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8,,,,青地铁集团〔2016〕108号-对于对11号线个别单位会议纪律不严肃问题通报

 青地铁集团〔2016〕108 号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

 11

 号线个别单位会议纪律

  不严肃问题的通报

 青岛市地铁 11 号线各参建单位:

 2016 年 6 月 20 日,青岛地铁集团组织召开 11 号线安全生

 产紧急会议,弱电系统监理华铁咨询、供电系统监理中铁济南参

 会人员不认真听取会议精神,会场纪律不严肃,经研究决定,现

 将责任追究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 11 号线华铁工程咨询弱电监理部全线通报批评,并

 罚款人民币 2000 元(大写:贰仟元整)。

 二、对 11 号线中铁济南供电监理部全线通报批评,并罚款

 人民币 2000 元(大写:贰仟元整)。

 望各参建单位引以为戒,按时参加各种会议,严格遵守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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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律。若无法参加会议,应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24 日

 抄送:孙震,集团财务部、计划合约部、建设分公司,地铁 11 号线推进办,蓝硅线项目公司,蓝硅线华铁总监办。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6 年 6 月 2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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