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考最新资讯 四川高考最新消息

2015广东异地高考最新消息

  考改革方案怎么改?昨日,2014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召开,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透露,国家高考改革方案虽尚未公布,但广东力争成为高考改革试点。他分析,放开异地高考,广东高考考生在2016年—2018年将迎来高峰。

  罗伟其指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是今年教育的工作重点,在义务教育阶段,将试行学区化办学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在招生考试方面,将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机制,探索在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制度。

  2016年或有4万外地考生在粤高考

  数据显示,今年广东有352人完成异地高考报名(中职考高职类),有公众以此为依据,判断在2016年前放开异地高考不会对广东的升学造成太大压力。

  昨日,罗伟其对这一说法给予了否定,指出此解读是对广东生源结构不了解。其分析,今年报名的学生少,是因为异地高考政策是在2012年出台,并明确2014年放开外来随迁子女在中职可以报考高职,而在这之前很多学生参加完中考甚至是没有参加中考就回老家去。

  “明确2016年放开异地高考后,2013年在广东参加中考的外地学生马上增加了4.2万人。”罗伟其说,今年广东省高考人数再创新高,达75万多,比去年增加2万多,“广东省有208万外省学生,预计2018年会形成报名高峰。”

  罗伟其分析,假如不放开异地高考,那么2016年或将成为广东高考人数的拐点,但如今政策已经放开,预计考生人数拐点要推迟4-5年。

  罗伟其说,根据三年周期来算,2016年广东高考报名外来务工子女报名不会超过4.2万人,但增加数量已经接近海南全省考生数(2013年海南高考考生5.5万)。

    2016年四川省夏粮收购最新消息及相关政策

    2016年四川省夏粮收购最新消息及相关政策

    今年四川省夏粮收购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管理部门措施得力,广大粮食企业及时调整策略,全省夏粮收购工作进展顺利。以下是2016年四川省夏粮收购最新消息及相关政策:

    一、2016年四川省夏粮收购最新消息:

    截至7月10日,四川省共收购小麦28.5万吨,收购油菜籽23.9万吨。四川省夏粮收购收效良好的方面有:

    一是高度重视粮食收购工作。各级政府把做好夏粮收购作为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具体行动予以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企业分析形势,研讨对策,加大库存促销力度,为小春粮油收购腾出有效仓容,确保按时开秤,保证农民售粮需要。

    二是积极拓宽售粮渠道。各地粮食管理部门认真按照国家粮食 局关于切实做好受灾地区夏粮收购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灾区夏粮收购工作,帮助受灾地区农民减轻损失,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同时,采取组织农村粮食经纪人到指定库点分级分等收购、协调饲料企业代收等办法,切实解决农民低质粮食销路和饲料企业粮源。

    三是千方百计解决企业收购资金困难。指导企业积极与农发行等金融部门开展银企合作,利用企业信用和职工个人筹资等方式多渠道筹措收购资金,服务收购经营。同时,抓住地方储备小麦轮换机遇,引导企业入市收购。截至目前,共帮助企业协调落实各类收购资金23.96亿元。

    二、四川省夏粮收购相关政策:

    四川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

    (四川省粮食局 四川省工商局)

    第一条 为加强对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核管理,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四川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市(州)、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条 直接向粮食生产者收购粮食必须经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称审核机关)审核资格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称登记机关)办理工商登记。

    第五条 申请从事粮食收购(以稻谷、小麦、玉米、杂粮及其成品粮食,不含大豆、食用油脂、油料)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全年收购原粮数量2000吨以上;加工(含转化)企业日处理原粮能力30吨以上;

    (二)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三)自身拥有或租借有符合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仓容量达1000吨以上的仓库,属租借的租借期限应在两年以上;具有仓储保管技能的人员;

    (四)具备国家规定的常规粮食品质检测设备和具有检测资格的检测人员或持有委托具备检测资格的粮食质检部门进行检测的协议书。

    第六条 申请从事粮食收购的个体工商户应有3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的粮食仓储设施和保管能力。

    第七条 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和《粮食收购许可证》颁发,由办理工商登记的部门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第八条 本办法实施前批准的粮食收购者应在本办法实施后的6个月内向审核机关申请办理粮食收购资格换证手续,经审核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方可继续从事粮食收购活动。

    第九条 从事粮食批发、加工、进出口、零售等经营活动的粮食经营者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农民自产自销粮食的除外)。

    第十条 粮食收购者(含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跨行政区域收购粮食,应当持粮食收购许可证到收购地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按规定报送收购品种、数量等情况。收购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不再进行审核,不得有任何歧视行为。

    第十一条 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机关应在其受理申请的办公场所公布申请粮食收购所需的全部材料,明示申请和审核程序及期限等有关信息,提供有关申请材料的填写示范文本。

