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国有企业荣誉体系奖励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属国有企业激励机制,树立企业争先创优导向,充分发挥优秀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增强企业负责人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属国有企业指由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所称企业负责人指企业的党委书记(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三条奖励遵循下列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原则;

(三)争先创优,树立典范原则;

(四)激励尊重创新,促进发展原则。

第二章奖励设置及评选条件

第四条市属国有企业荣誉体系包括:嘉峪关市优秀国有企业家、嘉峪关市优秀国有企业、嘉峪关市最具成长型国有企业、嘉峪关市突出贡献国有企业,共四个奖项。

为激励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突出的企业,对当年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数额在全市国有企业排名前3和同比增幅前3的企业进行奖励,具体工作由市政府国资委结合年度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实施。

第五条市属国有企业奖励采取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对获得奖励的企业、个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金、奖牌和证书。

第六条优秀国有企业家、最具成长型、优秀国有企业奖金各10万;突出贡献国有企业奖金30万。

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和同比增幅排名前3的企业,奖金分别为7万、5万、3万。

第七条嘉峪关市优秀国有企业家,主要奖励企业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优秀经营管理者。该奖项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一般不超过2名。

嘉峪关市优秀国有企业家应具备的条件:

1.出色完成企业的创建、合并、重组、转型升级、结构调整等年度重大改革任务。

2.所在企业连续三年资产保值增值率均在105%以上[(考核期末净资产÷考核期初净资产)×100%≥105%]。企业负责人在评选期内连续综合考核均在称职以上,且两次年度综合考核考评结果为优秀。

3.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和利润、税费数额在全市国有企业排名中处在前列。

第八条嘉峪关市优秀国有企业,主要奖励党建工作落实较好,班子坚强有力,对全市经济贡献大、增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的优秀企业。该奖项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一般不超过2名。

嘉峪关市优秀国有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所在企业连续三年资产保值增值率均在105%以上[(考核期末净资产÷考核期初净资产)×100%≥105%]。

2.领导班子三年年度综合考核均为良好以上,且两次年度综合考核考评结果为优秀。

3.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和利润、税费数额在全市国有企业排名中处在前列。

第九条嘉峪关市最具成长型国有企业,主要奖励企业在营业收入、利润、产品研发、节能减排等方面发展迅速,具有高成长性。该奖项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一般不超过2名。

嘉峪关市最具成长型国有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企业有系统完整的战略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按规划逐步实施,三年内完成计划值在85%以上。

2.企业成长性较好,年均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企业,要求年均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税费增长15%以上;年均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8000万元的企业,要求年均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税费增长8%以上;年均营业收入在8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要求年均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税费增长6%以上。

3.在主板完成上市的企业,或者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科技型企业可以适当降低条件。

第十条嘉峪关市突出贡献国有企业,主要奖励在创新能力、品牌建设、服务意识等发展方面引领全市国有企业,企业在地方留存的税收数额较大,符合优秀国有企业的评选条件,对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效益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该奖项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一般不超过1名。

嘉峪关市突出贡献国有企业应具备的条件(符合其中之一):

1.成功引入央企、省企或社会知名企业等战略合作伙伴,引入资金在5000万以上,实现股权多元化改革的企业。

2.进入甘肃省百强企业或甘肃省纳税百强企业。

3.在主板成功上市的企业。

4.有其他突出贡献的情况。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评选奖励:

1.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得力;未按期完成下达的年度重点任务。

2.企业未按时为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发生失信、不守信用记录;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

3.发生环境违法行为;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未完成;企业发生重大以上生产事故;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事件。

4.企业或者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5.存在其他突出问题。

第三章奖励评选程序

第十二条评选工作设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组长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国资国企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政府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审计局、市信访局、市税务局等部门的人员组成。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国资委,负责具体评选工作。

第十三条评选程序

(一)发布评选通知。市政府国资委根据评选工作要求制定评选方案,明确嘉峪关市属国有企业奖励评选条件、申报程序和评选要求等事项,发布评选通知,并在嘉峪关电视台、嘉峪关在线、嘉峪关日报等媒体上发布公告。

(二)推荐申报。申报企业根据评选办法规定向评选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择优申报,最多申报两项,按要求填报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说明材料(见附件)。

(三)审核。评选工作办公室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由评选委员会成员按照职能,对入围企业的安全、环保、产品质量、纳税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明确审核意见。

