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规建局写承诺书 县住建局公开服务承诺书

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服务承诺书
服务对象:
建筑企业、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改革方案;
研究拟订本县村镇建设、建筑业、人民防空事业的政策、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本县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县建筑业管理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和建设监理工作,综合管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程造价、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
负责全县建筑行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装饰(装修)行业执法监察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活动;

(三)负责城建档案工作。拟订全县城乡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财政投资大型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的实施。
(四)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承担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县重点镇建设。
(五)管理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指导企业开拓省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和房地产等业务。
(六)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人才发展规划、计划,组织人才培训;
组织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
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建设。
(七)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
对全县人防工程(含结合地面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
指导全县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利用工作;
负责县属人防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和平时利用的具体工作。
(八)组织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实施人防无线电管理;
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防宣传普及人防知识和技能。
(十)战时组织指挥人民防空疏散和掩蔽,消除空袭后,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扎实开展好“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我局郑重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深化政务公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许可、审批,做到许可事项公开、审核过程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监督依据公开、执法结果公开。
二、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做到文明热情接待,周到细致服务,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来访、来办事项主动做好衔接,不推诿和拒绝。
三、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认真审核,及时办理,手续或材料不完善需退回补充的,工作人员应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手续或材料,避免办事人员多次往返;
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及时告知服务对象;
对不予受理或核准的事项,工作人员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并登记备案;
对职责范围以外的,要做好导办转办工作,不得冷漠相待、敷衍了事、刁难拒办、搪塞拖延。
四、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强化工作督办,认真受理投诉。工作人员要做到忠于职守、履行职责、责任分明、任务清楚。要依法行使职权,全面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规定,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对基层和职工群众的举报,有报必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坚决追究有关人员行政不作为和过错责任,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七、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在执行公务、履行职责过程中,做到三个不准:不准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索贿受贿,故意刁难服务对象;
不准乱摊派、乱收费,加重基层、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负担;
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或礼金、礼品。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799-3661381,投诉邮箱:XX1@163.com。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职工群众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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