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学习有感5篇

【篇一】

又接近了年终岁尾,即将迎来考核季。今天在网上阅读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感觉到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党的领导干部,更要在思想上,实际中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各级领导机关在切实抓好干部考核条例的贯彻落实,以高质量干部考核促进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的同时,还要激励广大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围绕中心工作,围绕服务大局,制定能够激发工作干劲,促进工作发展的干部考核条例。

一直以来,干部考核都是遵循传统的模式,召开全体大会宣读工作述职报告,向全体工作人员汇报全年工作情况,内容不乏表扬自己的多,批评自己的少,成绩多,问题少,最后大家投票打分通过考核,全员乐呵呵。这种考核模式并没有体现出每个人的真正工作业绩,反倒助长了浮夸风,干的好的不显突出,起不到引领作用,干的差的随波逐流,依然得过且过,考核制度并没有起到优中选优,优胜劣汰的作用,更不能激发工作干劲,对工作的开展不能起到促进作用。因此各级政府机关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的要求,改革考核办法,因地制宜,制定符合本地或本单位的考核具体细则,围绕中心工作,围绕服务大局,注重考核干部的工作能力、担当作为、政绩口碑等情况,考察我们的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是否业务水平精,是否有担当作为,对工作的负责心是否很强,在为群众服务过程中是否心态端正,处理问题是否精准,高效,百姓口碑是否良好。改变年终统一考核的办法,实行实地考核工作开展情况,专项工作专项考核,业务技能竞技大赛式考核,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百姓口碑考核等方式,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考核干部的“德、勤、技、能”,以促进工作全方位发展。

二、奖优劣汰,将考核制度作为激发工作热情的抓手,提高考核的含金量。

改革旧有的考核办法,从而发现年轻干部的潜能,纳入年轻后备干部人才库。对工作业绩较差,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混日子的干部,不怕得罪人,不必要照顾面子,坚决不手软,将工作能力强、政治品德好、表现突出的同志放在重要岗位重点培养,这样,才能搬掉阻碍工作发展的绊脚石,优秀的人才的工作潜力才能真正激发出来,才能真正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促进一方经济的发展。

“干部考核是干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陈希同志在《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中说,坚持奖优罚劣、激励担当,推动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才能务实高效、不断提高干部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篇二】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陈希在组织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以高质量干部考核促进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激励担当作为促进事业发展。组织部门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职能部门,要善于用好“三面镜子”,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地考准考实干部,不断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用好工作实绩“显微镜”。细节决定成败。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细微处才能见真知。考核时间短,接触人员有限,需要考核者在有限的时间内搜集更多有用的信息。因此,工作实绩考核既要注重考核一时,又要注重考核一贯。要把考核的功夫下在平时,学会读心术、察人术、沟通术,通过从干部日常工作现实表现中全方位了解其德能勤绩廉,从工作实绩细微处、近距离考核其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成效,全面客观深入地掌握干部工作实绩,在细节中考准考实干部。

用好担当干事“望远镜”。考核是手段,激励是目标。要通过考核,达到储备优秀干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目的。在着眼于考准细节的前提下,要胸怀有利于党和人民利益、有利于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长远大局,通过考核发掘和培养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干部。要牢牢把握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充分挖掘干部潜能,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搭建干部成长成才的广阔平台,强化对干部的正向激励和人文关怀,不断为党和国家事业提供人才保障。

用好群众公心“透视镜”。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群众眼睛最雪亮,群众之心最公允。考核干部要用好群众路线传家宝,坚持干部考核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只有深入群众,才能全面透彻掌握干部的实际情况,避免以偏概全、以个别人意见代替大多数人意见的考核倾向,也只有通过把评判权交给群众,才能增强干部为民服务意识,把群众当亲人,坚守为民初心。

【篇三】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陈希在组织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切实抓好干部考核条例的贯彻落实,以高质量干部考核激励担当作为促进事业发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关键是要树起干部考核的“硬杠杆”,突出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不断激励广大干部心无旁骛、一门心思干事创业。

要多方面激励,让有为者“有味”。对于在日常工作中表现突出,特别是在重要专项工作、急难险重任务、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勇于担当、敢于奉献、表现突出的干部,要通过记功、授予称号、宣传表彰等形式及时奖励,让干部感受到成功的“甜味”;要优先享受年度考核奖金、晋升工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等,鼓励干部持续担当作为,让干部尝到收获的“喜味”;要优先调学调训、安排实践锻炼等,不断提升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本领,在“壮筋骨”“长才干”中体会到成长的浓浓“醇味”;要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让干部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大胆前行,在实现个人价值和国家利益中享受到关爱关心的“暖味”。

要多岗位历练,让有为者“有位”。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的考核结果作为选人用人的参考依据,从而调动干部干事热情,激发创业激情。对于表现优秀的干部,要优先提拔使用和职级晋升,优先列为后备干部,优先职称评定。对于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提拔,缩短职级晋升所需要的任职年限,在上级遴选、从“三方面人员”考取事业编和选拔乡镇机关领导干部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录,不断打通干部使用“天花板”,创造更多施展才华的平台。

