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物业管理公司全套安全管理制度

 ****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制度-----------------------------3

 二、安全目标管理制度-------------------------------------8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11 四、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管理制度-------------------14 五、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暂行)-----------------------------17 六、分公司、管理项目安全档案内容(2015年修订)-----------31 七、物业项目管理终端巡查制度-----------------------------37 八、现场安全管理及领导带班制度---------------------------39 九、班组安全管理制度-------------------------------------42 十、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及管理制度---------------------44 十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47 十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53 十三、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56 十四、新、改、扩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64 十五、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68 十六、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70 十七、施工、运行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72 十八、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77 十九、作业安全管理制度-----------------------------------84 二十、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108 二十一、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11 二十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15 二十三、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118

 二十四、应急管理制度------------------------------------124 二十五、生产安全事故制度--------------------------------131 二十六、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141 二十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9 二十八、安全事故处理工作程序(草案)--------------------153 二十九、**物业公司紧急情况处理规定

 --------------------154 三十、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程序--------------------156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不断完善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编制、发布、使用、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以下简称制度和规程)等工作过程,确定时机和频次,使公司各项制度与实际工作内容更好地匹配,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

 3.管理职责 3.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由**部负责编制,有关部门会签,主管经理批准,**负责发布。

 3.2 安全操作规程编制时应以危害分析为依据,具有针对性、可靠性和实用性。由具体工作部门负责编制,主管部门领导审核、会签,总经理批准。

 4.具体规定:

 4.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发布后实行,并在封面注明版次,以最新版次为准。

 4.2 制度和规程的发放与接收 制度和规程的发放,由制度和规程制发部门作为“受控文件”管理,填入文件发放记录,按发放范围分发。制度和规程接收部门将接收的制度填入接受文件记录中,根据需要再将制度或规程发放到使用人手里并在本部门制度和规程发放登记表中做好记录。相关的

 制度和规程要求要摆放在生产岗位上,并保持最新的有效版本。

 4.3 制度和规程的使用管理 4.3.1 所有区域所使用的各级管理制度必须是最新有效版本。

 4.3.2 作为受控文件的制度和规程不得随意复印。需要时由制度所需部门向制度制发部门索取,制度制发部门负责复印并按规定发放。

 4.3.3 制度或规程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其持有者到管理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原有的制度或规程,并给予新的分发编号。其发放部门和接收部门应分别在制度或规程接收、发放记录中做好记录。

 4.3.4 若制度或规程丢失,持有者应向制度或规程制发部门申诉丢失理由,经批准后,办理补发手续,并给予新的分发编号。

 4.4 制度和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4.4.1 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的制发部门每年组织对制度和规程的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并保存评审记录。

 4.4.2 当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及时制定或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等修订、废止或新颁布时; (2)公司体制、生产规模发生重大变更时; (3)公司管理机构、职责划分发生变化时;

 (4)存在其它不能满足安全管理要求的因素时。

 4.4.3 当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及时制定或修订完善安全操作规程: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等修订、废止或新颁布

 时; (2)风险评价或事故分析,发现新的重大风险时; (3)存在其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因素时。

 4.4.4 如果没有 7.2 、7.3 提及的情况发生时,制度和规程的制发部门要根据运行情况,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每 3 年进行一次修订完善。

 4.5 修订的程序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由其制发部门组织修订,并填写“制度或规程修订申请单”,主管经理审批后修订。因机构变化和人员调整原审批人不适合审批时,可以由相应职务的人员进行审批,但应获得必要的审批背景材料。

 4.6 修订方法 4.6.1 原处修改 文字量较少时,可以在原处进行修改,盖“此处修改”章,在修订页中做好记录,并改变其修订状态。

 4.6.2 换页修订 当同一问题进行重复修改或文页中修改内容较多时,可进行换页修订,在修订页中做好记录,并改变其相应的修订状态。

 4.6.3 换版 当制度或规程出现大范围修改时,可进行换版,换版后文件的修订状态、修订记录应清零处理。

 5.附则

 5.1 本制度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执行。

 5.2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与修改。

 5.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 目标 制定规范公司的安全管理目标,防止和控制各种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目标管理工作。

