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股股长【2012年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股股长述职报告】

2012年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股股长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参评员:

大家好!我叫XX,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管理股股长、信访办主任,现就我的工作进行述职汇报。

一年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信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为契机,以服务企业为重点,以维护劳资双方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原则,结合我县的具体实际情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力地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劳动人事仲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以后,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发生劳动争议如果想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必须先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再向法院起诉。

一、工作职能。主要职责为:1.负责处理县区内企业与职工之间以及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其劳动合同制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2.承办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日常工作;
3.根据《仲裁委员会授权》负责管理仲裁员、组织仲裁庭;
4.管理仲裁委员会文书、档案、印鉴;
5.负责劳动争议的受理、处理及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6.向仲裁委员会汇报、请示工作;
7.负责对劳动合同的审核及鉴证工作;
8.办理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便民措施。1、建立首问首接服务制度;
2、建立健全快速立案制度;
3、立案审查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应当按照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从宽掌握4、健全立案服务措施。落实接待责任制,加大“阳光仲裁”力度。

三、工作主要做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一是注重及时调解。对案情简单、所涉金额不大、双方都有和解意向的劳动争议案件,当场分清责任,理顺关系,予以调解后及时制作调解书,落实争议金额,签字后当场给付,及时充分地维护劳动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二是注重公平、公正、公开。强化行政职能与办案职能的分离,支持鼓励仲裁员独立办案,以增强案件裁决的公平、公正、公开,让案件经得起时间、社会、群众的检验。三是注重实事求是。在案件处理中,重证据、重事实、重法律法规条款,做到公道正派,维护法律尊严。四是注重止争息讼。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劳动争议仲裁全过程,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依据政策和法律法规,以案说法,以法说理,以理服人,快捷,及时化解劳动争议。

2012年度我委共接受劳动争议案件3件,仲裁调解2件,案外调解1件。无一起本级或上级纠错的案件。

四、改进服务,强化细节,以多种措施实践“仲裁为民”的理念。仲裁为民是劳动仲裁机构的根本理念,因此我们注重从小事、从细节做起,采取多种措施方便当事人,彰显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办案过程中我们以维护劳动双方当事人权益为出发点,同情弱者,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此树立了良好的劳动仲裁人事形象,受到社会、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好评。

五、注重宣传,强化预防,努力营造劳动关系双方的和谐氛围。营造劳动关系双方和谐氛围是劳动人事仲裁的根本目的。我们在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和处理工作的同时,针对劳动关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力抓好劳动人事争议的预防工作。首先, 抓住劳动合同这一产生劳动争议的源头,认真排查劳动争议隐患。与有关股室密切配合,我们将不规范劳动合同和不签订劳动合同作为产生劳动争议的主要症结进行了排查。重点了解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并征求用工双方在劳动合同制度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搞好合同鉴证储备了大量第一手资料;
二是做好劳动合同鉴证的服务工作。我县劳动人事仲裁机构遵循“依法鉴证、保证质量、体现服务”的原则,认真审查合同内容,对虚假合同、人情合同及不完备合同及时纠正,有效的预防和减少了劳动争议的发生。第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用工单位、职工对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人事仲裁工作的认识。

劳动人事仲裁工作虽然开展了多年,但是社会上还有很多人对劳动人事仲裁缺乏了解,尤其是一些文化程度较低的人群和一些私营企业职工还不知道有劳动人事仲裁机构或者不知道劳动人事仲裁是干什么的。我们便利用各种途径积极宣传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让职工们知道劳动人事争议处理途径、程序,扩大劳动人事仲裁工作影响,正确引导职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劳动争议。

六、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各方面的信访工作。今年,局领导对抓好全县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非常重视,一直把它提高到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提高到保改革、保稳定的高度,提高到坚持群众路线,关心群众职工疾苦的高度来认识,始终把群众来信来访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企业稳定、职工安定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和关注的“热点”问题主要是历史遗留的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矽肺病)再就业等问题。对这些“热点”“难点”问题,我们与有关单位大力协调,不拖延、不推诿、更不上交矛盾,以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和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制定措施,妥善处理。并每月上报县委、县政府稳定办公室和信访局办公室,重点解决事关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和可能引起群众性事件的劳动纠纷,努力把劳资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随意克扣职工工资,不参加社会保险,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等问题,作为排查的主要内容,定期进行分析排查调研,对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调查解决,做好思想工作,认真化解矛盾,切实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政策咨询76(人次),受理上级交办信件访件3起,所有案件均得到了妥善处理。

综观全年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有关法律、法规还宣传不够,仍留有死角。二是通过仲裁裁决的案子执行难,有些败诉方不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胜诉方难以享受应得报酬,有的通过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劳动合同履行不完善,有些合同制工人转移单位不与新的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自认为一但订立劳动合同就是终生的。还有一些私营企业劳动用工带有一定的随意性,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但出现劳动争议,双方的责、权、利不明确,给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和处理造成难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学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为民理念,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案质量,时刻把信访工作作为我们密切联系企业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体擦社情民意的“寒暑表”,完善政策的“调节器”。为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不妥之处,请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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