    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机关不得要求申请者提供与收购资格审核无关的材料,申请者提供的材料涉及商业秘密的,审核机关应当依法保密。

    申请人对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机关公示的有关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资格审核示范文本内容有疑义的,有权要求审核机关予以说明、解释。审核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应当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第十二条 申请粮食收购资格,申请者可以亲自到审核机关办理,也可以委托有关组织和个人办理。

    第十三条 申请粮食收购资格,须向审核机关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资信证明;

    (三)仓储设施和检测设备证明;

    (四)检测、保管人员资格的有效证明;

    (五)审核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 审核机关应及时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目录及材料格式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审核机关能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应当场作出决定;不能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必须接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逾期不作出决定的,视为受理。

    申请者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符合法定形式的,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机关应当一次告知申

    请者需要修改完善的内容。

    无论受理与否,审核机关都应向申请者出具书面通知书。

    第十五条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审核机关应根据本办法第五条或者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者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有必要,审核机关可以对申请者的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检验仪器、设备和有关专业人员等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第十六条 审核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作出答复。符合规定条件的,发给《粮食收购许可证》并公示;认为申请者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者作 出书面说明并告知申请者可以依法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七条 《粮食收购许可证》有效期3年。需要延续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审核机关提出申请。

    《粮食收购许可证》按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格式由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

    第十八条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要求,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

    第十九条 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下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粮食收购资格审核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州)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每季结束后10日内将本辖区内截至上一季度止的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情况报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对下列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一)粮食收购者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

    (二)粮食收购者《粮食收购许可证》所登记的内容有无重大变化;

    (三)粮食收购者有无伪造、涂改、转借《粮食收购许可证》的行为;

    (四)粮食收购者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粮食购销政策的情况。

    第二十一条 粮食收购审核机关可以通过要求粮食收购者报送书面资料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在本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粮食收购者在收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二条 粮食收购者应当积极配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有权拒绝监督检查机关的任何违法要求。

    第二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粮食经营者违法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有权向收购活动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举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举报人要求保密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为举报人保密。

    第二十四条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粮食收购者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派出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并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公布监督检查情况。

    第二十五条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粮食收购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取被检查人的财物,不得牟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六条 粮食收购者在其收购资格授予机关辖区外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应接受其收购活动所在地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收购活动所在地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抄告该粮食收购者的收购资格审核机关。

    粮食收购者违法经营,依法应当被取消粮食收购资格的,由收购资格审核机关作出决定。

    第二十七条 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出口的经营者必须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

    度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粮食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得低于3年。粮食经营的基本数据和情况按月上报注册所在地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并同时抄报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正常情况下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必须保持月平均销量20%的库存常量,具体库存数量由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核定。必要时,由省政府规定最低库存量和最高库存量。

    第二十八条 对违法实施粮食收购的行为,由粮食行政管理等部门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九条 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实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或者监督检查的行为,依照《行政许可证》、《四川省行政许可实施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 本办法中“以上”、“以下”包含本数。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四川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辽宁省2016年高考改革最新消息

      日前,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了《辽宁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辽宁省高考改革时间点和改革主要内容。

      高考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等级性考试科目构成

      方案中提出,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起,调整我省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等级性考试科目构成,满分为750分。

      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各为150分。不分文理科,外语考试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考生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报考高校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按照全国统一高考时间施行,2018年6月底前,制定《辽宁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在我省招生的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辽宁省2016年高考改革最新消息

      2017年,60%以上高职生通过分类考试方式录取

      我省将积极推进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

      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

      改进单独考试招生办法,依据教育部规定的条件,扩大单独考试招生院校范围和招生规模;完善综合评价招生办法,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在已出台《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基础上,2017年,通过分类考试方式录取的学生数达到当年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60%以上。

      2016年起 取消一本A、B段的设置 三本合并到二本

      我省将继续实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从2016年起,取消一批本科A、B段的设置,统一为一批本科;三批本科合并到二批本科。

      积极探索并制定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

      2016年出台相关政策和方案,2017年进行试点,待成熟后全面实施。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语文(含民族语文、汉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采用等级制呈现,设A、B、C、D、E5个等级,E为不合格。

      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科目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科目的实验操作考查以合格和不合格区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同时设等级性考试,成绩按等级赋分。

      等级性考试暂提供一次考试机会,并逐步过渡到条件成熟时,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衡量高中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程度、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制度,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将划出10%以上的招生指标用于提前免试录取

      我省将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招生录取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农村地区初中毕业生的升学比例。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要从当年指标到校的招生计划中划出10%以上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用于提前免试招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考试成绩全优的学生。

