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重点局党组干部人事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市重点局党组干部人事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市干部人事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我局严格按照组通字[2016]40号文件要求,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严格对照自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干部人事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全局干部人事管理突出问题自查工作。

二、严格对照专项整治内容自查自纠

1、无巡视巡查反馈的人事管理突出问题。

2、提拔任用干部情况。

我局自2012年9月组建以来,能够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人事档案和干部日常监督等管理工作。2012年10月份组建的局党组,为更好地适应重点工程建设管理领域工作形势需求,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干部推到重要岗位,在局在编干部队伍中开展了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2013年来新提拔使用干部7人(综合科科长1人、安置房管理科科长1人、安置房管理科副科长1人、项目二科科长1人、财务管理科科长1人、项目一科副科长2人)。通过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强配优了局中层干部队伍,为我局完成各项重点工程建设任务提供了人才保障。以上所选拔任用干部都具备《条例》规定的条件与资格,没有破格和越级提拔干部及超职数配备干部等情况,没有出现违反《条例》规定的“十不准”纪律的情况,选拔任用的科级干部全部按照《条例》程序进行。

3、2013年1月以来无破格提拔任用干部。

4、2013年1月以来无违纪违法受处理干部。

5、无超职数配备科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情况。

6、工作人员无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情况。

7、内设机构重要岗位无需交流轮岗对象。

8、处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全部保存在市委组织部,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档案保存在市人社局档案室。

9、科级干部无因私出国(境)情况。

10、我局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无拉票、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个人独断专行、班子严重不团结等情况。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重点工程建设管理需要的用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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