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为国旗添光彩 关于开展“我为国旗添光彩”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支部、各处室:  

为深入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展示作风建设活动成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建国64周年,为国旗添光彩,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迎十一“我为国旗添光彩”主题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真正发挥一名党员一面旗帜的作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加快我局科学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为全面完成2013年的目标任务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二、活动目的:通过这项活动的开展,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以“为国旗添光彩”为切入点,切实使每位党员增强“国旗”意识,进一步树立党员良好形象,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动员全体党员积极带头参与到中心工作来,参与到社会公益事业中来,为企业增效,为国旗增辉,为构建和谐社会出力,以实际行动向建国64周年献礼。  

三、活动时间: 2013年9月1日 至 9月30日   

四、活动形式:以支部为单位开展活动,每个支部至少办一件以上能为国旗添光彩的、有实效的实事好事。可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中心、岗位练兵、提合理化建议活动,激励党员干部爱岗敬业、苦干实干,努力成为本职岗位上的行家里手,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上新水平新台阶;
也可组织参观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积极开展(参加)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学习文明礼仪,知晓精神文明建设基本内容应知应会,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广泛开展助人为乐、扶贫帮困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努力成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模范,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活动具体形式、时间不限。  

五、活动要求: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积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广泛开展有意义的活动。各支部活动结束后,要将本次活动的做法、取得成效等情况进行小结并于 2013年10月15日前 交到机关党委;
重点活动要及时向局刊投稿。  

各党支部、党员参与此项活动情况将作为年底评选“五个好”先进党支部、“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主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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