 3. 管理 职责 相关岗位: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各部门、各分公司、管理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各级操作层员工。

 必要时各相关方员工 4. 具体规定 4.1 公司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是防止发生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和对公司正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对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各种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

 不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

 不发生有人员运行管理责任的重大设备事故。

 不发生火灾事故。

 不发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不发生公共卫生安全事故。

 不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

 不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食物中毒)事故。

 不发生同等责任以上的较大以上交通事故。

 不发生公共秩序恶性治安案件。

 4.2 在发生事故时能够采取正确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故发展,避免伤亡和损失扩大。

 4.3 事故发生后,积极善后,进行危机公关,把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4.4 公司总经理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由总经理主持、公司领导及安委会成员参加的工作会议批准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与环境安全目标。

 4.4 公司的职能部门、分公司、管理项目安全生产目标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公司内上级单位(负责人)负责确定下级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并考核其完成情况。各下级(负责人)应对上级确定的目标逐级进行分解,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目标,但不能低于上级规定的要求。

 4.5 公司的职能部门、分公司、管理项目(负责人)按总经理的具体要求负责组织年度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展开分解与对策实施细则的制定与落实。

 4.6 每年由**部组织公司逐级签订年度保证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责任书,责任书的内容依据当年的安全工作重点制订。

 4.7 公司实行年度安全目标绩效考核,每年由**部对年度考核指标实施动态调整,并评估安全目标绩效考核办法。

 4.8 受公司委托为公司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各相关方单位,在签定的合同、协议中应明确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的内容、范围、方式以及双方承担的责任,或签署《安全协议》,并据此行使安全管理职责。

 5. 附则

 5.1 本制度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执行。

 5.2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与修改。

 5.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有关安全的职责,保障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根据《安全生产法》等,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和考核等管理过程。

 3.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4.具体规定

 4.1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安委会负责监督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工作,职责如下:

 4.1.1 负责审核并确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征求意见稿; 4.1.2 负责对各部门、各人员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2 公司**部负责组织实施整个管理过程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4.2.1 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2.2 负责在总经理的组织下同公司各个部门和各层级职工代表沟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征求意见稿; 4.2.3 负责组织各部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 4.2.4 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过程的记录和汇总。

 4.3 公司各部门经理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责任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和考核等管理过程。

 4.4**部负责根据国家、**市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各部门职能情况,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征求意见稿)》。

 4.5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为制定原则。要求覆盖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层级、各岗位人员。

 4.6 《安全生产责任制(征求意见稿)》制定完毕后,应发送至公司各职能部门征求意见,并且在公司大厅、餐厅等公众聚集的位置张贴公布。公示期应在五天至十天。

 4.7 公司总经理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各员工代表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进行沟通。对有争议的条款进行分析和决策。

 4.8 公司总经理应组织安委会专题会议,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沟通过程进行报告。会议应选定员工代表参加。

 4.9 各安委会成员、各员工代表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核,举手表决通过该征求意见稿。

 4.10《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以公司红头文件的形式发布。

 4.11 **部负责针对各部门、各层级、各岗位人员开展安全生产责任

 制的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培训要求各部门、各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

 4.12 安委会每年度评审一次安全生产责任制,审核其是否符合国家、**市的各项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安全发展的需要,是否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等。

 4.13 安委会应每年度修订一次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时间定为第四季度。

 4.14 公司**部负责针对各部门、各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执行情况进行记录。

 4.15 公司安委会每年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和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做出考核结论并提出持续改进措施。

 4.16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和考核等管理过程应做好记录,永久存档。

 5. 附则 5.1 本制度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执行。

 5.2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与修改。

 5.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获取、识别、评审、更新适用于公司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为体系的运行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获取、识别、评审、更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3. 管理职责 3.1**部 负责安全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分公司、直属企业(以下简称各下属单位)进行符合性评价,并负责向各部门和下属单位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负责编写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 各职能部门 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传递到**部;负责编写本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

 3.3 各下属单位 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传递到**部;负责编写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4 具体规定

 4.1 获取途径 4.1.1 由**部通过网络、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1.2 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由**部收集整理。

