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工作综合考评办法(试行)]什么是市容市貌

XX县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工作综合考评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机构  

  县创建办、爱卫办负责对各责任单位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落实奖惩措施。  

  二、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为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公安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工商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水利局、林业局、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农机局、供电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中国移动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城关镇、杨庄镇、周庄镇、铁路办。  

  三、考评标准  

  以《县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责任分解及考核评分标准(试行)》作为考评标准。  

   四、考评方式  

  实行一周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季度一排名制度,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一周一督查  

  1.督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按照考核评分标准对责任单位进行扣分处罚,并立即通知其现场整改。  

  2.在限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  

  (二)一月一通报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每月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检查情况和上月整改问题,按“已整改事项、正在整改事项、整改不到位事项、未整改事项”分类整理汇总。以《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通报》形式,通报每月检查情况,并公布检查扣分和处罚情况。  

  (三)一季度一排名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按综合分数对各成员单位进行排名,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名次。  

  五、奖惩措施  

(一)季度排名奖惩制度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检查考评情况进行汇总,核算各责任单位得分情况。  

  每季度对综合考评前3名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综合考评后3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一年内累计两次排名倒数第一的,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一年内累计三次排名倒数第一的,建议调整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岗位。  

  (二)年终荣誉评比制度  

  1.对年度综合评比前三名、单项工作成绩特别优秀或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报请县政府通令嘉奖,授予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或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连续两年荣获先进工作者的,报请县政府记三等功。  

2.对未能达到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工作目标,或在工作中行动迟缓、推诿扯皮、措施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建议取消该单位年终综合评先资格、文明单位参评资格或文明单位称号,取消党政主要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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