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县委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结合县人大机关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立足发挥人大机关职能,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法制**、平安**结合起来。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依法严惩、坚持标本兼治,对机关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排查,积极配合公、检、法等相关部门扫黑除恶工作,扎实落实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

二、重点工作

1、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在机关和全体人大代表中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扫黑除恶的重大决策和信心、决心,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营造人大机关全体干部、全体人大代表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宣传等工作,形成有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工作局面。

2、积极支持公、检、法等部门工作。立足人大机关本职工作,积极配合公、检、法等相关部门扫黑除恶相关工作,对涉及人大代表的涉黑涉恶有关问题处理,做到马上办、高效办、高质量办,为调查工作提供可靠服务保障。对政法机关通报的在办案中发现的本单位管理漏洞及提出的关于加强监管的建议,及时健全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并向政法机关通报反馈情况。

3、全面排查线索。对机关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常委会办公室和信访工作处要对近年来的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深入排查,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4、加强调研工作。县人大机关相关办事机构要深入公、检、法等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调研,认真分析问题,积极提出建议意见。同时,扎实做好常委会视察、调研扫黑除恶工作的协调服务工作,向常委会提出积极的建议意见。

三、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人大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办事机构负责人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机关扫黑除恶工作。相关办事机构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

2、严肃工作纪律。各办事机构要将线索排查、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及制定的相关措施等工作形成完善的档案资料,做到各项工作有迹可循,有据可查。

3、严格责任追究。县人大办公室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和常委会办公室要扎实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按要求、按时限开展工作,一旦发现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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