 4.1.3 各职能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报送**部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4.2 登记与识别 4.2.1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4.2.2 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4.2.3**部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4.3 更新 4.3.1 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4.3.2**部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评审、更新工作。

 4.3.3 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与评审。

 4.4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4.4.1**部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相关部门单位。

 4.4.2 各部门、各下属单位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各部门、培训学习情况要有记录。

 4.4.3**部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督促整改。

 4.5 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4.5.1 **部负责编写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下发到部门、下属单位及班组,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

 4.5.2 各部门、各下属单位应根据具体工作的危险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班组,岗位人员应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6 评审和修订 4.6.1**部每年一次组织有关各部门、各下属单位对颁发的制度文件进行评审,对不适宜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

 4.6.2 当发生事故时,或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各部门、各下属单位应及时对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适用性和有效性。

 4.6.3 修订时应填写《文件更改审批表》,注明原因及更改内容,经**部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修订。

 4.6.4 新修订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应及时发放到岗位,保证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最新有效文件,原文件收回统一作废。

 5. 附则 5.1 本制度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

 家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执行。

 5.2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与修改。

 5.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暂行)

 1.目标 为规范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经营工作正常进行,以及激励所属各分公司及管理项目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成各项安全管理指标,依据津泰控[2014]1 号文件中《**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2013 修订版)》和泰达建设集团《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的相关指示精神,结合**物业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奖惩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内所有安全管理与活动进行考评,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处理与处罚及奖励,包括对机构(包括职能部室、分公司、直属企业、管理项目、班组等)与个人的处理与处罚及奖励。

 3.管理职责 3.1 公司总经理:负责对职能部门以及工作人员、分公司以及工作人员、项目经理的处理与处罚及奖励提出决定性意见,审核考评过程与结果,审批和发布处理与处罚及奖励决定。

 3.2 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对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分公司工作人员、项

 目经理等工作人员的处理与处罚及奖励提出原则性意见,审核考评过程与结果,审批和发布处理与处罚及奖励决定。

 3.3**部:负责具体实施对职能部门、分公司、管理项目以及各级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考评,对处理与处罚以及奖励提出建议,按领导意见拟定处理与处罚以及奖励决定,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

 3.4*

  *部:负责协助对公司本部、各分公司属管理项目以及工作人员实施安全工作考评,具体实施处理与处罚以及奖励决定,组织整改,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负责发布处理与处罚及奖励决定,具体落实处理与处罚以及奖励决定。

 3.5 各分公司:负责协助对所属管理项目以及工作人员实施安全工作考评,具体实施处理与处罚以及奖励决定,组织整改,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3.5 各管理项目:负责具体实施处理与处罚以及奖励决定,组织整改,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4.具体规定 4.1 安全工作考评包括对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考评和对发生事故及紧急情况后的处理及善后过程的考评。

 4.2 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考评内容包括:

 4.2.1 安全管理体系建立情况。

 各机构负责人为各机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本机构及所属管理项目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对公司领导负责;各机构所属部门和管理项目负责人为部门和管理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本部门和管理项目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对各机构负责人负责。各机构需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设专(兼)职人员协助负责人做

 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与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建立直接联系;各管理项目同样要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设专(兼)职人员协助负责人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与各机构专(兼)职安全人员建立直接联系。

 4.2.2 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

 A、各机构需与所属管理项目签订《安全责任书》,对所属员工需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签订率 100%; B、对各相关方(外包单位)需签订《安全责任书》或《安全协议》,做到有合同必有《安全责任书》或《安全协议》,严格界定责任范围。

 4.2.3 按工作区域、范围、时间段、岗位分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定责任人,并有准确记录。

 4.2.4 按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管理专题例会,作阶段性安全管理工作小结及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并做好会议纪要。

 4.2.5 安全隐患排查处理情况。

 各机构负责人需详实掌握所属管理项目的各类安全隐患,并安排相关人力物力开展全面隐患排查工作(每年不少于四次),对发现的隐患状况要有准确的文字记录,要明确区分属于我方物业管理范畴内的安全隐患和属于业主方及劳务服务分包方的安全隐患,属于我方的,要指定专人负责跟进整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以及整改时间安排;属于业主方及分包方的,要以文字形式提示其予以整改,并留有明确痕迹备查;对目前尚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须强化备用措施和应急预案,以期降低危险系数和损害程度,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2.6 各机构须确保各项涉及安全事项的资金在年度预算中足额列

