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储绩卡制度【江西探索推行党员日常管理“先锋创绩”制度】

江西探索推行党员日常管理先锋创绩制度  

近年来,江西探索建立党员先锋创绩制度,将党员义务明细化、先进要求具体化、考核评价公开化,切实加强党员日常管理,促进广大党员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细化创绩内容,让党员明白“干什么”。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根据不同领域设置不同的创绩内容,把党员标准细化为硬性指标。对农村(社区)党员,设置文明新风、双带致富、邻里和睦、治安维护等内容;
对国有企业和非公企业党员,设置爱岗敬业、技术创新、诚信经营、服务社会等内容;
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员,设置履职敬业、文明执法、周到服务、廉洁自律等内容。同时,将创绩内容分为基本项目和加分项目,进行量化考核。基本项目主要考核党员履行义务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
加分项目主要考核党员完成急难险重任务、联系服务群众、热心公益事业、见义勇为等方面的突出表现情况。  

开辟创绩途径,让党员明白“怎么干”。为党员印制“储绩卡”“先锋录”,组织开展“承诺服务”“党员示范窗口”“党员义工”等活动,鼓励党员在本职岗位中创绩、在“第二岗位”中创绩、在服务群众中创绩。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党员队伍实际,围绕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在农村党员中深入推进“三培两带两服务”活动,在企业党员中开展“岗位建功”活动,在机关党员中开展“民情家访”活动,在流动党员中实施“引凤还巢”工程。通过分门别类建立创绩载体,搭建党员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舞台。  

规范创绩评议,让党员明白“干得怎么样”。按照“年初定承诺、半年一申报、年终一总结”程序,确定党员“述绩”、群众“评绩”、公示“亮绩”、支部“定绩”、组织“用绩”五个环节对党员创绩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建立监督员制度、党群定期双向恳谈制度,通过开通热线电话、设立意见箱、与“两代表一委员”座谈、向党外人士和基层群众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确保群众对党员创绩情况“看得到、听得见、摸得着”。把考评结果与民主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结合起来,将农村评分高的党员作为村组后备干部培养,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员创绩成效作为职务晋升、绩效薪酬考核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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