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改错技巧

 公文改错技巧

  一、公文的格式

 1.文头部分:

 公文文头又叫公文版头,它位于公文首页的上方,约占首页的三分之一,其下方有一条红线,为文头部分与下面的主体部分的分隔线。其构成包括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等六个部分:

 其一,发文机关标识:位于公文眉首的上部,居中排列,有两种形式:

 第一种,由发文机关的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文件”或“国务院文件“。若是套红印刷的称为红头文件,若是黑色印刷的称为白头文件。

 第二种,两个以上单位联合行文,要将联合各方的单位名称分行排列,主办单位列首位。

 其二,发文字号:简称“发文号”或“文号”,位于发文机关标识正下方,由“机关代字”、“年号”加“顺序号”三个要素组成。发文年份用阿拉伯数字,用六角括号括起来,如“国发〔2002〕1 号”,其中的“国”是国务院的代字,“〔2002〕”是发文年份,“1 号”是顺序号。意思是:由国务院于 2002年制发的第一个文件。发文年份要写完整,“2002”不要写成“02”。发文顺序号也要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其三,签发人:只限于上行文,签发人的书写位置于发文机关标识下方的右侧,将发文字号左移,使两者在分隔线上左右对称。

 其四,份数序号:指一份文件在总印数中的顺序号,用 7 位阿拉伯数字

 标识于眉首左上角第一行处,顶格书写。其写法是“0000001”。按有关规定,只有绝密、机密级公文才标明份数序号,以免丢失。

 其五,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凡是有保密要求的公文,必须在眉首右上角第一行顶格标明保密等级。

 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种,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其六,紧急程度:这是对公文处理时限的要求,分“特急”、“急件”和“限时送达”。其位置在密级的下方。

 2.主体部分:

 主体部分由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特殊情况说明、附注、附件等组成。

 其一,公文标题:公文标题在红色分隔线之下,位置居中。标题应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要素构成。发文机关名称要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文头已有发文机关名称的,标题可省去发文机关;除批转法规性文件外,标题一般不加书名号和其它标点符号。

 其二,主送机关:指承办或处理公文的受文单位,顶格写在标题左下方、正文之上,后加冒号。一般情况下,上行文主送单位只有一个,不要“多头主送”;下行文可写多级受文单位;那些发布在报纸等媒体上的周知性公文,如公告、通告,可以不写主送单位。

 其三,正文:正文是公文的核心部分,是用来表达公文的具体内容的。正文位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两格,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正文部分内容较多的情况,一般要写开头、主体、结尾三个部分;内容较少,则采用篇段合一方式。原公文格式中末页上端左侧顶格的“(此页

 无正文)”标注已撤销,现在的格式务必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以防止不法分子造假行骗。

 其四,附件及附件说明:附件是指那些用来说明、佐证正件的图表、统计数字、情况说明以及其他文字材料。附件说明,是指用于说明附件材料的名称及件数的专用格式。“附件”两字写在正文结束以后,另起一行的下侧,开头空两格,加冒号,然后依次标注所附文件的名称及序号。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其五,发文机关印章或签署:发文机关是公文的作者,通常标注在“落款”处。发文机关应写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机关应当排列在前;在文头或标题中标明了发文机关的,落款可省去,盖上印章即可。

 印章是发文机关对文件生效负责的凭证。印章与正文必须同处一面,用印的位置在成文时间上侧,要求上不压正文,下要骑年盖月。几个机关联合行文时,印章不能重叠。

 以领导者个人名义制发的公文的签名称之为签署。签署的位置在成文日期之上偏左,在本人职务名称后空一格签名。

 其六,成文时间:成文时间是公文形成或正式生效的时间。除公文中明确注明生效日期的,一般是由机关领导人审批签发公文的时间;联合行文以最后一机关的领导人签发日期为准。成文时间大多在文尾标注,用汉字小写,“零”写成“0”。会议通过的文件,以通过日期为准,用小括号标注在标题的正下方。

 其七,附注:附注也称注释,指的是对公文中某些内容或有关事项的说明,如对阅读范围和阅读对象的限定:“此文件发至县团级”,并用小括号标注,写在成文时间下一行,居左空 2 字。

 我国现行发文范围有三个层次:“发至省军级”、“发至县团级”、“发至基

 层”。上行文不限定阅读范围。

 3.文尾部分:

