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有效的长效机制【于建立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关于建立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各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  

  建立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是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治本之策,是事关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党委、纪委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和区、市、县党委、纪委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政策,注重把建立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与加强行风建设相结合;
与建立健全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
与整顿医疗服务秩序、严格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相结合,建立从源头上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  

  卫生局及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针对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管理体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和漏洞,深入研究探索建立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要坚持正面宣传教育的方针,在全县医疗卫生行业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教育,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廉政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增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观念,提高卫生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树立社会主义价值观、利益观和荣辱观,营造廉洁从医、依法执业和抵制商业贿赂的良好风气。认真贯彻落实县卫生局党委组制定的《平果县卫生系统贯彻落实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活动实施方案》、《关于集中开展落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措施,进一步明确医疗卫生管理人员不得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明确医务人员不得利用医疗服务收受回扣、提成,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  

  1、推行院(站、所)务公开制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严格执行一日清单制度,增加收费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内部职工公开本单位重大决策事项、运营管理、人事管理、采购管理等情况;
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依法、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通过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促进医院依法执业、诚信行医。  

  2、规范医院的采购行为。建立和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医院内部采购行为。继续实行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跟标的办法,参加省上组织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各医疗机构必须使用省上集中采购中标药品,减少流通环节,逐步扩大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医疗设备招标采购范围。  

  3、实行重点岗位人员轮岗制度。制定重点科室、重点岗位人员轮岗制度,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基建工程以及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采购、管理等工作人员实行轮岗制(原则上分管领导每4年必须换岗,科主任和药械采购人员每2年必须换岗)。对索要或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回扣的情况或离任审计不合格的,要给予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健全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自我约束机制,做好对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班子成员、重要岗位人员的重大事项申报和审计工作。  

  5、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在批准的单位总体规划下实施。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规范工程招标,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三)实行院(站、所)长问责制  

  要切实明确各医疗卫生单位行政一把手的管理目标和管理责任,切实履行法人责任。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行政一把手把加强单位科学管理、提高业务工作质量、提供安全高效服务、控制医药费用增长等作为管理工作的重点。如果发现各医疗卫生单位存在乱收费、私设“小金库”、过度检查、过度医疗行为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将首先追究单位行政一把手的责任。  

  (四)建立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  

  结合药品、医疗器械采购等工作,从源头上对行贿企业进行处罚。凡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各医院2年内取消其参加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招标投标的资格,不得采购其产品。   

  三、工作要求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艰巨、长期的任务,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要把长效机制建设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进行整体规划,并借鉴省内外及兄弟县区、单位的成功经验,分类研究,分步实施,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继续深入开展学习与宣传教育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继续进行全面的政策宣传和思想动员。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形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典型案件警示教育,要注意发现和宣传先进典型,倡导良好的医德医风,促使全体医务工作者和从业人员增强自律意识,增强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将整改工作贯穿始终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将整改工作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从以往的工作中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查找漏洞,边整边改,要通过专项治理工作净化医疗服务环境,强化行风建设,让老百姓从中得到实惠。  

  (三)强化检查评估  

  要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实行经常自查、定期检查、随时抽查、跟踪督查相结合,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建立奖惩机制,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严格责任追究。要建立测评机制,对各项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阶段性工作成果进行科学分析、客观评估。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建立长效机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科室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总体要求,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切实做好建立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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