 支,投入及时、到位,严禁克扣、挪用。因特殊原因不能保障投入的,须报公司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批准。

 4.2.7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严禁违章指挥、违规操作。

 4.2.8 公司布置的各项工作能够及时有效的落实,在规定时限完成并反馈,有详尽的痕迹管理。

 4.2.9 按工作实际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案、规定等相关支持文件,并严格落实,并按实际情况发展不断改进修订。

 4.2.10 确定管理范围内安全工作重点部位,有重点管理的方案,并严格落实。

 4.2.11 设施设备配备齐全、防护有效、安全运行无隐患。特种设备有管理方案,按规定检测合格且时限有效。

 4.2.12 有特殊要求需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主要有电工、焊工、制冷工、锅炉工、高空作业、消控值班、电梯安全管理人员、食堂工作人员、二次供水人员等)需经培训合格拿到所需证件后上岗,持证率 100%。

 4.2.13 对劳务外包、保洁外包、设备设施代维等协作机构应予以有效监管,敦促其加强安全工作,避免发生事故,出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确保不发生事故及服务质量问题和劳务纠纷。

 4.2.14 保证每月对项目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安全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职工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隐患没有整改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消除安全隐患。

 4.2.15 开展安全学习、技能考核、对业主的安全宣传和提示等安全

 活动工作,每个管理项目年组织一次安全消防活动或演练,并做好活动记录。

 4.2.16 加强对所属项目内的车辆管理,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安全行车的意识,确保无车辆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

 4.2.17 按工作性质发放劳动保护用品,需采购质量合乎标准的正规劳动保护用品,质检合格证和个人签领记录应留存备查。

 4.2.18 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管理和消防工作常识方面的教育和考核,定期对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技能的考核,建立员工培训记录或档案,有详细的安全培训记录和考核记录。

 4.2.19 各机构负责人需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各类月度及专项安全报表,便于公司安委会动态掌握各机构的安全管理信息。

 4.2.20 安全档案管理情况。按照公司统一要求(建孚 第 2009[031]号文件 ——关于按照津泰控[2007]54 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痕迹及档案资料管理。

 4.3 对发生事故及紧急情况后的处理及善后过程的考评内容包括:

 4.3.1 管理项目出现事故及紧急情况,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拨打119、110、120 紧急求助并立即须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因故不能逐级上报的,须越级上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应在最长一小时内获知紧急情况发生,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4.3.2 事故及紧急情况发生后,按公司相关规定各机构负责人有临时机动处置权,管理项目负责人和各机构负责人须立即赶赴现场,同时了解现场情况,指挥启动相关预案,合理调配人力物力,采取正

 确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降低事故损失。事态严重的,需及时交由消防等专业部门处置。

 4.3.3 发生事故及紧急情况后,应保护现场和留存相关证据以备调查,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3.4 由公司安委会领导亲自或指派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对事故及紧急情况的处理过程进行调查,各机构负责人须认真配合公司的事后调查,由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分析事故及紧急情况发生原因、处理过程、损害程度、责任界定等,经综合评定给出处理意见。由上级单位或有关政府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的,须全力配合,不得设法掩盖真相。

 4.3.5 事故及紧急情况的基本处置完成后,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状态,避免不良社会影响及对公司品牌声誉造成损害。由发生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提交相关报告,报告包括事故及紧急情况的发生、报告、处置经过,原因和造成影响的初步分析,以及后续处理措施等内容,报告须如实反映情况,不得设法掩盖真相。

 4.3.6 公司安委会认定事故及紧急情况的责任后,由公司安委会出具具体的处理决定,相关责任人应认真吸取教训,严格按公司要求进行整改善后,并将整改结果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将对整改情况予以跟踪。

 4.4 处罚 4.4.1 在日常的检查中发现各管理项目虽未发生责任事故,但在日常

 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有不合格项,公司安委会发现后,将对相关责任人(主要是项目经理)进行经济处罚,每次拟定为 50元,经处罚后同一问题未能有效改进,经复查后仍未能解决的,追加处罚 100 元,再经复查不合格的,追加处罚 500 元,并予以降薪、降职或解职处理。