 文尾部分包括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份数三个部分。

 其一,主题词:它是公文主要内容的标准化概括,由标明公文主要内容及文种名称的名词或名词性词组组成,一份文件一般不超过 7 个。

 主题词是提高公文检索速度的检索符号。为适应引用公文主题词的需要,《国务院主题词表》规定了 15 类共 1000 个主题词,使用主题词不得超过主题词表的范围。

 主题词标注在公文末页下部、抄送范围上方,居左顶格标识后加冒号,词与词之间不加标点符号,空一格以示区别。

 其二,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它机关。过去,对上级机关用“抄报”,对平级机关用“抄送”,对下级机关用“抄发”,现在统称为“抄送”。

 公文的抄送,既要防止漏抄漏送,又要杜绝滥抄滥送。

 “抄送”标识在主题词下一行,左空一字书写;同一层次的抄送机关之间用顿号隔开,不同级层的抄送机关之间用逗号或分号隔开,抄送机关的最后要标注句号。

 其三,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份数:印发机关指承办印发公文的单位,一般为发文机关的办公部门,写在抄送机关底格线下方左侧,左空 1 字。印发时间指公文付印的日期,写在印发机关名称的右侧,用阿拉伯数字标识,如“2008 年 10 月 28 日印发”。通常,公文的成文日期在先,印发日期在后。

 一、标题部分

 标题是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

 1.有的标题不全

 2.有的文种不对,特别常见乱用‘公告’,还有“批复”成了“指示”,通知成了通告 3.有的批转性公文不是法规条文仍用《》 4.公文种类共用,如“请示报告” 5.紧急的在标题中要体现出来

 二、发文字号

 1.序号不能有虚位,即数字前不得有 0,不得有“第”字样 2.年号份号颠倒

 3.年号使用的标点符号错误。

 4.秘级错误。只有秘密机密,绝密字样 5.绝密机密要有右上要有序号 6.一些上行文要有签发人,签发人和文号左右平行

 三、主送机关

 1.上行文多头主送 2.有的是请示平级,越级请示 3.有的是直接送单位而不送人(除非是领导个人交办事项),但请示不可以直接给领导 4.有的主送机关未写全,特别是简要写法要写全,省市不分等,以及什么省,什么市。

 5.主送机关名称,即抬头要顶格写 6.必须要有的缺了收文机关 7.党政不分,党对政府部门下命令

 四、正文

 1.有的是一文多事,见于请示;

 2.有的正文引用发文不规范,如批复等,引用要先文件名,后文号; 3.有的正文数字该用阿拉伯数字,却用汉字; 4.有的是用词不当。“反映”成了“流言”,“发布”成了“散布” 5.标点符号。特别是序列,标准是一、(一)1.(1)

 6.量词。要有法定计量单位,如寸不适用 7.用英文无翻译 8.表彰性通报无名单 9.请示报告送下级 10.平行文,上行文不礼貌,要用“贵局”,不能用“你局” 11.错别字 12.用语或叙事违反公文要则如简练明确等要素 13.一些公文要有联系人,电话等

 五、结尾

 1.有的结尾不合作者本意 2.有的是不合公文格式要求 3.有的是表现在上行文语气不尊。特别是上行文结尾催办,请即批复等

 六、一些人称的用法

 1.推荐名单表上要先写人名,再写单位,职称等 2.主文中提到了某某人等,随附名单要先列出某某人

 七、抄送

 请示未获批准抄送下级。抄送两字不能顶格,相对的主题词顶格

 八、附件

 1.该标明附件却未标出 2.标明附件要在印章前(尚未找到明确根据)

 3.附件的顺序和名称 4.附件名称后不用标点

 九、发文机关(印章)与发文日期

 1)标题上的发文机关与签署(盖章)的发文机关不对应。

 2)混用汉字与阿拉伯数字,或直接用阿拉伯数字. 3)年月日不全 4)乱加字,如 年 月 日“发” 5)发文机关日期上下颠倒 6)印章没有盖或盖错地方或盖反 7)没有发文日期。

 8)发文机关(印章)与发文日期位置左错 9)发文时间不能超过发文机关

 十、主题词

 1)没有主题词 2)太少或太多,3-5,不超 7(尚未找到明确根据)

 十一、版式问题

 重要公文制发单位只能是办公室

 附:案例

 关于邀请×校长、×书记参加“10356211”工程奠基仪式并致辞的请示报告

 校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并呈×校长、×书记:

  根据“校长办公会议决”,我院成立了专门的“10356211”工程指挥小组,在校领导的指导和指挥小组的努力下,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就绪。现定于十月

 二十一日举行工程奠基仪式,届时想请×校长、×书记参加仪式并致辞,请校长办公室提供方便。热切盼望×校长、×书记的到来!

