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四治一树工作调研报告]司法所调研报告总结

司法所四治一树工作调研报告

加强司法所“四治一树”工作是做好司法所2012年工作的前提。对于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公正廉洁执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展“四治一树”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治活动,旨在深入整治本所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虚、散”问题,树立勤政爱民、务实高效、公正清廉的良好形象。
一、近年来我所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主要是在三个方面取得了突破:
(一)、在落实领导责任制上取得了突破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及司法局坚持“两手抓”,将加强基层司法所基础工作来落实上级司法系统的安排部署,于2009年作出了《关于建立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先后转发了《XX市司法局关于转发<甘肃省司法厅关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肃省司法厅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甘肃省公安厅 甘肃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司法调解 衔接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人民调解建设工作文件。2010年,县委、县政府及司法局调整充实了基层司法所的队伍建设,2010年,先后印发了《古浪县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古浪县司法局“双促双助”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古浪县创建“法治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工作文件。2011年3月29日,县司法局召开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对新形势下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寄予厚望,决定在今年加强业务工作,先后印发了《古浪县司法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双十双百”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开展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化解攻坚活动的实施意见》等工作文件。先后转发了《甘肃省司法厅印发<关于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XX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大走访、大排查、大帮教”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工作文件。2011年,市司法局局长蔡多学,副局长高小华,县司法局副局长严武林来我所进行调研。
(二)在加强司法所基层组织建设上取得了突破
一是加强了司法所一级组织建设。实施了由县司法局直接领导与乡镇府分管领导的机制,司法局为主要领导,并进行业务方面的指导,乡政府与司法所配合完成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及平时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二是加强了司法所队伍建设。由政法专项编制人员2名,一名所长,一名干事。组建以来,共调处矛盾纠纷98起,其中重大矛盾纠纷2起。受到广大人民群众送的欢迎,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三是注重加强对基层司法干部的教育培训。县司法局原则上每年都要举办司法干部培训班,采取讲课、学文件、讨论和外出参观学习的方式不断提高司法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2011年,我所所长在兰州参加了为期三天的全省司法所长的培训。
(三)、在加强司法所业务工作上取得了突破
一是人民调解工作。2011年,全乡共排查各类纠纷89起,调处率100%,成功率97%。因为金达快速道和营双高速公路途径我乡,导致我乡土地矛盾纠纷发生较多且复杂多样,突出表现为:因土地审批程序不规范,导致土地纠纷化解难度较大;
因不懂法、不守法而引起的非正常上访,缠访、重访的群体性、政策性矛盾纠纷多发。
司法所以“人民调解法”的颁布为契机,在 “三调联动机制”的规范要求下,及时补充调整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宣传人民调解法的同时走村入户把了解各矛盾纠纷来龙去脉及症结所在,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群众主动反映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和建立卷宗。能当场予以化解调处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调处,调解成功的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存档上报,对不能当场调处的纠纷,通过查阅有关法律文本、向有关部门咨询,争取上级部门协助积极加以化解等方式,及时妥善解决。经乡、村两级多方调解无效,函至土门法庭建议立案审理。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过程中,针对可能引发集体上访或已经上访的棘手矛盾,积极协调乡综治办、村调解委员会,不定期对其调解,引导矛盾双方求同存异,互相理解,最终化解矛盾。
    二是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由于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对象的特殊性,做到接受及时,建档及时,帮教及时,全乡社区矫正对象5名,刑事解教对象4名,为每个对象建立档案,根据对象个体的差异认真制定合理有效的矫正方案,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心理变化、家庭状况、工作环境,做到不脱管漏管,积极与乡村两级、派出所协商联系有针对性的落实帮教措施,加强管控,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三是大力宣传法律,深化普法教育。以“六五”普法活动启动为契机,深入宣传人民调解法,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通过法律宣传车巡回讲、乡村两级集中学和举办法律培训班,调解员学习班,切实加强广大公民对人民调解法的了解和理解。通过宣传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树立宪法权威,培育公民民主法制观念;
广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法制教育,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乡、村、各单位、学校共召开会议20多场(次),书写墙头标语48条,出黑板报14期,印发宣传材料3500多份;
在中小学开展法制一堂课活动,做到由学校培训学生,学生培训家长,参训学生达3000多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送法进村、送法入户、送法入校、把法律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知识送到广大人们群众中,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基层司法所开展“四治一树”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一是工作人员思想上不先进,能力不足。主要是对领导们安排的工作,不能及时的落实到实际行动中,有时不能按时完成工作,对于一些难做的工作,常常感到力不从心,有种拿不下来的感觉。应对措施:思想上要高度重视领导们的安排,端正态度,及时地落实到行动中,加强学习,及时向书本,向老同志学习先进经验和做事的技巧、方法,提高自己的能力。
    二是工作人员无所作为,得过且过。通过这两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得过且过的思想仍然存在。主要是对自己所做过的一些工作,从来不进行反思总结,过了就过了,当重新碰到类似的问题时,就会犯同样的错误,不吸取经验教训,进而使得在工作上平平淡淡,无所作为。应对措施:做完每一项工作,都要认真的总结反思,那些地方做对了,那些地方做错了,对的地方加强,错的地方吸取教训,保证下一次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久而久之,就会形成良好的习惯,工作上也会有所作为。
    三是工作人员纪律松弛,自由散漫。这种问题主要表现在不能按时上下班,有事外出不请假等方面。应对措施: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来执行,对于无视纪律,自由散漫的的人进行相应的惩罚,比如,迟到一次罚款20元,旷工一天罚款50元等,决不放松。另外,受到惩罚的人也应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不能抱一种无所谓的心态,自己应该认识到,自由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要用辩证的观点来看问题。
三、加强组织领导,以“四治一树”活动为契机,解决司法所面临的新问题、难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区矫正、刑释帮教在任务更加繁重、方法手段老化单一的情况下容易出现漏洞,社会和谐局面容易被激化。因此,必须加强这些方面的工作,实现方法手段思路上的创新。
一是社会参与的思路。在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中,要认清矛盾的缘由,找准切入点化解,更要为双方当事人着想,站在他们的角度上看问题,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在社区矫正、刑释帮教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多方参与的原则,针对那些单纯依靠政府管不了、管不好的人,要通过激发和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采取司法所指导、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方式进行矫正。
二是依法治理的思路。要把所有的重点人员都纳入有组织的管理之中,不能有游离于社会管理之外的自由人。对于重点人员,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制度。对因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都必须严肃追究相应责任。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建立完善信访工作机制,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实施调处,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推荐访问:调研报告 司法所 工作 四治一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