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江西会昌某石灰厂“8·31”一氧化碳中毒3死1伤较大事故通报

  关于江西会昌某石灰厂“ 8 · 31 ”一氧化碳中毒 3 死 1伤较大事故的通报

 目录 目录 ..................................................................................................................................... 1 1. 事故经过与通报 ............................................................................................................ 2 2. 水泥生产中的一氧化碳 ................................................................................................ 3 3. 一氧化碳中毒机理 ........................................................................................................ 4 4. 发病预兆及表现 ............................................................................................................ 4 5. 中毒事故原因 ................................................................................................................ 5 6. 中毒后的急救 ................................................................................................................ 5 7. 事故预防措施 ................................................................................................................ 6 7.1. 受限空间作业的危险特性 ................................................................................... 6 7.1.1. 作业环境情况复杂 ....................................................................................... 6 7.1.2. 危险性大且隐蔽,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严重后果 ............................... 6 7.1.3. 容易因盲目施救扩大伤亡 ........................................................................... 7 7.2. 防范受限空间事故应落实的措施 ....................................................................... 7 7.2.1. 制定完善的受限空间作业制度,并落实作业证审批制度 ....................... 7 7.2.2. 开展受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和教育 ........................................................... 8 7.2.3. 认真做好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 8

 1. 事故经过与通报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网站 9 月 3 日通报,2020 年 8 月 31 日凌晨 4 点左右,赣州市会昌县西江镇石门村吉利石灰厂 2 名员工在石灰窑窑顶作业面铲煤作业过程中,吸入煤烟晕倒,另外 2 名员工在救援过程中也因吸入煤烟先后晕倒,事故最终造成 3 人因煤烟中的一氧化碳中毒死亡,1 人受伤。该起事故充分暴露出部分企业安全风险意识淡薄,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安全设施缺失,应急救援处置不当等突出问题。

 通报称,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有效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落实,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上半年,大量企业受新冠疫情影响推迟复工复产时间,进入下半年,大量企业开始抢产量,安全生产压力不断增大。各地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务实的作风和有力的措施抓实抓严安全生产工作,要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思想,时刻保持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紧迫感和警惕性。

 二、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迅速开展石灰窑安全隐患排查。各地要立即组织开展辖区内存在煅烧工艺石灰生产企业摸底排查,建立石灰生产企业管理台账(参考附件格式);要督促各石灰生产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场所是否规范设置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是否配置防毒面具等应急救援器材、从业人员是否经安全教育培训等,对存在的问题,企业应立即组织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属于石灰土立窑等淘汰落后设备及相关工艺的,各级应急部门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各地石灰生产企业管理台账请于 2020年 9 月底前报送省厅工贸处。

 三、坚持举一反三,组织开展中毒窒息及易燃易爆场所排查整治。各地要以此次事故为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造纸、酱腌菜企业及存在污水处理设施等

  有限空间作业企业,以及涉煤气、一氧化碳、天然气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企业为重点,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落实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电气防爆等安全措施,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并开展应急演练,杜绝违章作业和盲目施救。

 四、严格安全监管执法,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地要以推进落实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监管执法检查,“严、准、狠、实”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督促企业认真开展“五个一”活动,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十个一次”要求,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执法处罚的警示作用,对存在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隐患排查治理未开展或流于形式、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基本安全设施缺失、隐患整改不落实等突出问题的企业,依法坚决予以查处。

 在水泥业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报道不乏先例,并且事故代价都非常惨痛:

 2017 年 8 月 19 日,华沃(山东)水泥有限公司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事故造成 5 人死亡。

 2013 年 2 月 27 日,平凉市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 4 人死亡 3 人受伤。

 2011 年 11 月 14 日,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 4人死亡 6 人受伤。

 2009 年 11 月 10 日,福建南平水泥有限公司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 1人死亡 8 人受伤。

 2006 年 11 月 13 日,云南昆钢奥环水泥有限公司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造成 3 人死亡 4 人受伤。

 水泥业为何频现一氧化碳中毒事件,一氧化碳中毒如何急救?类似事故如何预防? 2. 水泥生产中的一氧化碳 在生产过程中,水泥厂煤粉制备、原料煅烧等工艺环节会产生大量烟尘、粉尘。同时,由于碳的不完全燃烧还会生成少量一氧化碳(CO)等有毒有害气体,这

  些气体会在原料磨、收尘器、煤粉库以及窑尾、窑头等密闭空间内积聚,检修过程中极易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据不完全统计,水泥行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中,一氧化碳中毒造成的事故总起数仅次于坍塌、机械伤害以及灼烫。由此,水泥工厂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中,应加强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预防,完善企业应急救援处置措施,以期有效避免此类事故。