 4.4.2 对分公司一级的相关责任人(主要是分公司经理、分管副经理),所属管理项目同一年度内累计出现三次被经济处罚,将对分公司级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每次拟定为 300 元;同一管理项目累计出现三次被经济处罚,将对分公司级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每次拟定为 500 元;所属管理项目同一年度内累计出现五次被经济处罚,将对分公司级责任人予以降薪或降职处理;所属管理项目同一年度内累计出现十次被经济处罚,将对分公司级责任人予以降职或解职处理。

 4.4.3 对事故的处罚 A、分公司及所属项目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公司经济损失在5000 元以上 20000 元以内的,由公司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发其当季度奖金。

 B、分公司及所属项目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公司经济损失在20000 元以上 50000 元以内的,由公司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发其当年度全部奖金。

 C、分公司及所属项目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公司经济损失在50000 元以上至 100000 元及其以上的,由公司对责任人予以停职、降职或辞退处分。

 4.5 奖励

 4.5.1 年度安全指标安全奖励。

 A、年度安全指标奖励发放范围包括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公司职能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兼任管理项目的项目经理发放)、分公司安全管理主管职能部门经理及相关工作人员(分公司兼职安全员)、各管理项目项目经理。

 B、年度安全指标奖励发放实行“一票否决制”, 公司整体突破建设集团与公司所签《安全责任书》中年度安全指标(以集团认定为准,具体标准见附件),则全公司年度安全指标奖励不予发放。凡发生经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管理项目,均视为年度安全指标未能实现,故该管理项目年度安全指标奖励不予发放。该管理项目所属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公司安全管理主管职能部门经理及相关工作人员减额发放(减额比例见附件),具体额度由公司安委会根据事故损失程度研究决定。管理项目的相关方(主要是服务外包单位)发生事故的,将由公司安委会根据事故具体情况作出分析后,研究决定是否进行“一票否决”或减额发放。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损失较大的,将由公司安委会另行研究处理或处罚。

 C、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公司职能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年度安全指标奖励标准由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分公司安全管理主管职能部门经理及相关工作人员年度安全指标奖励标准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决定。

 D、各管理项目项目经理年度安全指标奖励具体基数由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奖励标准分为三个级别,由各分公司领导班子按照各项目安全管理的难度由难到易进行排序,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有建

 议权),经沟通、调整、确认后,按照 30%(难度最大,按高级标准奖励)、30%(难度其次,按中级标准奖励)、40%(难度一般,按低级标准奖励)的比例确定各标准具体奖励名额。下辖管理项目少的分公司可将管理项目安全管理难度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由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具体奖励标准。

 E、分公司在对管理项目安全管理难度进行排序时,具体方法如下:

 F、由分公司按各管理项目分别对以下因素进行排序,并按排名得出分数,第一名得 1 分,第二名得 2 分,以此类推; a、发生事故后对公司及上级单位带来的不利影响(由大到小); b、发生事故后造成的社会影响(由大到小); c、管理服务的内容、范围及标准(综合考虑,由难到易); d、安全专项资金投入困难程度(由大到小); e、下属人员(需一并考虑所管理的相关方人员)的数量与素质(由高到低); f、建筑及设施设备的管理复杂程度和老旧程度(由高到低); g、管理服务区域内人员的密集程度(由大到小); h、业主方的支持力度(由小到大)。

 G、对各管理项目各因素得分进行相加,得分最低的管理项目排第一名,其次为第二名,以此类推,排出管理项目次序。

 H、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与分公司沟通调整后,确认排序。

 I、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兼任管理项目项目经理的,按照兼任管理项目项目经理标准发放;兼任两个或多个项目的,按照高标准项目项目经理发放;兼任两个或多个项目同属较低标准的,可按上一级别标准发放,以高级标准封顶。

