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紧紧围绕省水利厅《全省水利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的要求,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加强水利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整治各类电气火灾隐患,全力开展为期三年的水利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切实从根本上降低了发生电气火灾事故的几率,最终实现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的目标。现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高度重视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于2017年6月15日在全局范围内召开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决定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承接此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会上传达了开展水利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指示要求,印发了适用于我市水利行业实际情况的方案和检查表,明确了局属科站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监管责任和排查内容、排查要点。并于2018年和2019年的年初,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进会,会上,进一步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电气火灾、建筑施工”三大专项整治行动在我市水利领域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步骤,发动干部职工继续抓好三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在结合实际工作的基础上,组织专业骨干力量,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全面开展电气火灾整治工作

(一)局属科、站将《市水利局开展水利行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相关内容和排查要点传达至所监管水利行业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施工参建单位各方人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把采购电气设备质量关,严查电气设备使用期间的问题和隐患。

(二)局属科、站依据省水利厅方案中的排查内容,针对所监管行业的不同,各自成立检查组,紧密结合同时期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采用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的方式,每到一处必查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等涉电设施,稳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特别是2017年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期间、2018年开展冬春大会战期间、2019年开展夏秋百日攻坚和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期间,更是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列为重中之重,尽最大努力遏制电气火灾事故在我市水利领域发生。

(三)进入每年冬季,我市水利行业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陆续停工或歇业,但属科、站并未放松警惕,坚持对农村水电站、水库、水闸等水利行业运行和经营单位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同时督促歇业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实际负责人及留守人员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使用电气设备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我市水利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在冬季乃至明年春季依然保持安全稳定的状态。

三、加大宣传教育

以“世界水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举办专题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样化形式,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常识,事故警示等事项进行广泛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和水利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电气火灾整治工作成效

局属科、站通过三年时间持续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共检查出电气火灾安全隐患16项,其中2017年度4项、2018年度3项、2019年9项电气火灾安全隐患,现均已整改完毕,整改率达到100%,促使所监管水利行业认识到用电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经过整改后的作业环境和安全意识有了明显的改善。并按要求将电气安全隐患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中如实填报,同时将检查、验收、台账等检查资料存档备查。

五、存在的不足

通过三年的专项整治工作,虽然未发生一起电气火灾事故,但发现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运行单位及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仍然有个别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方式中的危险性,甚至个别从业人员心存侥幸,以为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不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

针对此种现象,会督促问题所在单位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用电安全意识。

六、持续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

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达到了预定的目标,但治理电气火灾隐患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工作,因此将按照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采取自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局属监管科、站坚继续排查整治水利领域电气火灾隐患和问题,加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改变从业人员对电气安全的错误认识,切实在生产环节和操作过程中提高用电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杜绝水利行业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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