 3. 一氧化碳中毒机理 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和无刺激性的气体,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职业危害因素之一。一氧化碳由含碳物质燃烧不完全时产生,经呼吸道吸入人体而引起中毒。中毒机理是一氧化碳与血红蛋白的亲合力比氧与血红蛋白的亲合力高 200〜300倍,一氧化碳极易与血红蛋白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使血红蛋白丧失携氧的能力和作用,造成组织窒息,并对全身的组织细胞均有毒性作用,尤其对大脑皮质的影响最为严重。此外,当人体意识到发生一氧化碳中毒时,往往为时已晚。因为支配人体运动的大脑皮质最先受到麻痹损害,使人无法实现有目的的自主运动,手脚已不听使唤。所以,一氧化碳中毒者在意识到自身中毒时往往已无法进行有效的自救。

 4. 发病预兆及表现 人体在发生一氧化碳中毒时一般多无预兆,中毒症状及受损伤程度与病人接触一氧化碳的时间长短、浓度大小有关,发病症状主要表现为以下 3 类:

 轻度:

 人体接触一氧化碳时间较短,受害者头晕头痛,眼花耳鸣,心慌乏力,恶心呕吐。只要吸入新鲜空气,症状可消失。

 重度:

 人体接触一氧化碳时间较长,嗜睡,呼之有反应,面色潮红或皮肤黏粘膜樱桃红色。呼吸脉搏浅、快,吸入新鲜空气后,多在数小时内清醒。

 垂危者:

 人体长时间接触一氧化碳,已呈意识不清醒状态,面唇紫绀,呼吸困难,四肢冰

  凉,脉律不齐,血压下降,肢体瘫痪,甚至心跳呼吸停止,但面色仍可呈潮红或皮肤呈樱桃红色,若不及时进行施救会导致人体机能受损直至死亡。

 5. 中毒事故原因 造成生产过程中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主要原因往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艺及设备设施本质安全水平不到位。

 受工艺水平限制,水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消除,以致在受限空间内积聚,危害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2.厂内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不规范。

 受限空间作业缺乏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前未落实安全作业证要求,对前后工序未实现能量隔绝;作业时未对作业环境进行必要的观察和检测,未安排必要的监护人员。

 3.人员思想麻痹,培训教育不到位。

 企业开展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岗位操作培训不到位。作业员工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没有预见可能发生的中毒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缺乏相关的应急知识和技能,在抢险过程中贸然行动,未进行科学判断及采取合理应急处置措施。

 4.救援不当形成次生伤害。

 水泥工厂往往在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后,由于应急指挥、现场处置措施不当,易形成次生灾害事故,即抢险救援人员在不明原因的情况下,未做任何防护措施,就对受限空间内的被困人员进行施救,造成抢险人员吸入一氧化碳后被困,以致形成人员二次伤害。

 6. 中毒后的急救 首先,救援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迅速疏散事故区域内闲杂人员,设置警戒带,对受限空间内气体进行必要检测。救援队伍应组织人员佩戴空气呼吸器进入受限空间内进行强制通风,并对空气置换过程进行监测。作业过程中应避免明火,防止一氧化碳气体燃烧和爆炸。

  在通风并确保受限空间气体检测合格条件下,救援小组应安排人员佩戴呼吸器进入,对无明显内外伤的被困人员可实施人背救护出舱。

 其次,将中毒者转移出受限空间后,应迅速将其转移到通风保暖处平卧,解开衣领及腰带以利其呼吸顺畅。同时呼叫救护车,随时准备送往有高压氧仓的医院抢救。而在等待运送车辆的过程中,对于昏迷不醒的人员可将其头部偏向一侧,以防呕吐物误吸入肺内导致窒息。为促其清醒可用针刺或指甲掐其人中穴,若其仍无呼吸则需立即开始进行人工呼吸。必须注意,对一氧化碳中毒的人员进行人工呼吸的效果远不如医院高压氧仓的治疗,因而对昏迷较深的人员不应立足于就地抢救,而应尽快送往医院。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人工呼吸不可停止,以保证被救人员大脑的供氧,防止因缺氧造成脑神经坏死。

 7. 事故预防措施 为从根本上避免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水泥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应采取预防为主的防护措施,尤其是必须严格遵守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要求,小编特整理下面内容与大家分享。

