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现状与,,改革方向探析

**县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现状与

改革方向探析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县城市容环境综合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大部制改革、整合的步伐中不断的探索城市管理的新理念、新机制、新方法,也已初步形成了行之有效管理思路。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入也逐渐的凸显出了新的问题,面临着新的挑战。

一、**县城管执法队伍现状及职责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县政府的直属职能部门之一,主要承担县城城市维护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2015年6月,按照省、市机构改革要求,将原**县城市管理局改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属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工作人员31名,工勤服务人员5名)。现有正式干部72名,男职工58人,女职工14人,大专及以上学历39人,其他学历33人,工会会员72人;其中,参公人员23人(含6名科级干部)属在编人员,事业人员36人全部非在编,工勤人员13人,其中5人在编,其余非在编。另有聘用电工、门卫、保洁员公益岗位人员6名。内设办公室、法制政策股、许可管理股、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容监察队、考核办、滨河办、路灯管理队、信访室9个股室,下辖**县环境卫生管理局1个二级事业单位。我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研究执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市规划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查处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市容市貌和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承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培训、监督考评等工作。同时实施从规划(5项)、环保(10项)、公安(7项)、工商(1项)四个部门划转的23项部分行政处罚权及保留的原有“**县城市管理局”的22项行政处罚权,共计45项,涉及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管理、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工商行政、公安交通等7个方面的部分行政执法职能。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在体制机制方面城市管理涉及点多线长面广,“大城管”格局还未真正形成。城市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对于跨部门、跨领域的边缘性、交叉性问题,管理职责和工作职能还不够明确。

二是在观念认识方面。随着现代新型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的同时,但市民对于城管工作的思想认识仍然相对滞后,与当代城市管理工作新形势、新需要还存在很大差距。

三是在依法管理方面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手段相对缺乏,城市管理方式仍显粗放。近年来,我县城市管理正在全面深化网格管理模式,管理水平和城市品位得到了提升。但在乱设置、乱占道等易反复、易反弹的管理领域中一些难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在管理的方法手段上还较多依靠传统的方法;在运用市场化管理、信息化手段管理等方面做得还不够,还不能完全适应城市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四是在投入保障方面面广量大的管理任务和有限财力支撑矛盾较为突出,制约县城整体形象的提升。执法装备相对滞后,经费保障严重不足。

五是在基础建设方面。受城市功能不完善的制约,一些影响市容的“顽症”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特别是停车场少“停车难”,市场短缺“经营难”的问题比较突出,制约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城管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立法机关应该以法律形式确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明确城管行政执法的性质、地位、职责,明确其他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规范法律责任,为城管执法工作提供合法依据。

(二)科学划分行政执法的权限和范围。城管执法权限的调整应遵循科学、效能、统一的原则,避免职责的交叉重合,增强可操作性,使职能部门不能因为相对集中处罚权的集中而借机推脱原有的监督管理职责,以节约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

(三)建立科学完善的协调议事机制和保障机制。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协调议事机制,尽可能的集中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归并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职能,理顺执法管理体制,改变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行为,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素养,文明执法、和谐管理;统筹解决执法人员身份编制问题,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干部任用和人才选拔机制,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录用执法人员,工资待遇及津贴应参照公安干警标准执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增加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服装、车辆、装备、技术、岗位津贴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保障执法工作需要。建立城管执法机构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城管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公安机关要依法打击妨碍城市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处理。法院和检察机关要及时受理、审理涉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案件,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和司法强制执行力度。

(四)提高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水平,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当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范围越来越广,法律、法规依据众多。因此在执法工作中如何适用法律、法规,是关系执法工作合法性的重大问题。所以系统化、常态化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成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基础保障。

(五)加大宣传力度,优化执法环境。由于城管执法工作往往面对弱势群体而又直接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加之各级政府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政策的不完善或历史形成的管理缺位,导致执法工作难度大,一些不法商贩、违法建设“钉子户”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因此紧紧围绕“树立亲民理念,构建和谐城管”的主旋律,加强对内、对外宣传力度,使城管的“文明执法、亲民执法”理念和城管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逐步深入人心成为当前城管工作依法行政的先锋保障。

(六)坚定依法行政理念,以管理促进发展。坚持依法管理、依法治城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坚定依法行政理念,推动城市管理向长效管理转变。引进先进的、科学的,切合我县城市发展实际的城市管理理念,提升城市发展层次和水平。充分发挥规划、住建、城管、工商、卫生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引导全民参与,大力抓好市民的素质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加强城市管理依法行政教育活动,努力提升广大市民的城市意识和文明意识,增强广大居民服从城市管理、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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