  此致 敬礼!

 附件一:讲话稿;

  附件二:议程。

 资环学院

  2008 年 10 月 11 日

 [解析]

 一、标题。标题应由“发文机关+关于+事由+文种”构成,对内发文可省略发文机关。就上文标题而言,似乎也符合这一要求,但这只是最起码的格式要求,细究起来,这个标题仍存在着不少错误。

  1.多用标点。标题中除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如:“关于印发《华东师范大学公章管理办法》的通知”。上文题目中的顿号、引号都是多余的,应该去掉。(新东方刘源注解:《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 标点符号。”)

  2.人物模糊不清,顺序排列不当。公文里所提到的人物应使用全名,不能只用姓氏加上职务,一个学校可能会有两个王校长,不用全名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对外行文尤其要注意。“党先政后”的排列顺序在我国是约定俗成的,校长和书记同时出现时应把书记排在前面。

  3.项目不宜使用代号。公文应该是明晰的,应让阅读人一看便知。有些

 项目和工程有代号,而这些代号可能只有该领域的人知晓,一旦用代号代替项目具体内容出现在公文里,会给人一种不知所云的感觉。

  4.混用文种。根据国务院 2000 年 8 月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行政公文的种类主要有命令、议案、决定、意见、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十三种。请示和报告为不同文种,不能混而为一,上文应属请示。文种不能错用,也不能混用,更不要生造,如事宜、申请等都是非公文文种。

  二、主送机关。即受文对象。应根据公文内容选择相应的主送机关。上文中的主送机关也存在着错误。

  1.多头请示。请示和报告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采用抄送形式。上文应主送党委办公室,抄送校长办公室。

  2.不能送个人。公文是机关单位之间联系汇报工作、处理解决问题的载体,它只针对单位,不针对个人,所以它一般不直接送给个人审阅。

  三、正文。文种不同,内容要求也有变化。请示的正文一般包括请示缘由、请示事项,并应提出自己对解决问题的态度和意见。上文作为请示,虽然符合基本要求,但很多错误也是显而易见的。

  1.引文不全。引用的公文要写明“发文时间+发文机关+标题+公文编号”,如:“根据华师〔2003〕17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典型肺炎预防工作的通知》精神”。上文所提到的“校长办公会议决”缺少时间和议决题目。

  2.数字不规范。正文中除一些约定俗成的叫法外(如华东师范大学“十五”规划),数字应用阿拉伯数字,“十月二十一日”应为“10 月 21 日”。

  3.用词不当。公文讲究公事公办,不需要过度客气,行文应力求客观。“请校长办公室提供方便。热切盼望×校长、×书记的到来!”这些含有感情色彩的话尽量不用。

 4.信息不准确。公文所涉及的时间、地点、人物应尽量做到准确具体,上文中举行奠基仪式的时间不够具体,地点也没说明,在公文写作中要注意避免。

  5.结尾不当。公文有自己的结尾用词,请示一般用“以上请示,请予批复”结尾,而不用私人信件中常用的“此致”、“敬礼”。

  6.缺少联系人。请示一般应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上文中少了这项内容。

  四、附件。为了补充说明正文,公文往往要添加附件。上文的附件也存在错误之处。

  1.格式不对。附件的正确格式是:

  附件:1.××××××××××××××××

  2.××××××××××××××××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

  2.附件名称过于简单。附件的名称在简洁的同时还要能概括出其具体内容,不能过分简单。上文的“附件 1”应写明是什么人在什么会议上的讲话稿,后面最好注明“(代拟稿)”字样。“附件 2”应写明是什么会议的议程。

  五、落款与日期。正文后右下角要写上发文机关和发文日期,这看起来简单,但一不小心,可能也会像上文一样出错。

  1.发文单位不能用简称。其实在整个公文里,人名、地名、单位名称、文件名称、事物名称等都忌用简称。上文中的“资环学院”应写全称“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发文日期不能用阿拉伯数字。和正文要求正好相反,发文日期要用汉字,但 0 不能写成“零”,也不能用“0”,而使用“插入”菜单中的符号“○”。所以上文中的“2008 年 10 月 11 日”应改为“二○○八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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