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心得体会三篇

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心得体会篇一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在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后本人感受颇深。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也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重要保障。1948年9月,党中央在西柏坡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的一个重要议题就是强调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明确党的下级组织的代表大会、委员会及代表会议的重要决议,必须呈报党的上级组织批准以后方准执行;各级党的领导机关,必须将不同意见的争论,及时地、真实地向上级报告,其中重要的争论必须报告党中央。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出台,严肃了党员干部的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确保广大党员干部能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工作要求。此项条例使广大党员干部能在不受自己职权范围内却又关乎全局、影响广泛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做出自己好的看法和解决方式上报上级党组织,都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通过大家的努力再棘手的事情都会迎刃而解,着也大大的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干工作的积极性,更是提高了在队伍的发展,也能快速的找到优秀的党员干部并进行培养。

此项条例也是一份制约,给那些坐在位置上不作为的人一个制约,在其位就要谋其职,如果只知道“守位置”而不愿发展,那么也就不配当党的干部,既然在那个位置上了就要好好的干工作,好好的服务广大群众,切实做一个新时代忠诚、干净、有担当的党员干部。

年轻党员干部更要以此《条例》为基础,切实做好请示报告工作,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树牢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起意识,始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的用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自己。联系自身,想到“要当好管理者,首先当好被管理者”,我们作为下属就要时刻保持主动与领导沟通的意识,具体方式就是我们常说的多请示,多汇报,勇于表现,善于表现。摒弃“不叫不到”的被动做法,打破“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保守态度,在恰当的时间、恰当的地点通过恰当的话题和方式与上级领导进行融洽的沟通,使上级领导了解我们的工作进展,掌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工作、生活上给与更多的支持。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心得体会篇二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出台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一定要严守政治纪律,不折不扣做好向党组织请示报告的工作。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请示报告要求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新形势下党的政治建设各方面工作进行了部署。保证全党服从中央,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是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

这次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实践成果,衔接了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新政策新法规,回应了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推进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对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在日常工作中,无论身处任何岗位,任何职务,都要积极主动向领导请示汇报,因为这是能让我们少走弯路、少犯错误的重要方法。主动请示汇报,是正确领会上级意图、不偏离正确的方向、及时为上级决策提供充足依据的必要途径,经常主动请示汇报对促进我们的工作及自身发展具有极其重要意义。

特别是在当前的形势下,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作为一名年轻干部,往往存在一些“通病”:人生阅历不深,比较单纯,存在处理矛盾和问题经验不足,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心里不够成熟、不够稳重等问题,如何尽快缩短适应期,尽快成熟起来,在工作中能够独当一面,让领导真正的省心、放心,这就需要我们加强与上级领导的沟通,由于上级领导处的位置比我们高,有着较高的理论素质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对政策的把握能力更强,更善于从全局的角度来指导工作。只有多与领导的沟通,才能拓宽思路,学会站在领导的立场上辨证地看待、分析和把握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头脑就不会糊涂,思维就不会混乱,信念就不会摇摆,方向就不会迷失,就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少走弯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坚决贯彻、落实、执行上级的决议,真实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群众的意见、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作为上级领导,肩负着单位整体发展进行谋划的重任,这就需要我们本着对单位负责的态度主动地将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包括自己的思想动态,与上级领导及时地沟通。通过沟通,了解领导对搞好这项工作的行为动机和基本设想,也就是领会领导意图,才有助于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和谐向上、开拓进取的工作局面。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心得体会篇三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请示报告制度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加以健全和落实。今年再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制定出台,对什么是请示报告、谁向谁请示报告、请示报告什么、怎么请示报告等基本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开展请示报告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条例》对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作出了新规定、提出了新要求。《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体制为着力点,对请示报告工作作出具体全面的规定,既厘清了主体,明确了范围和内容,又规范了程序和方式,同时还强化了监督与追责。《条例》的出台,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深远意义。

上级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条例》,使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因此,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多层次,全方位,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一是通过“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同时借助专题培训、网络培训、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对《条例》进行宣传解读,保证全体党员干部能够准确全面地把握好《条例》的核心思想和内涵要义。二是通过讨论、交流、学习等多种途径,并结合支部实际,细化条例要求,制定落实措施,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三是要紧紧围绕《条例》要求,压实责任,强化担当,抓实问效问责,确保将《条例》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带头贯彻落实《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自觉向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请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大工作,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请示报告是对党忠诚、对党负责、对党老实的具体体现,是关乎党的建设的大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站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把《条例》落细落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真正发挥这一管党治党的利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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