 J、受奖人员职务发生调动或变动后,按其实际担任各职务的工作时限计算。

 4.5.2 安全先进奖励 A、公司接受接受泰达建设集团的年度安全考评获得集团安全生产年度先进企业,或者代表集团接受接受泰达控股的年度安全考评获得控股年度安全生产年度先进企业,以及获得集团级及以上级别安全类别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荣誉的,将参照泰达控股和泰达建设集团的奖惩规定和标准发放安全先进奖励。

 B、代表公司参加建设集团或控股等上级单位的年度安全考评,公司获得优秀成绩的,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后参照泰达控股和泰达建设集团的奖惩规定和标准发放集体奖励,集体奖励由受奖单位自行分配(项目经理不再重复获得奖励),并将分配结果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4.5.3 特别奖励。

 a)对于日常工作中,排除重大安全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以及在事故抢险救援中表现突出的集体与个人,由公司安委会经研究决定后予以特别奖励。

 b)特别奖励的方式、范围、具体机构和人员以及奖励标准由公司对具体隐患和事故予以调查分析后参照泰达控股和泰达建设集团的奖惩规定和标准发放。

 5. 附则 5.1 本制度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执行。

 5.2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与修改。

 5.3 本制度自 2014 年 12月 20 日起施行。

 附件:

 一、建设集团与**公司所签《安全责任书》中有关内容:

 1、突破集团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对所属企业责任人进行行政或经济处罚;完全责任和乙方主要责任区别处罚;泰达投资控股下达集团的安全生产目标为责任亡人、重伤和重大责任火灾事故为零。

 2、津泰建集[2014]14 号文附件 1《**泰达建设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第 3 条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概念进行了界定。第 4 条对安全事故等级进行了划分,按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程度分为轻微生产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轻微生产事故是指无责任亡人、重伤、经济损失 10 万元以下的生产责任事故和无责任火灾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 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依据泰达投资控股公司年度下达集团的安全生产指标,本着从严控制的原则,结合集团实际,集团当年分配给各单位的安全指标均为轻微生产责任事故。

 二、事故定义及等级界定:

 1、公司视以下情况为事故:发生人身死亡、重伤和轻伤事故、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有人员运行管理责任的重大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公共卫生安全事故、食品卫生安全(食物中毒)事故、同等责任以上的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公共秩序恶性治安案件。

 2、发生以上事故,造成 1 人受轻伤的,直接经济损失 1 千元(含 1 千元,以下同)以上 1万元以下的,公司视为轻微事故; 3、发生以上事故,造成 1 人以上 3 人以下(含 3 人,以下同)受轻伤的,直接经济损失 1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公司视为一般事故; 4、发生以上事故,造成 3 人以上 5 人以下受轻伤的,或 1 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 3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公司视为较大事故; 5、发生以上事故,造成 5 人以上受轻伤的,或 1 人以上重伤或死亡的,直接经济损失 10万元以上的,公司视为重大事故。

 三、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公司安全管理主管职能部门经理及相关工作人员减额比例

  分公司总经理 分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安全)

 分公司安全管理 主管职能部门经理 分公司安全管理 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备注 发生一起事故 减额 30% 减额 30% 减额 30% 减额 30%

 不同项目发生两起不同类型事故 减额 60% 减额 60% 减额 60% 减额 60%

 同一项目发生两起不同类型事故 减额 80% 减额 80% 减额 80% 减额 80% 公司安委会 可追加处罚 不同项目发生两起以上不同类型事故 减额 100% 减额 100% 减额 100% 减额 100% 公司安委会 可追加处罚 不同项目发生 两起及以上同类型事故 减额 100% 减额 100% 减额 100% 减额 100% 公司安委会 可追加处罚 同一项目发生两起以上同类型事故 减额 100% 减额 100% 减额 100% 减额 100% 公司安委会 可追加处罚

 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评表 序号 号 考评内容 分值 值 存在的重点问题 存在的其他问题 扣分 分 1 安全管理体系建立情况 5 未建立体系□\体系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不能有效开展工作□\不能对基层(人员)安全工作进行有效掌控□

  2 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 5 未做到员工《安全责任书》签订率 100%□\与相关方漏签《安全协议》□\《安全责任书》和《安全协议》内容有漏洞□

