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出现的腐败问题与防治对策】 事业单位问题对策

事业单位出现的腐败问题与防治对策

中国社会科学院课题组
  

  当前我国少数事业单位存在的腐败问题,已导致一些事业单位的公益性质扭曲,群众切身利益受到损害,引起社会强烈不满,危及党的执政安全,需引起高度重视。中国社会科学院课题组就当前我国事业单位存在的腐败问题及其防治对策,到有关部委和北京、辽宁、内蒙古、云南等地以及国外一些公共服务机构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事业单位腐败现象的主要表现及其特征

  

  事业单位发生的腐败现象,既与权力机构和社会其他领域具有相同特征,也因行业特点具有一定特殊性。


  职业性特征较明显。从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事业单位除存在贪污贿赂等与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相似的腐败现象外,还具有与职业关联的特殊形式。如卫生领域药品器材采购拿回扣、收受红包、以赚钱为目的的过度检查;
教育领域违规自主招生、办辅导班、收择校费、评估乱收费和权钱交易;
科研领域科研经费使用、课题项目审批、科研成果评估鉴定中的腐败;
新闻媒体的假新闻、有偿报道;
文化领域假唱、低俗演出等。


  凭借个人业务技能做交易现象较多。事业单位的腐败与个人专业知识技能紧密关联,主要利用知识、信息等方面的“不对称”优势,将学识资历、专业技能、知名度等蜕变成为敛财工具。事业单位虽然也存在窝案或共同犯罪,但具有明显的个体特征,如教师通过有偿补课谋取不当利益;
医生看病时开高价药、收受红包;
记者写新闻稿收受报道对象的贿赂,捏造假新闻等。


  腐败风险部位相对集中。事业单位腐败的实施主体主要是:主管领导;
资金、资产管理岗位的人员;
专业技能水平高且社会求助多的人员。其腐败形式主要有:物品购销拿“回扣”和“手续费”,后勤服务关联交易、以权谋私;
财务管理贪污、挪用公款甚至私分公共资金;
基建工程“围标串标”、商业贿赂;
人事管理弄虚作假、行贿受贿等。


  利用优势资源发生集体违规行为。在优势公共资源分布不均衡的条件下,事业单位提供的一些产品和服务成为稀缺资源。于是,有些事业单位利用优势资源,通过集体决定方式,将不合理的收费由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将收益转化为绩效工资或津补贴由集体分享。如学校和幼儿园借择校、择班、择位、借读、入园等机会违规收取捐资助学等名目繁多的费用,通过办兴趣班、特长班违规收费。

  

  事业单位腐败现象的危害

  

  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腐败现象破坏事业单位公共产品生产和供应秩序,增加了公共服务产品的成本,转嫁成为群众负担,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之监管不严,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不能得到有效保障,使得一些假冒伪劣“服务”一路绿灯进入市场,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受到危害,严重影响生活质量。群众利益受损后,如不及时、有效处理,还容易引发观念扭曲和偏激行为,甚至成为一些极端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严重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


  削弱公共服务功能,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腐败现象挫伤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爱岗敬业的积极性,削弱了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能力,造成公共服务价高、质差、效率低,影响党和国家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和系列惠民政策的有效落实。与党政机关相比较,事业单位行政性资源和公共权力较少,但群众对事业单位腐败的敏感度要高于党政机关。因此,虽然事业单位的腐败程度相对较轻,但对群众心理产生的冲击要更强烈,容易形成腐败泛化判断,导致群众对我国反腐倡廉建设付出的努力不信服、不理解和不支持,对党和政府执政能力产生怀疑,使党和政府社会管理的公信力严重受损。


  败坏社会风气,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业单位集中了大量有学识、有声望的社会优秀人才,引领着社会风气和价值走向,肩负着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任。事业单位各种不端行为在高知识阶层泛滥,给整个社会道德带来极大的负面示范效应,导致社会价值评价标准扭曲和错位。


  加剧公共资源配置不均,破坏社会公平正义。腐败现象向事业领域渗透,公共资源和发展成果被少数人占有和享用,普通群众平等分享改革开放成果的机会便减少,加速了社会分配不公,造成严重的两极分化。同时,基本公共服务的不公平,使人们对收入分配、贫富悬殊等社会不公的感受进一步放大,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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