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健康县城创建实施方案

为提升县城品位、树立县城形象,建设一个环境优美滨江山水生态园林县城,县委、县政府决定用三年时间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为确保卫生县城创建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创建良好人文环境为目标,以增强县城承载功能,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县城管理水平为重点,扎实开展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努力将我县县城建设成为市容整洁、环境优美、功能完善、文明有序、社会和谐的城市。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卫生县城创建活动,使县城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县城面貌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县城文明度和居民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力争2012年通过市级卫生县城验收,2014年通过省级卫生县城验收。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单位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卫生县城管理体系。政府把创建纳入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在人、财、物方面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对县城实行长效卫生管理;
政府实行目标管理,各职能部门任务落实;
县爱卫会负责指导全县创建卫生县城工作。  

2、县爱卫会及其办事机构。县长或副县长任爱卫会主任,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委员会议;
有爱卫办机构,编制落实,根据实际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各乡镇所辖居委会(社区)有爱国卫生组织,有专(兼)职人员。  

3、爱国卫生经费。每年的活动经费能满足工作需要,并及时拨给;
每年有除四害、改水改厕、健康教育等专项经费。  

4、法制建设和长效管理机制。县人大或政府颁布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和单项法规(如除四害)等;
爱卫办、卫生、城管、建设、交通、交警等部门均建立各自的卫生长效管理规定并有实效。  

5、爱国卫生工作任务。有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有除四害、改水改厕、爱国卫生月专项计划和总结;
各委员部门分工明确,完成任务好;
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县城郊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0%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60%以上。  

(二)健康教育  

1、健康教育机构。政府把健康教育列入社会发展规划,县政府领导每年参加健教大型活动2次以上;
纳入卫生工作规划,局办公会研究健康教育工作每年不得少于2次;
有健康教育机构,卫生事业经费列支能满足工作需要;
有专职人员、工作用房;
有电脑、摄像机、录像机、电视机及投影仪等;
城区设有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的固定健康教育专栏。  

2、社区健康教育。街道办事处有健康教育计划,并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有专兼职人员,有固定健教专栏,每季度一期;
每年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6次;
随机测试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7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60%。  

3、学校健康教育。县教育局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认真执行国家颁发的《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当年度自评分达85%;
中等职业学校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有医务室或专职校医。  

4、医院健康教育。医院把健康教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和行风建设,向病人及家属进行多种形式健康教育;
有健康教育咨询室,门诊和病房均有健康教育专栏,且每季度更换一次,病人相关知识知晓率达80%。  

5、公共场所及职业健康教育。企业有劳动保护制度和措施;
对工人进行岗前培训,安全健康、女工保健知识培训率大于95%;
商店、旅馆、娱乐场所有结合行业特点的宣传栏,有控烟、艾滋病、性病的宣传内容或宣传品。  

6、大众传媒健康教育。县电视台、报纸等开设健康教育专栏或专题节目。  

7、控烟健康教育。有县政府颁布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并开展执法检查;
县城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全县每年开展无吸烟单位评选活动。  

(三)市容环境卫生  

1、组织管理。有健全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经费落实;
配足市容环卫管理监察队伍和环卫专业队伍人员;
城市主要街道有专人保洁。  

2、有编制环卫中、长期规划;
规划经县政府批准实施。  

3、市容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路面整洁、下水道畅通、无污水坑凹;
城区无放养禽畜。  

4、垃圾箱、果皮箱布局合理,整洁、设备完好率95%;
市容整齐、美观,无乱堆乱放,乱设摊点,无占道经营,无卫生死角。  

5、主干道楼房阳台整洁、规范;
主、次干道有行道树,树行整齐;
施工场地按规定设置隔离栏(高度> 2米 ),工地无建筑和生活垃圾。  

6、集贸市场划行就市,按规定文明管理,集贸市场有专(兼)职保洁人员,有公共厕所和垃圾站(车),清洁卫生。   

7、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0%,人均绿地面积>5平方米,主要街道有小游园,有不少于5个市级以上园林绿化单位。  

8、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100%;
垃圾中转站数量足够(1座/万人);
垃圾站地点适宜、容器密闭、卫生整洁。  

9、垃圾粪便处理。与居民区在主导风向下侧有 800米 以上卫生防护距离;
有专人管理;
环境卫生良好,处理场按操作规程正常运行使用。  

10、垃圾、粪便处理工程建设及卫生监测。有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设计、环境评价、验收资料;
有年度关于垃圾粪便处理的卫生监测资料;
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60%;
垃圾、粪便运输车辆密闭,不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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