  3 安全责任分解落实情况 7 未按区域、范围、时间段、岗位分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未确定责任人□\无准确相关记录□\未及时更新落实情况□

  4 安全专题例会召开情况 3 未按时召开安全专题例会□\未能留存会议记录、纪要□

  5 安全隐患排查处理情况 10 未安排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隐患责任未分析区分□\因故未整改的隐患无备用措施和应急预案□\安全隐患情况未在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安全隐患情况未及时更新□

  6 安全资金投入情况 5 安全投入不足额到位或不及时□\未做年度安全投入计划、预算□\因故不能保障安全投入的未报公司批准□

  7 安全管理有关法规执行落实情况 5 未能了解、掌握安全管理有关法规□\对新安全管理法规未作贯彻、落实□\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操作人员违章操作□

  8 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10 未能及时有效安排落实□\未能在规定时限完成并反馈□\痕迹管理不详尽清晰□

  9 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案、规定等相关支持文件制定、落实情况 3 未按工作实际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预案、规定等文件或文件不适用□\未严格落实相关制度类文件□\未能按实际情况发展不断改进修订□

  10 安全工作重点部位管理情况 5 未能确定管理范围内安全工作重点部位□\安全工作重点部位无重点管理的方案□未严格落实重点部位管理方案□

  11 设施设备管理情况 5 设施设备配备不齐全、无有效防护、存在运行隐患□\特种设备

 无管理方案□\特种设备未按规定检测合格且时限有效□ 12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主要有电工、焊工、制冷工、锅炉工、高空作业、消控值班、电梯安全管理人员、食堂工作人员、二次供水人员等)

 5 存在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情况□\特殊工种证件过期□

  13 外包相关方监管情况 3 未能明确区分劳动关系和责任,存在劳务纠纷的可能□\监管不力□\未能及时沟通解决外包单位出现的问题□

  14 安全专项检查开展情况 7 未安排对管理项目每月至少两次安全专项检查□\对检查情况未作准确记录□\检查出问题未作处理或处理不完善□

  15 安全宣传、学习、考核等安全活动开展情况 3 未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未组织全员安全消防活动或演练□\未做好活动记录□

  16 车辆安全管理情况 3 未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无驾驶员安全教育记录□\车辆带病行驶□\发生交通意外□

  17 劳动保护情况 3 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不正规或质量不合格(质检合格证未能留存)□\未能按工作性质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个人签领记录未能留存□

  18 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5 未定期开展全员安全管理和消防工作常识教育和考核□\未定期开展岗位安全技能教育和考核□\未建立员工培训记录或档案□\无详细的安全培训记录和考核记录□

  19 各类月度及专项安全报表上交情况 3 未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各类月度及专项安全报表□\报表不能准确、及时反映安全管理动态信息□

  20 安全档案建立及管理情况 5 未能按照公司统一要求建立安全管理工作的痕迹及档案资料管理□\安全档案未及时规整□\安全档案不完整、不完善□

 100

 分公司、管理项目安全档案内容 ( (2015 年修订)

 1.目标 规范各分公司的安全档案管理,为各分公司的各项安全行为保留痕迹备查。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分公司、物业管理项目的安全档案管理工作。

 3.管理职责 相关岗位:分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各职能部门、各管理项目项目经理、各级管理人员,各级操作层员工。

 必要时各相关方员工 4.具体规定 4.1根据公司所推行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并对照以往执行的控股公司和建设集团之要求,经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研究后,将安全档案所要求的内容进行了修订,请各分公司、各管理项目参照执行。

 4.2分公司级安全档案内容及要求。

 4.2.1各项与安全相关的管理制度、流程、规程等文件。

 4.2.2各分公司安全管理架构、组成成员、职责(人员、岗位变更需及时更新)。所属各管理项目的安全管理架构在分公司留档;分公司《安全责任书》及所属各管理项目《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明细;与相关方签订的《安全协议》。

 4.2.3分公司安全专题会议(包括每季度至少一次安全专题例会)会议纪要。各项安全文件承办、布置记录。

 4.2.4分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以及分解至各部门、各管理项目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每年需更新,可参照《安全责任书》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分公司对照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的年度安全生产计划(计划执行情况需及时更新);分公司对照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计划的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包括办法和标准,考核完毕的需有结果和反馈以及复核情况);分公司安全奖惩记录。