 7.1. 受限空间作业的危险特性 7.1.1. 作业环境情况复杂 首先,受限空间一般平时处于密闭状态或低洼处,通风不良,不利于有害气体的排出。其次,受限空间一般较狭小,对于作业人员的逃生及获救都有影响。再次,一些受限空间与其余设备或能量相连,如未完全切断其连接,就可能在作业过程中遭受突如其来的伤害,如相连管线未用盲板切断,导致作业过程中,物料突然进入受限空间;有搅拌装置的未彻底切断电源,导致人员误操作意外启动搅拌装置等。

 7.1.2. 危险性大且隐蔽,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严重后果 受限空间内气体造成人员窒息或中毒基本上都发生在瞬间,有些有毒气体呈无色无味状态,更易造成人员的伤害,如硫化氢气体浓度在 0.012-0.03mg/m³范围内是属于人员的嗅觉阈,此范围内人员可闻出臭鸡蛋味,但在超过此浓度范围,

  对人体产生更大危害的时候,人员却无法闻出任何味道。

 7.1.3. 容易因盲目施救扩大伤亡 曾经看到过这样一个数据,说是在受限空间作业事故中,死亡人员有 50%是救援人员,我们文中提到的这几起事故都具备这样的特点,这清楚的提醒了我们,救援人员的伤亡在受限空间中占了很大的比例。这主要还是因为作业前,未对作业场所进行风险辨识或有些单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匮乏,导致在作业人员发生事故时,外部救援人员不知道造成该起事故的原因,就在未采取任何有效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救援。

 7.2. 防范受限空间事故应落实的措施 7.2.1. 制定完善的受限空间作业制度,并落实作业证审批制度 作业制度应规定各项作业安全要求,主要是以下几项内容:

 ①要确保受限空间和与其相连的管线、能量源彻底的隔离。这里所讲的与管线的彻底隔离是指要将该管线拆除一段或用盲板进行隔断,而不单单是指将管线上的阀门进行关闭;与能量源的彻底隔离是指针对那些带有搅拌器等的动力设备而言,需在电器室将电源保险丝拔除,并将电源箱上锁并挂警示牌,避免人员误动开关而意外启动搅拌设备。

 ②要将受限空间清洗或置换。受限空间有些可能存在易燃或有毒气体,有些可能氧含量不足,这就要求我们在进入其空间内作业前,必须先对其进行通风置换,确保可燃及有毒气体置换出空间,氧含量符合要求。通风时可采取自然通风和强制通风,自然通风主要是指将受限空间上的人孔或盖板等打开,通过空气流动进行置换;强制通风可通过鼓风机将排风口从空间上部深入至底部,强制进行置换,但在强制通风过程中,禁止向受限空间内充氧气或富氧空气,避免造成火灾及人员富氧中毒事故。

 ③作业前应进行气体监测。如何确定空间内气体已符合人员进入的要求呢?这就必须要依靠仪器,现在的复合式气体检测仪一般均可直观显示检测气体的氧含量、挥发性有机物(VOCs)、可燃气体爆炸下限(LEL)等数值,对于存在危害的作业单位,建议应购买一台检测仪,确保在作业前明确空间内气体是否符合要求。

  ④配备个体防护措施。有些设备可能存在腐蚀性介质,这就要求作业人员进入时必须佩戴好相应的防酸碱工作服;有的环境较复杂,要求作业人员栓带救生绳,这样在发生状况时,外部的监护人员就可以不进入空间内部直接将作业人员拉出该空间。

 ⑤内部空间用电安全。在空间内使用的照明电压应小于 36V,在潮湿、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 12V。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同时有可靠接地。

 ⑥设置专门监护人员。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在空间外应设置专门人员进行监护,作业前应确定好联系信号,作业过程中随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络,监护人员严禁脱岗,并负责对人员及工具进行清点。

 ⑦落实好安全作业证要求。每次受限空间作业前,应签核安全作业证,只有落实了作业证审批制度,才能确保以上的安全措施可以完全落实,才能确保责任明确,监管到位。

 7.2.2. 开展受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和教育 受限空间作业涉及众多行业、领域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因此加强全民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宣传教育,是防范受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

 要充分利用媒体、宣传栏、专题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各种可以利用的形式宣传受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性和防范事故的方法,提高职工和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

 7.2.3. 认真做好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企业要把受限空间的安全作业作为新员工入厂培训和教育的重要内容,每年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有防范受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的内容,每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对所有参与作业的人员再进行专题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从事清库、维修作业的临时工、农民工、外包单位人员等的安全培训,未经专门培训,不得安排参加受限空间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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