      2017年北京高考改革最新消息

        北京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通过教育部审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北京将于2017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为帮助考生和家长更好了解北京的高考改革最新消息,yjbys小编为大家分享如下:

        从当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将取消本科三批,与本科二批合并。市教委主任线联平此前透露,自2018年起,本市将落实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推进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自2020年起,调整统一高考科目,探索普通高等院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英语听力一年考两次

        高考综合改革实施后,英语听力考试将从笔试中分离,一年两次实行机考。

        据相关负责人透露,2016年,北京将做好包括抓紧建设英语听力标准化机考考场、制定机考考务规定和考试流程,中学教学调整、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学生选科指导和高校选考科目范围确定等重要工作。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六选三”

        按照高考改革实施方案,本市高中学生要进行学业水平考试,共涉及历史、地理、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六大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分为两种:一种是等级性考试,另一种是合格性考试。等级性考试属于国家级考试,由北京教育考试院命题,学生要先在六大科目中确定三科参加等级性考试,这三科成绩将与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一起计入高考总分。剩下的三科为合格性考试,主要由各区命题,每科分数只要达到“合格”即可。

        一位高中校长表示,改革赋予学生选择权后,学生可能面临不会选科目等问题,这就需要学校提早引导学生做生涯规划和学业规划,在尊重个性发展的基础上挖掘学生潜能,分类施教。

        取消三本、听力一年两考、学业水平考试等高考综合改革措施的具体实施办法须以最终公布的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准。

        升学考试改革一般会从起始年级开始,2016年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不受影响。

        北京高考改革

        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方案要求,北京将从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开始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将取消本科三批,与本科二批合并;英语听力考试要从笔试中分离,一年两次机考等。

        2016年北京高招政策总体稳定,同时为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打下基础。为配合改革实施方案,北京市将制定高考综合改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说机考、综合素质评价等系列配套文件。其中包括建设英语听力标准化机考考场;做好中学教学调整、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学生选科指导和高校选考科目范围等,确保各项改革平稳顺利实施。

        据介绍,北京2016年的高考报名总数为61222人,其中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55680人,报名参加高职单考单招5542人。2016年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将于6月上旬公布。

        政策解读

        本科三批将取消,与二批合并

        2017年北京将启动高考综合改革,从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开始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将取消本科三批,与本科二批合并。

        市教育考试院介绍,今年将为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打下扎实基础。具体包括抓紧建设英语听力标准化机考考场、制定机考考务规定和考试流程;协调各区及在京招生院校做好与基础教育教学和高校人才选拔培养的联动,做好中学教学调整、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学生选科指导和高校选考科目范围的确定,确保各项改革平稳顺利实施等。

        英语听力变机考一年考两次

        按照方案,北京高考听力将与统一考试切分,实行一年两考,取最好成绩。届时,北京考生在高考时只需要考阅读等笔试部分。英语听力部分的考试与统一考试切分,实行社会化考试,每年的上下学期各考一次,与高考统一考试错开,“这就是给学生更多的机会”有关负责人这样表示。

        届时,考生可以选择最好的一次成绩作为计入高考成绩的总分。这也意味着未来考生参加高考英语考试只需要进行阅读等笔试部分考试,考试时间将大大压缩。

        据悉,今年和明年的高考生不会受到影响。

        2016北京高考时间表

        据2016年北京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北京2016年高考时间仍为6月7-8日;6月23日确定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发布考生高考成绩;6月25-29日填报本科志愿;7月31-8月1日填报专科志愿。

        2015年11月:高考报名

        2016年6月上旬:公布2016年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

        6月7至8日:统一高考

        6月7日 6月8日

        上午 9:00—11:30 9:00—11:30

        语文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下午

        3:00—5:00 3:00—5:00

        数学(文/理) 外语

        6月9日至22日:高考评卷

        6月23日:确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发布考生高考成绩

        6月25至29日:考生填报本科志愿

        7月6日至8月9日:录取

        7月31至8月1日:考生填报专科志愿

        各地高考改革措施

        山东高考重大改革:高考将不再分一本二本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教育厅了解到,山东高考改革方案近期即将发布,明确未来高考志愿填报将由“学校+专业”改为“专业(类)+学校”形式,合并本科招生录取批次,不再区分“一本”“二本”。

        广东高考实行3+3模式

        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考试招生制度单项改革从2016年陆续展开,2018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高考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统一高考实行“3+3”的考试模式,本科院校招生不分文理科设置考试科目,实行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方式,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的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河北2018启动高考改革:科目3+3不分文理

        河北近日发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显示,河北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全面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自2021年开始,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2018年6月,将向社会公布《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江西高考改革:三本批次并入二本

        江西省政府日前印发《江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江西省全面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的路线图。

