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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改革最新消息:多个部委发放车补

  多个部委发放车补 打车加油费用自理

  2014年12月31日是中央机关单位公车改革的 “大限”:按照2014年7月17日《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去年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应力争基本完成公车改革。昨日,记者采访了民政部、卫计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土资源部、环保部等近10个中央机关单位,多数单位车改方案已基本到位,个别单位公车改革方案还在报批中。

  昨日,国土资源部、民政部相关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表示,其车改方案已基本完成,并已从去年12月起拿到了车补。

  卫计委宣传司一位副司长对记者表示,卫计委已经按要求完成公车改革。该副司长强调,卫计委前几年就已经取消了司局级及以下干部的公务配车,不少司局级干部早已经乘坐地铁上下班。至于车补的发放步骤、发放标准等,则按照国家标准统一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主任颜江瑛表示,早在2003年左右,也就是机构改革前,原国家药监局就已经被列入首批中央机关车改试点。2012年,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后,食药监总局就取消了副部级以下公务员的配车。

  环保部也是首批中央机关车改试点之一。环保部财务司相关官员表示,环保部的车改早已启动,“早就没什么车了”,目前,环保部只有副部级以上的现任官员、退休老部长以及送机要文件时才有专车,副部级以下官员大多数时间都需要开私家车,或者打车上班。

  一名政法系统的处级官员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司法机构的公车改革方案正在报批中,因此该机构尚未进行实质性车改,需要等报批后才能具体执行。一国家部委下属的国家局的处级官员也表示,他所在的单位公车改革方案也在报批中,现在正在封存公车。

  如何发放车补?车补连同工资一并发放

  公车改革方案确定的车补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由于该方案未明确指出,正局副局、正处副处之间的车补标准是否还会按正副职“划杠”,因此备受关注。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杨岳对记者表示,在车补方面,正局级、副局级都是1300元,正处级与副处级都是800元,没有区别。也就是说,中央机关单位的车补标准并未按正副职“划杠”。

  此外,杭州车改采用了车补打入市民卡的方式,不能提现。中央机关单位的车补,会不会也采用类似“不能提现”的设计?此前该问题也是关注焦点之一。

  受访的民政部、卫计委、国土资源部等国家部委工作人员均表示,车补列入了“工资条”中,连同工资一并发放。一直关注车改的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对记者说,车补连同工资一并发放有利于车改顺利推进,“车补使用的自由度高一点更好”。

  公务出行如何解决?打车、加油费一律自理

  杭州、温州等此前试点车改的地方省市,车改后多成立了公车服务中心,满足公务出行需求。但受访的国家部委工作人员均未提及“公车服务中心”这样的改革思路。车改后的普通公务出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驾驶个人车辆。而且打车费、加油费一律“自理”,不予报销。

  “现在外出,不管是去调研还是去中南海开会,都没有专车了。”一国家部委局级官员对记者说,“我们的同事去企业调研都是自己打车去。”据其介绍,其所在的机关车改已基本完成,去年12月起已开始领取车补,因此公务外出的打车费或者加油费一律“自理”,都不能报销。

  上述说法得到国土资源部一工作人员的印证。该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国土资源部已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已按月领取车补,所以公务出行或打车或乘坐公交地铁,不论打车费还是加油费均不报销。

  车改后公车如何处理?民政部等部委公车已上交

  昨日,民政部一位处级干部说,民政部目前司局级及以下干部都没有公车,之前配备的专车都已上交至国务院资产管理部门。“国务院都是有明细的,没上交齐不可以发放车补。”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杨岳昨日表示,民政部的公务用车已于去年12月中旬上交,据她了解,上交的公车会由国务院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拍卖。

  上交公车后才允许发放车补,其他国家部委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谈到了这一“硬性规定”。

  一国家部委的处级官员称,一般来说,需要所有公车都经过封存和拍卖等正常程序后,车补才会发放。他所在单位的公车改革方案还在报批中,因此还没有拿到车补。不过,现阶段单位已开始封存公车。

  按照公车改革方案的要求,所有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统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将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然后以评估价作为处置基准价,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

