取和分析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力还不够强,需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三是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运作还不够规范,质量意识、品牌意识还不够强,需要进一步规范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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