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述职报告: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本人xx,现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一年来,我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办案原则,积极有效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现将我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落实四项便民措施:一是建立首问负责制;
二是建立仲裁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及拖欠民工工资争议、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的案件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
三是实行风险告知制度,以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四是健全立案服务措施,落实接待责任制,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二、一年来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451件,涉及金额高达6500余万元,其中调解结案894件,裁决结案290件,和解后撤诉的25件。调解率占62%,裁决率占20%,结案率达83%。

    三、认真履职尽责。加强管理,增强学习,大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
改进服务,强化细节,以多种措施实践“仲裁为民”的理念。注重宣传,强化预防,着力调解,努力营造劳动关系双方的和谐氛围。

    四、存在的不足

    一是案多人少,导致部分案件不能及时裁决;
二是档案管理还不够规范;
三是结案率未达到90%标准,还需进一步努力。

推荐访问:劳动人事 仲裁 述职报告 院长 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