  车补够不够花?不同部门人员反应不一

  对于现行车补标准“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受访的国家部委工作人员评价不一。

  环保部是公车改革的最早一批试点部委之一。环保部某司级官员对记者说,此前由于车补标准较低,司局级每人每月仅600元。此番涨到1300元,该官员表示,现在会好一点。

  民政部上述处级官员对记者说,车改前没有车补,外出打车等费用不能报销,现在每个月有800元车补。

  但上述一国家部委处级官员认为,不同部门公务出行量、用车量不尽相同,车补标准不能一刀切。

  叶青认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并未“一刀切”,“中央车改方案规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单位统筹部分,协调部门、岗位之间的不平衡”。

2015出租车改革最新消息

2015出租车改革最新消息

交通部:出租改革将有突破 鼓励多样化约车服务

记者15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日前出台,在综合交通运输体制、交通运输现代市场体系、收费公路体制、现代运输服务等领域的改革将取得突破。对于社会普遍关心的收费公路、出租车等问题,意见都有提及。

《意见》提出,交通运输部将继续深化大部制改革,提速“大交通”的形成;完善交通运输现代市场体系,逐步建立负面清单,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施行 “黑名单”制度;深化收费公路改革,政府投资的收费公路实行收支两条线,改革收费公路通行费率形成机制,实现通行费率与营运服务水平等挂钩。

对于收费公路问题,意见提出“大胆破冰,深化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政府投资的收费公路实行收支两条线”。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社会多元化的出行需求,按照使用者付费、债务风险可控等原则,完善收费公路发展机制。

意见明确,要制定收费公路改革方案,加快推进《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改革收费公路管理模式,对政府投资的收费公路实行收支两条线,通行费收支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对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及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经营性高速公路,实行特许经营。改革收费公路通行费率形成机制,实现通行费率与营运服务水平等挂钩。完善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制度。

在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方面,意见提出要“探索新机制,完善现代运输服务体系”。 对于普遍关心的出租车管理体制改革问题,意见表示,要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完善运力投放机制,科学调节出租汽车总量,推进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等方式配置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完善出租汽车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形成与公共交通合理的比价关系。加强对手机召车等新型服务模式的规范管理,鼓励发展多样化约车服务。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实行公司化、集约化经营和员工制管理,进一步形成畅通有序的行业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

此外,意见还就统筹地方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管理,加快形成“大交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各地加大综合交通运输改革探索等方面提出了改革方向。 出租车改革:该跟与民争利的运营证说再见了

去年开始,多地发生的出租车停运、政策打压“专车服务”等反映出整个出租车行业的困境,亟待深化改革。各地和有关部门需清醒地认识到:出租车行业垄断之源是政府有偿发放营运证,与民争利,过分插手甚至包办微观市场。

自1988年深圳市实行出租汽车经营权(即营运证)有偿使用制以来,我国许多大中城市相继效仿了这一办法。1993年制定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的若干规定》,明确在全国推行出租车经营权有偿转让。1998年施行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规定,城市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可以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为地方政府政策落地提供了政策支持。

然而,有关部门随后发现有偿营运证的政策弊大于利。200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81号文,要求对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进行专项清理整顿。所有城市一律不得新出台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

如此一来,地方政府部门傻眼了。再想卖证来增加市场容量,政策不允许;若不卖证直接投放出租车,对现有的花了几十万元持有营运证的出租车似乎又是“不公”。于是,有的城市找到了变通的方法,委托国有企业经营。例如,合肥市即委托江淮汽车集团成立了和瑞出租公司。然而投放的出租车数量极为有限,杯水车薪,供需矛盾依旧难解。

需要看到,营运证是出租车市场发展之初孕育起来的一个“怪胎”,除了增加地方政府收入外,就难见其他好处了。以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保障相关服务质量之名,限制营运证的发放,令合法上路的出租车数量多年来“原地踏步”,客观上形成了一个城市几家大的出租车公司垄断市场的现状,出租车市场供需矛盾日益严重,加剧了百姓“出行难”,导致司机服务差。

与此同时,价格居高不下的营运证,成了政府可支配的稀缺资源,为权力寻租制造了土壤,更为“黑车”等非法营运提供了空间。更为人诟病的是,地方政府部门出让营运证,实际上是找到了堂而皇之与民争利的“法规借口”。很显然,几十万元的营运证必然增加运营方负担,最终将转嫁到市民或乘客的身上。