        根据该方案,江西省将创造条件分步合并、减少录取批次。2016年起,合并文史、理工类本科第二、第三批次,合称为本科第二批次;2018年起,合并艺术、体育类第二、第三本科批次;从2020年起,进一步减少录取批次,优化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办法。在此基础上,探索学生多次选择、被多所高校录取的可行性,增加高校与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2015年浙江高考改革方案最新消息

          2014年下半年,浙江省一发布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就引发了社会热议。其中一项改革内容,就是考生按“专业+学校”填报志愿,而不是此前的“学校+专业”。对此,有些专家学者认为这一改革会有利于提前培养学生的“专业”意识和兴趣,同时也倒逼高校优化专业结构布局,突出专业特色优势。

          在我看来,“专业+学校”的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对学生、中学、高校和社会都可能会产生不利影响,需慎重实施。

          第一,对学生而言,这一志愿填报方式,高估了学生明晰自己专业意向和规划职业发展道路的能力。实际上,在读的大学生都很难确定所选的专业是不是自己想读、能读好的。即便是在择校、选专业更为自由、自主的美国,这一情况也普遍存在。另外,按试点的选考制度推算,很多高中生会在高三集中精力,以便拿下只有一次考试机会的语文和数学,便会在高二完成选考科目。这就意味着高一就得确定大学专业和所选科目。15岁上下的高中生,人生阅历尚浅,又缺乏对相关专业的了解及体验,如何能保证他们作出科学、理性、可持续的专业选择?

          第二,中学教师难以胜任指导学生选择专业、规划人生的工作,新学校或“穷”学校更会如此。现在中国的多数高中教师,都是毕业于师范院校,学习、生活经历是沿着“中学——师范大学——中学”的发展轨迹,对于非师范类大学和专业的职业发展没有切身体会,难以精准地指导中学生规划职业发展道路。如果借助中学校友来推动这一工作,又会因校友资源的强弱,加剧重点中学和非重点中学在解决这一问题上的两极分化;如果让教育咨询机构介入,就会出现“富裕家庭子女或经济实力雄厚的中学能更好地选择专业和规划职业”的现象。

          第三,因为“专业+学校”的高考志愿填报方式,高校会在招生专业设置、优势的冷门专业、通识教育体系等方面均出现问题,甚至是危机。

          首先,各个高校,因学科基础不同,其招生专业名称差别很大,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会遇到很多技术性问题。例如,有学生想学金融,假设他的意向高校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结果他会发现这4所高校金融学的招生专业名称并不统一,分别是“工商管理类、经济与金融(国际班)、金融学、金融学”,他该如何填写所报专业的名称?即使这一问题得以解决,这名考生还会遇到另外一个问题:假设最后是中国人民大学决定录取他,但人大招办可能还会陷入困惑,不知该把他录到哪个学院,因为中国人民大学的财政金融学院和中法学院均开设了金融学专业。

          其次,有些“211工程”高校会因这一改革,陷入招生困境,因为这些高校是“冷门专业很强,热门专业很弱”。基于现实考虑,多数中国家长会让考生选择就业地方好、工作强度小、发展前景宽、社会地位高的专业;那些基础性专业,尽管是国家急需,但因就业面窄、发展前景差、工作条件艰苦、可能损害身体健康,也会陷入生源危机。以美国为例,冷战后,很多大学的核物理相关专业就曾面临本土生源不足的问题。

          第三,这一志愿填报方式,会损害“通识教育”的高等教育理念和实践。进入21世纪后,国内很多知名高校逐渐意识到“专业化教育”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不足。面对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重任,不论是综合性大学,还是工科性大学都在力推“通识教育”。如果按“专业+学校”录取学生,势必会弱化重点高校的“通识教育”,可能会出现“985工程”高校人才培养的“职业教育化”。

          第四,“专业+院校”的考录制度,会限制高校的转院系、调专业政策,因而损害招生制度的公平,或是损害学生的个人利益以及社会的整体利益。实行这一制度,就意味着对专业的选择先于对院校的选择,高校的提档线不再重要,一所学校冷门专业和热门专业的分差可能会从20分左右增加到50分以上。如果将来不分批次的改革方案落实,热门专业和冷门专业的分差可能会进一步扩大。到那时,同一分数,可能既可以进入省属高校热门专业,也有可能进入“985工程”高校的冷门专业。如此一来,学生、高校、社会将陷入两难境地。如果同意转院系、调专业,就会形成招生的漏洞,即会有低分考生以冷门专业进高校,而后通过转院系到热门专业,进而有损招生的公平;如果不同意,很多学生会在绝望中自暴自弃,随波逐流,造成人才资源的浪费,损害学生的个人利益和社会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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