要多形式严管,让无为者“有畏”。要建立考核负面清单,对于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含糊、矛盾面前知难而退、危机面前畏畏缩缩、歪风邪气面前不敢斗争的干部,要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于知行不一、不求实效,脱离群众、脱离实际,敷衍塞责、玩忽职守,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干部,年度考核应当确定不称职等次。对于在重大任务中不担当、不作为、不尽责的,特别是因工作失职导致重大后果的,要降职或免职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于责任心差、能力水平低,经批评教育、培训锻炼后仍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要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坚决纠正“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差一个样”的不正之风。

【篇四】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陈希在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切实抓好干部考核条例的贯彻落实,以高质量干部考核促进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并就如何考准考实干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指明了方向、划出了重点。

“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审举,审举在核真。”干部工作的核心任务是选准用好干部,而选准用好的前置条件就是要把好“考核关”。相对于考核经济发展、gdp增长等“硬指标”,对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公正客观全面地考量,难度系数更大、技术含量更高。实际工作中,由于考核机制的不健全、考核组成员素质的参差不齐,考核过程中存在着重“才”轻“德”、重“显绩”轻“潜绩”、重“速度”轻“质量”、重“履行程序”轻“结果运用”等问题,“填表考核”“材料考核”不同程度地存在。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讲究“领导一锤定音、考核走走过场”,虽“考过”但未“考准”、虽“程序到位”却“千人一面”的消极现象广受诟病。

科学有效的考核,是选用、调整干部的关键依据,也是激励、约束干部的重要手段。如果偏离了考准考实的初衷,程序再“到位”、材料再“丰富”也只是形式主义。倘若还起不到奖优罚劣、鞭策激励的作用,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两张皮”,反而消解了考核的严肃性,助长了“干多干好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良风气。

知事识人,历来不易。干部考核是门“技术活”,必须在完善考核标准、创新改革方式、管好考核队伍、用好考核结果等方面下足功夫,综合用好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等方式,实现为干部精准“画像”。

干部考核要讲程序、讲方法,更要重内容、重实效。考核过程中,要划牢“硬杠杠”,把讲政治放在首位,从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五个方面着手充分考量。要考出“真能人”,强化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对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干部“个性化”地设计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通过实地查看、民主测评、收集民意等方式随时掌握干部的新变化、新作为,将综合能力大小、干事本领高低等特质进一步“具体化”。要实现考核队伍“专业化”,吸纳纪检、经济、财政、法律、环境等方面的人才,尤其是那些敢于坚持原则、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综合分析能力突出、廉洁自律的组工干部,并建立考核组成员数据库,实行干部考核责任制,持续加强考核队伍自身建设。

用人必考其终,授任必求其当。只有发挥好干部考核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形成“干得好”的“考得好”、“考得好”的“用得好”良性循环,方能让更多好干部脱颖而出,“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更加鲜明。

【篇五】

近日,陈希部长在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切实抓好干部考核条例的贯彻落实,以高质量干部考核促进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然而,一些地方对干部选得不准、察得不深、考得不实,因而存在一些“漏网之鱼”。要以考核为“笔”,为干部精准“素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才能考出真效实绩。

“察表”“析里”相结合,把准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对干部的要求,首先是政治上的要求。选拔任用干部,首先要看干部政治上清醒不清醒、坚定不坚定。”干部考核要把住选人用人这个“风向标”,把紧把严政治要求这个“硬杠杠”,扎紧织密政治关的“制度笼子”,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将政治标准贯穿始终。着重考核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紧贴中心走,围绕大局干,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坚持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相互印证,选拔政治过硬、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为保证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提供坚实的骨干力量。

“听言”“观行”相结合,注重实绩实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考核工作,突出实绩导向,激励干部以更实的作风、更好的状态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而不懈奋斗。”干部考核不能蜻蜓点水、走马观花,而要构建工作调研、平时考察、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机制,用“显微镜”近距离考察干部。要听其言,听述职述廉报告、组织部门意见、广大群众意见;观其行,要从小事上看德、难事上看能、大事上看绩、分外事上看勤,既看干成多少事、又看干成的事群众认不认可,用群众的“口碑”来验证工作成效。从实干来看德才、以实绩来用干部,树立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形成真抓实干的奋斗氛围,激励更多干部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工作中善作善成,造福于民。

“激励”“约束”相结合,强化结果运用。“善则赏之、过则匡之、患则救之、失则革之”,干部考核是选拔任用、激励约束的“先手棋”,要据此做好奖惩任免的文章,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旗帜鲜明地奖优罚劣,让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让阳奉阴违、阿谀逢迎、弄虚作假、不干实事、会跑会要的干部没市场、受惩戒。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局面,真正让干得好的“立起来”,让干得差的“动起来”。强化正向激励,把“三项机制”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让新时代好干部不断涌现,激发“有为”的内生动力,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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