(四)审定。评选工作办公室根据各单位审核意见,提出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突出的企业”初评意见,并经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审定。“嘉峪关市优秀国有企业家”“嘉峪关市优秀国有企业”“嘉峪关市最具成长型国有企业”“嘉峪关市突出贡献国有企业”经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五)公开公示。对拟表彰人员或企业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六)表彰奖励。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企业进行表彰,同时在《嘉峪关日报》、《嘉峪关电视台》等媒体上公布评选结果。

第四章奖金的分配和兑现

第十四条获奖企业的奖金,具体分配方案及分配实施结果,由企业研究决定,并报市政府国资委备案。

第十五条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突出的企业奖金当年兑现,其余奖项奖金在评选表彰后一次性兑现。

第十六条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后,获奖企业奖金由市级财政统筹预算资金安排解决。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附件:1.嘉峪关市优秀国有企业家申请表

2.嘉峪关市优秀国有企业申请表

3.嘉峪关市最具成长型国有企业申请表

4.嘉峪关市突出贡献国有企业申请表

附件1

嘉峪关市优秀国有企业家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籍 贯

政治面貌

照片






民族

现任职务

何时任职

学 历

专业技术职称






所在企业名称

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

所属行业(国企/民企)




联系电话(手机号)

邮 箱

企业性质




资产总额(万元)


指标数据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期初净资产(万元)




期末净资产(万元)




保值增值率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上缴税费(万元)




个人简历:

个人所获荣誉:

企业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xx年月日

市政府国资委推荐初审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xx年月日

评审委员会意见:

组长签字:

20xx年月日

备注:

(一)请如实填写该表,如发现申报企业和有关单位在评选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企业及推荐单位今后三年的推荐资格,并撤销该企业家所获荣誉称号。

(二)“个人简历”“个人所获荣誉”等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三)本表一式三份,于20xx年x月x日前报至市政府国资委。

附件2

嘉峪关市优秀国有企业申请表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成立时间


资产总额(万元)


企业详细地址


法人代表


职务


电话


企业类型


员工总人数


企业专利

发明数


是否有安全责任事故和违法记录


指标数据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期初净资产(万元)




期末净资产(万元)




保值增值率




职工人数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企业发展及特色:(可自附纸)

负责人签字: 盖章:

20xx年月日

市政府国资委推荐初审意见:

单位盖章:

20xx年___月___日

评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组长签字:

20xx年___月___日

备注:

(一)请如实填写该表,如发现申报企业和有关单位在评选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企业及推荐单位今后三年的推荐资格,并撤销该企业家所获荣誉称号。

(二)“企业发展及特色”等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三)本表一式三份,于20xx年x月x日前报至市政府国资委。

附件3

嘉峪关市最具成长型国有企业申请表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成立时间


资产总额(万元)


企业详细地址


法人代表


职务


电话


企业类型


员工总人数


企业专利

发明数


是否有安全责任事故和违法记录


指标数据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营业收入(万元)




营业收入增长率




利润总额(万元)




利润总额增长率




税费(万元)




税费增长率




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万元)




职工人数




企业发展及特色:(可自附纸)

负责人签字: 盖章:

20xx年月日

市政府国资委推荐初审意见:

单位盖章:

20xx年___月___日

评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组长签字:

20xx年___月___日

备注:

(一)请如实填写该表,如发现申报企业和有关单位在评选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企业及推荐单位今后三年的推荐资格,并撤销该企业家所获荣誉称号。

(二)“企业发展及特色”等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三)本表一式三份,于20xx年x月x日前报至市政府国资委。

附件4

嘉峪关市突出贡献国有企业申请表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成立时间


资产总额(万元)


企业详细地址


法人代表


职务


电话


企业类型


员工总人数


企业专利

发明数


是否有安全责任事故和违法记录


指标数据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期初净资产(万元)




期末净资产(万元)




保值增值率




职工人数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企业发展及特色:(可自附纸)

负责人签字: 盖章:

20xx年月日

市政府国资委推荐初审意见:

单位盖章:

20xx年___月___日

评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组长签字:

20xx年___月___日

备注:

(一)请如实填写该表,如发现申报企业和有关单位在评选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企业及推荐单位今后三年的推荐资格,并撤销该企业家所获荣誉称号。

(二)“企业发展及特色”等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三)本表一式三份,于20xx年x月x日前报至市政府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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