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学生工作部)

师范学院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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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及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抓实抓好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目标任务分解暨2020年重点任务推进的目标任务。[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行为,未主动查处纠正或通报上报,被上级查处通报的,扣6分;未按要求组织学习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以会议记录为准),未完成分解落实的工作任务,每项次扣2分]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党内生活不正常、不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走过场、流于形式的,“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次扣2分]

深化政治巡察。按照学校党委的安排部署,积极支持配合完成校内巡察工作任务,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做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落实巡察工作不力的,扣3分;未认真整改落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每项扣3分]

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监管。严明政治纪律,特别要加强对学生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甄别,及时制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散布错误言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分]

加强学风建设。探索学生思想品德操行评价管理制度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队伍与学生日常思想政治工作主阵地协同育人机制;协调校、院两级组织开展始业教育、主题教育、考风考纪教育以及学生遵规守纪和诚信教育,不断降低学生违纪率;严格考试制度,加强考务工作,防止考试泄密事件发生;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杜绝违规合作办学、违规招生、违规转学和违规转专业的情况。[相关制度机制不健全的,每项次扣6分;组织省级及其以上考试发生泄密事件的,扣6分;出现违规合作办学、违规转学、违规转专业情况的,扣6分]

严格落实评先选优和奖助学金评定发放政策。拓展宣传教育渠道,加大对评先选优和奖助学金评定发放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学生的满意率;积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奖助学金、教育收费、招生录取等专项督查,以及教育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在对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专项督查中,学生总体满意率低于95%,扣1分;满意率低于90%,扣2分;宣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违反奖助学金评定发放相关规定的,扣6分;对学校开展的各项专项督查配合不力,对违反奖助学金发放政策情况处置不力,引发上访或媒体舆论关注,严重影响学校声誉的,扣6分]

持续推进创新创业工作。积极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号召,认真履行好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中心相关职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科研和实践水平,推动学校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创业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履行好相关职责的,扣4分]

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强化责任担当;要敢于监督,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谈话制度,对所属教职工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责任担当不够,部门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度不到位,未开展“四种形态”谈话或谈话记录不规范的,扣2分;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工作情况汇报会、不亲自汇报工作落实情况的,每次扣2分;部门及所属人员被问责的,每项次扣2分]

认真开展述责述廉和廉洁自律测评。在年终履职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时,按规定要求进行述责述廉,并组织廉洁自律民主测评。[没有开展述责述廉的,或以述学述职代替述责述廉的,扣2分;述责述廉报告内容不具体、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测评综合满意率低于95%的,每人次扣2分]

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终身课题,坚持边实践边学习,坚持学懂弄通做实,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继续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没有做到常态化、制度化的,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未认真解决的,党支部和党员作用发挥不好的,扣6分]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禁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收送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等情况发生;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等情况,不主动纠正或通报上报,被上级查处通报的,扣6分;对“错峰违纪”的问题、“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和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监督不力,压案不报,被上级查处通报的,扣6分;所属人员重大事项报告不及时,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时出现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次扣6分;所属领导干部未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每人次扣3分。发生上述情况之一的,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不参与优秀等次评定]

持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不断完善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完善权力清单,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健全完善部门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部门领导干部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考试制度和考务工作,防止考试泄密事件发生。[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力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扣6分;集体决策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决策失误,给部门或学校造成重大影响的,扣6分]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细化部门责任书的工作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认真抓好上年度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年度考核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认真落实整改。[未对上年度责任制考核反馈问题认真整改的,扣4分]

重视部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部务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部门经费预算执行和学生评先选优及奖助学金评定的情况;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管理,严格规范部门预算经费的列支、审核、报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未及时公开部务工作的,每项次扣2分;出现未严格执行部门经费预算、未严格执行经费列支审核报销或“三公”经费控制不力的,每项次扣2分]

畅通服务师生员工的渠道。重视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协助分管校领导及时化解矛盾,切实解决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服务师生员工渠道不畅通,对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刻意刁难或故意推诿,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引起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扣4分]

重视并支持学校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不重视、不支持,造成严重后果的,扣4分;部门主要负责人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所属人员违法犯罪被判刑期的,部门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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