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保障锅炉房安全,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维护医院稳定,促进后勤工作的提高和发展。

 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综合医院管理评估标准》(SHAS-2007)

 3.适用范围本院锅炉房 4.职责 锅炉房司炉工:坚守岗位,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制度内容 5.1 锅炉房属于要害部门,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5.2 因检查、检修需进入锅炉房的,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外单位人员进入锅炉房,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方可入内,同时本院有关部门人员须陪同进入。

 5.3各通道保持畅通,严禁在煤气管道周围及锅炉房内动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需经保卫科出具证明并派员监护。

 5.4 进入锅炉房严禁吸烟,现场有禁烟禁火标识。

 5.5 锅炉房应配备好消防器材,安装煤气报警器,并保证消防器材及煤气报警器的完好、有效,做到及时报警,合理使用消防器材,

 及时处理事故苗子。

 5.6 司炉工应坚守岗位,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7司炉工每天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进行自查并有记录;保障部定期组织各中心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并予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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