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公文管理规定

 公文管理规定

 3.1 旅游景区的公文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的重要工具。

 3.2 景区的公文应实行统一管理,要求该项工作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安全;行文单位要克服官僚主义和文牍主义。

 3.3 景区的各部门及各有关人员,对公文中涉及国家、政府或本单位的秘密事项,必须严守机密,不准泄露。

 3.4 公文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其他为一般文件。绝密、机密文件打印时,一定要用专用磁盘。绝密文件只能印一份,由起草人送有阅文资格的人员传阅;机密文件按审阅人数打印,阅完后由起草人收回归档;秘密文件由阅文人妥善保管,必要时由起草人收回归档。

  文件的保密级别,由发文单位的主管领导根据文件的内容确定。

 3.5 景区的发文程序为:拟稿、审核(部门领导)、签发(景区领导)、打印、发文、催办、立卷、归档等。

 景区收文的处理程序为:收文、分发、传送、催办、立卷、归档等。

 3.6 草拟公文注意事项 3.6.1 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及地方行政法规。

 3.6.2 反映情况要客观,实事求是。

 3.6.3 文字应准确、精练、条理要清楚、层次要分明、结构要紧凑、用语要规范。

 3.6.4 人、地、物名,引文及时间要具体、准确。

 3.7 各级领导对送来的公文要及时阅批,急件应当天批复;一般文件在三日内批复。

 3.8 各级领导阅、批公文应仔细、认真,阅后要签名并注明日期,不得圈阅。需要签署具体意见的,要简练、具体、明确。

 3.9 发文单位对所有的发文均应存档,并将经领导签字的文件原稿、审核稿连同正本两份送档案室存档。有领导指示的,还应附批复件。

 3.10 行政方面的收文由景区办公室统一负责。办公室收文后应先做好分类、登记,然后根据文件的内容,分送有关领导批阅,再由办公室根据批阅意见进行传阅及阅示完毕后收回归档。

 3.11 所有文件发放,一定要有登记、签收手续。

 3.12 景区发文,一定要由办公室统一编号。

 3.12.1 以景区名义对外发文,一律以×××字(××年)××号; 3.12.2 景区党委发文,用××党字(××年)××号; 3.12.3 以工会、共青团名义发文,用××政字(××年)××号; 3.12.4 实行公司制的单位,公司董事会发文,用××董字(××年)××号;

 3.12.5 监事会发文,用××监字(××年)××号; 3.12.6 其他管理部门的发文,用×××字(××年)××号。

 3.13 董事会机构及经营管理部门除经对方同意,一般不对外发文。

 3.14 红头文件,只适用于需要遵照执行的制度、规定、决定、决议、纪要、人事任免等,其他文件一般用单位信笺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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