目前,无论是出租公司自主经营,还是挂靠经营,营运证都是靠“烧钱”得来的。先是公司从政府手中花大价钱拍来营运证,公司聘请或转租给一般司机经营。司机缴纳的“份子钱”,其实就是无力一下子付清动辄几十万元的营运证费用而向公司按月支付的本息。即便是国企经营的出租公司,其司机也一样要交“份子钱”。因此,出租车公司从此成了空手套白狼的“寡头”,而驾驶员则成了跑街卖命的“骆驼祥子”。

伴随着改革开放发展起来的出租车市场,市场化的步伐却远远滞后于其他行业,没有真正建立起自由、公平的市场化体系,可以说是“起了大早,赶了晚集”。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就是营运证。地方政府部门在出卖营运证的当初,只看到了“眼前利”,却忽视了政府“包办”的隐患,造成如今骑虎难下的局面。

市场的开放是不可阻挡的,市场化改革的大潮是不能倒退的。地方政府部门要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坚持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才是出租车行业发展的正道。当前,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面临诸多复杂问题,地方政府部门要积极探索多元的公共交通新业态,降低准入门槛、放松数量限制,一切让渡给市场,学会“放手”。

同时,改革更要牵好“牛鼻子”,这个牛鼻子就是营运证。把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好,其他困难就迎刃而解了。政府可通过回购营运证、政府补贴等方式,让新老出租车回归同一起跑线,形成良性竞争。

在大力倡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今天,各级政府部门都在“做减法”,戒掉与民争利,摈除不必要的事前审批。出租车行业作为垄断业态的“老大难”,该跟运营证说再见了。

公车改革最新消息:首批中央公车全部溢价拍出

  公车改革最新消息2015:首批106辆中央公车全部溢价拍出 总成交价660万元

  本轮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取消的首批10 6辆公车,25日在北京郊区的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起槌拍卖。记者在现场看到,106辆公车全部拍出,没有一辆流拍。

  据此次拍卖的组织方———北京中拓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统计,25日拍卖的总成交价660.9万元,高出总起拍价274.8万元,平均溢价率71.17%.高溢价率反映出公众对此次拍卖的极大热情。

  现场 252号竞拍者抢下“首尾”两车

  下午1时30分左右,拍卖开始。一辆2006年的帕萨特轿车一上场就引来激烈竞价,从起拍价4.9万元,一路被叫到6万元。最后,252号竞拍者以61000元的价格拔得头筹,场上响起热烈掌声。

  拍卖的另一个高潮在最后。这是一辆2008年的黑色奥迪轿车,起拍价15万元。仍是252号竞拍者最终以20万元拍得这辆车。这位竞拍者不愿透露自己的姓名,表示竞拍两辆车更多的是为了纪念“公车首拍”这一历史性事件。

  “车王”21万元成交

  记者发现,拍卖会上拍出的第一辆车是跑了近24万公里的黑色帕萨特。这辆中型轿车于2006年9月登记注册,起拍价为4.9万元,成交价为6.1万元。作为压轴,此次颇受关注的“最高起拍价”为15万元的奥迪A6,最终以20万元拍出。而此次拍卖的“车王”头衔由一辆丰田小型普客摘得,这辆登记于2005 年2月的车起拍价为9万元,最终以21万元成交,溢价率高达133%.

  所有车辆成交价都当场确定。据拍卖公司负责人介绍,参与竞价的有的是个人,有的是二手车交易公司作为代理参拍,但无论通过何种方式,拍卖的最终结果都是现场最终敲定。

  中拓公司在开拍前向社会公布了拍卖时间和拍卖车辆信息,并提前两天对106辆公车作了预展,每辆车上都贴有该车的“身份证”,内容包括起拍价、厂牌型号、登记日期、表显里程,甚至是漆面检查结果、痕迹查勘结果等一般二手车市场难以提供的信息,以便竞拍人详细了解车况。

  处置全程接受审计

  前来现场监督的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管理司副司长徐永胜对记者表示,此次拍卖他最关心两件事:一是整个拍卖过程能否确保依法合规,公开透明;二是结果能否避免国有资产被贱卖、甩卖。“从现场看,人们的参与度很高,说明竞价充分,这两个目的应该都达到了。”

  据20 14年7月出台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处置公务用车所得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中央国库。

  徐永胜介绍,车辆处置全过程都在接受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处置结果也及时向社会公布。整个资金流向将受到多重监督,除了中央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对拍卖资金监督审计外,媒体、公众对资金的流向也在监督,审计部门还可以对这笔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因此,很难想象谁能在这笔钱上动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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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0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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