 4.2.5分公司安全管理责任制(岗位职责)培训与考评记录(考评可与4.2.4结合实施)。

 4.2.6分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及职业健康资金投入计划,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可将发票复印件、费用支出审批(报销)流打印件留存备查)

 4.2.7分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安排。分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如签到表、试卷,影像记录等)。

 4.2.8分公司设施设备管理(包括特种设备)台账,维保、检修、检测计划。

 4.2.9 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包括预防硫化氢中毒管理)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的安全管理(包括相关制度,对所属管理项目的各项要求、培训、检查记录)

 4.2.10分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管理(包括此项工作的开展记录,控制措施);年度危险源清单(每年定期更新)。

 4.2.11分公司对分包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资格预审、选择(招标过程)、服务评估等管理记录;对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相关方(合格供应商)名录。

 4.2.12分公司安全隐患档案(对危险等级要有评估,动态、及时更新);分公司隐患排查(包括综合检查、专业检查 、 季 节 性 检 查 、 节 假 日 检 查 、 日 常 检 查 等 方式)计划;分公司隐患排查与治理的记录(表格、报告、影像资料等);隐患整改治理的方案和措施(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等,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

 4.2.13 作 业 场 所 职 业 危 害 因 素 识 别 记 录 ,职业危害警示告知记录,职业健康培训记录,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发放记录,员工体检组织实施记录

 。

 4.2.14分公司各项应急预案(及时更新),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队(及时更新),应急物资储备记录,分公司应急预案演练记录(对应急演练的效果需要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修订原有预案)。事故应急救援情况记录。

 4.2.15事故报告及处理流程(包括紧急情况联络方式);事故调查、分析情况记录;事故处理记录(处罚)。

 4.2.16分公司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安全月”、“安全日”、宣传活动等)记录,对所属管理项目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检查的记录。

 4.2.17分公司年度安全工作总结,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记录。

 4.3管理项目级安全档案内容及要求。

 4.3.1各项与安全相关的管理制度、流程、规程等文件。

 4.3.2管理项目安全管理架构、组成成员、职责(人员、岗位变更需及时更新);《安全责任书》;与相关方签订的《安全协议》。

 4.3.3管理项目安全专题会议(包括每季度至少一次安全专题例会)会议纪要;各项安全文件承办、落实记录。

 4.3.4管理项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以及分解至各部门(班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每年需更新,可参照《安全责

 任书》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管理项目对照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的年度安全生产计划(计划执行情况需及时更新);管理项目对照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计划的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包括办法和标准,考核完毕的需有结果和反馈以及复核情况);安全奖惩记录。

 4.3.5管理项目安全管理责任制(岗位职责)培训与考评记录(考评可与4.2.4结合实施)。

 4.3.6管理项目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及职业健康资金投入计划,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可将发票复印件、费用支出审批(报销)流打印件留存备查)。

 4.3.7管理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各类“取证”培训,入职(岗前)培训,岗位安全技能培训,转岗或重新上岗培训,“四新”培训,职业健康培训,相关方安全培训、外来人员安全培训)计划及安排。管理项目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如签到表、试卷,影像记录等)。

 4.3.8管理项目设施设备管理(包括特种设备)台账,运行记录,维保、检修、检测计划(可在现场或工程部,查阅方便)。

 4.3.9 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包括预防硫化氢中毒管理)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的安全管理(包括相关制度,作业许可审批记录,各项要求、培训、检查记录)。

 4.3.10管理项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管理(包括此项工作的开展记录,控制措施);年度危险源清单(每

 年定期更新)。

 4.3.11管理项目对分包供应商等相关方的现场监管和服务评估等管理记录,对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相关方(合格供应商)名录。

 4.3.12管理项目安全隐患档案(对危险等级要有评估,动态、及时更新);隐患排查(包括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计划;隐患排查与治理的记录(表格、报告、影像资料等);隐患整改的方案和措施(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等,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整改结果反馈记录)。

 4.3.13 作 业 场 所 职 业 危 害 因 素 识 别 记 录 ,职业危害警示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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