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家滩镇对于对部分村(居)开展延伸巡察工作方案

  谢家滩镇关于对部分村(居)开展延伸巡察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改进作风、廉洁履职,推动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部分村(社区)同步开展延伸巡察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村级巡察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巡察对象 根据县委下达的 2020 年度巡察任务,本次实施巡察的村(居)为 9 个,具体为:余畈村、泥湾村、广畈村、芦林村、田铺村、郭贺村、义门村、桥头村和大畈村。

 二、巡察时间 巡察时间定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2020 年 6 月 5 日。

 三、巡察主要内容 (一)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扶贫工作中是否存在政治站位不高,执行中央、省、市、县委脱贫攻坚政策过程中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 2.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是否存在以杈谋私、滥用职权问题,是否存在虚报、虚列扶贫项目,

 骗取、套取扶贫资金问题; 3.在农村危旧房改造、“雨露计划”、医疗救助、光伏资金、低保资金等民生资金拨付、使用、分配等环节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贪污索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问题; 4.在产业扶贫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等领域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失职渎职、受贿索贿、挥霍浪费等问题; 5.在推进扶贫工作中是否存在履职不力、作风不实,脱贫措施不力,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弄虚作假,编造脱贫数字,出具虛假材料,数据造假,让贫困户“被脱贫”问题; 6.帮扶单位是否存在组织不力、措施不硬、工作不实的问题,帮扶干部作风漂浮,纪律松散,办事拖沓、推诿扯皮,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7.是否存在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扶贫项目出现“豆腐渣”工程,给扶贫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等问题。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1.“两委”班子是否存在滥发钱物、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问题; 2.“两委”班子成员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等问题; 3.“两委”班子是否存在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等问题。

 (三)巡察作风建设中省委提出的“怕、慢、假、庸、散”和县委提出的九个方面等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村级党组织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是否存在对党建工作思想认识不高,重视不够的问题; 2.是否存在对新形势下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能力较弱,作风漂浮,不能严肃对待和正确处理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等问题。

 (五)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村集体原有积累及取得发包及上交收入、经营收入、租赁收入、投资收入、土地征用补偿收入、集体资产变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社会捐赠资金、借入资金、一事一议资金、其他收入等形成的现金、银行存款及有价证券; 2.村集体所有的各类固定资产、实物投资、债权股权及无形资产等,包括各类房屋等建筑物、道路、交通通讯工具、农田水利设施、电力设施、文教卫生体育等设施、林木资产、库存物资、各类应收款、长短期投资、无形资产等; 3.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法律规定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耕地、山林、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六)农村“三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 1.党务公开:村级领导班子成员基本情况及工作分工;年度工作目标;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转正、后备干部培养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党员奖惩情况; 2.村务公开:建设项目公示;宅基地使用、审批公示;土地征收、征用情况公示;集体土地承包情况;各级政府及其

 部门下拨和社会捐赠救灾救济款物的数量、发放的原则与条件以及确定的发放名单、数量,低保、五保、大病救助名单等;经营实体承包公示:企业、林地(果园)、鱼塘、农场等经营实体的承包,要在年初公布承包者姓名、承包期、承包金,年末公布承包费上交情况;重要政策公示内容:党和国家有关招工征兵、优抚、粮食直补、医疗补贴、教育补助、兴修水利补助、水费、农村税费改革、国家扶贫项目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等重要政策; 3.财务公开:年初财务预算情况;损益性收支情况;非损益性收支情况;村级集体资产情况;村级集体资产入股、出租、出借、拍卖资产资金回收等;村级债杈债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下拨补助资金的情况;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使用情况;村基本建设项目情况等。

 (七)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 四、组织机构 组长:姚名军鄱阳县委巡察办副科级纪检员 副组长:王辉谢家滩镇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成员:黄勇谢家滩镇纪委副书记 吴金富谢家滩镇财政所 张红军谢家滩镇民政所 方宝霞谢家滩镇农经站 石子晋谢家滩镇脱贫站 五、巡察方式和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1.召开巡察工作部署会。镇巡察工作组全体成员参加,主要内容:明确被巡察村和巡察工作流程、提出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2.镇巡察工作组内部分工。印制巡察工作手册、谈话记录本和相关巡察表格、巡察动员会讲话稿、自查和整改报告格式等巡察材料;收集被巡察村的信访反映、村两委成员情况、村级财务审计及工程建设情况等相关材料。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发布巡察公告。公布巡察时间、巡察内容和巡察方式等,公布举报受理电话、电子信箱,设置举报信箱,在镇政府一楼大厅和被巡察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告,面向全村和全镇干部群众公开征集意见建议。

 2.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参加人员为巡察工作组成员、挂村镇领导、驻村村务公开监督员和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全体党员。议程为: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被巡察村党支部书记作表态发言、民主测评。

 3.进行个别谈话。必谈对象为:挂村镇领导、驻村村务公开监督员、村两委成员和一定数量的党员、村民代表,其他谈话对象由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需要确定,主要了解村两委及其成员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三务”公开、惠民政策落实、村级工程项目建设中有无铺张浪费、侵占集体利益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进行走访了解。必走对象:2019 年以来的建房户、五

 保户、低保户、边缘户等对象,走访人数由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需要确定,主要了解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中有无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甚至欺压群众等问题。

 5.查阅账册资料(重点为村财务账、村级工程账、会议记录本等)、现场察看、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实地巡查,重点排查党的十九大以来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查找重点工作落实中不严不实等方面问题。

 6.梳理汇总问题线索。对个别谈话、走访了解、查阅台账资料、现场察看、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及时上交巡察领导小组汇总成巡察问题清单。

 7.交办处理。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交办处理:

 (1)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程落实不力、进展不快问题,由巡察工作组直接反馈给镇巡察领导小组并督促进行问题查找和整改落实。

 (2)违反作风建设、廉洁履职有关规定的问题,由巡察工作组直接反馈给镇纪委并督促进行查纠和整改落实;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和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3)其他民生类、纠纷类和历史遗留问题,涉及镇相关部门的,由巡察组直接移交给镇相关部门处理。

 8.撰写巡察情况报告和反馈意见。巡察情况报告包括巡察基本情况、好的方面、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内容,巡察情况报告和反馈意见完成后,及时报巡察领导小组审阅。

 (三)反馈整改阶段。

 1.巡察组向被巡察村领导班子反馈经巡察领导小组审定的反馈意见。

 2.被巡察村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15 日内提出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在 60 日内将整改情况报给巡察工作组整理汇总。

 3.巡察工作组将被巡察村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召开通报会。对被巡察村整改情况和问题查处情况进行通报,参加对象为巡察工作组组长、挂村镇领导、驻村村务公开监督员和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全体党员。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把延伸村(居)巡察作为“作风建设提升年”重要抓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总体安排总体部署。镇纪委在发挥好牵头、协调、督促作用的同时,要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镇相关职能站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巡察工作合力。巡察工作列入行政村年度目标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被巡察村党支部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主动配合好本次巡察,通过巡察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开展。

 (二)着力提高工作实效。巡察工作要以发现和查纠问题为着力点,聚焦具体事、具体人,实施精准巡察。要积极探索有利于发现问题的新手段、新途径,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要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于典型问题,

 要查处一个,教育一片,做到举一反三,强化警示作用;对于普遍性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做好源头防控。

 (三)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巡察工作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在巡察工作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探索思路、找到方法,不断完善巡察制度,丰富巡察手段,提高巡察效果。巡察工作组成员要统筹好原工作和巡察工作时间,处理好工作关系,强化责任心和使命感,确保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2020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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