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工作方案

建立和完善打击防控网络传销长效机制,实现打防一体的工作格局,是遏制传销违法行为在互联网传播蔓延的有效途径。根据省市场监管厅《关于开展无传销网络平台工作的意见》和市局《关于印发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2022年6月,组织开展全县市场监管系统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帮助相关企业(业户)健全完善对网络交易及信息内容的自我审查机制,引导相关市场主体加强自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达到无传销网络平台标准,实现以网管网,最大限度压缩网络传销发展蔓延的空间,同时逐步完善打击传销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共同净化网络。

二、组织领导

(一)机构设置

成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在县局反不正当竞争监管科。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成员:

工作职责

1.落实部署。传达落实省、市、县工作要求,部署全县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工作,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

2.调研指导。对全县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工作进行调研指导,推进工作进程。

3.宣传调度。积极宣传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工作,对辖区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进行调度,及时总结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步骤

根据上级相关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我县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工作。从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调查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

各基层监管所要对辖区内登记注册的网络平台企业(包含:基于互联网提供社交、电商、搜索、媒体、招聘等服务和内容的市场主体。)、账号主体单位(是指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社交平台建立账号开展市场推广营销等业务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有关经济组织,进行调查摸底,确定参创主体数量。请于2021年2月25日前将本辖区调查摸底情况工作小结和参创主体名单报县局反不正当竞争科。

(二)部署落实阶段(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县局将适时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对相关工作进行详细部署和调研,并通过组织相关市场主体进行培训、签订创建承诺书等方式,调动各平台或账号主体单位积极性,鼓励相关市场主体广泛参与。培训重点是解读《禁止传销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请各基层监管所于2021年6月20日前将工作具体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局反不正当竞争科。

(三)创建阶段(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由相关企业开展无传销网络平台各项创建工作(创建标准见附件)。各基层监管分局要按照《省无传销网络平台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逐项对企业进行指导,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请各基层监管所于2021年12月20日前将辖区内创建工作整体情况及开展指导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局反不正当竞争科。

(四)总结阶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县局将按时对我县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调度,总结工作经验做法,并将开展工作情况总结于2022年3月30日前向市局做汇报。

四、工作要求

各监管部门要密切关注网络传销新趋势,重点对以打着“比特币”“社交电商”等新技术、新业态旗号的相关网络平台企业加强行政指导,积极引导其加入创建工作。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各阶段的部署开展工作,切实将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局12315指挥中心要做好相关投诉举报工作,综合执法大队要及时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网络监管科要做好相关工作职能指导和相关工作协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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