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若干办法

×××村(社区)阵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村(社区)阵地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基础,是各级党委重视基层、加强基层、服务基层的具体体现。为切实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进一步规范村(社区)阵地的管理和使用,努力改善村(社区)办公条件,不断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活动场所“六个中心”功能作用的发挥,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根据自治区、地区关于乡镇、村(社区)阵地管理使用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村(社区)阵地产权和使用权归村(社区)所有。县委组织部进行宏观管理,负责督促指导村(社区)阵地的统一规划、设计、建设;统一规范室内标示、宣传图悬挂、院落规划及其他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村(社区)阵地管理和使用坚持综合利用、规范管理、因地制宜、自我发展、服务群众、注重效益的原则,既要保证基层干部正常办公的要求,又要满足党员群众开展活动的需要。  

   

第二章 管理责任  

第四条  村(社区)阵地属于国有、集体资产,产权归各乡镇,永久使用权归所在村(社区),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非法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和用途。   

第五条  公有资产包括:主体建筑、附属设施、活动场地、其他规划用地、上级党组织配发以及村购买、受赠的配套设备、图书音像资料等一切财产。资产的调配、维修、处置等管理事项按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使用性质,毁损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及其资产的,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组织处理或移交司法机关。  

第六条  村(社区)阵地坚持建、管、用相结合,以管促用,以用强管。县委组织部负责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协调文化、卫生、政法等部门单位整合资金,捆绑建设。各乡镇负责辖区村(社区)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具体做好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收集整理,详细记载公有财产的名称、数量、购买(配发、受赠)时间、单位等相关内容,并登记造册,做到帐目清楚,严格监管。  

第七条  村(社区)阵地管理和使用,实行责任制,乡镇第一责任人是党委书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具体责任人。县委组织部作为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和协调全县村(社区)阵地项目的落实和规范化建设。县纪检、发改、民政、财政、审计、农经等职能部门单位是主要监管单位,负责加强对村(社区)阵地国有、集体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  村(社区)阵地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整合阵地建设、文化、卫生、警务室等资金,捆绑建设。各乡镇党建办负责制定乡镇、村(社区)阵地管理和使用办法,指派专人维护管理,重点做好村(社区)阵地的维护工作。  

   

第三章 规范建设  

第九条  村级办公室设置。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办公室、村委会委员办公室、财务办公室。文化室、棋牌室、会议室(远程教育播放室)、卫生(计生)室、群众文体活动室和群众活动场所(篮排球场)。警务室办公室、战备室、调解室和宿舍、食堂、澡堂等功能齐全。  

第十条  村级功能室设置。党员群众服务室,即村干部白天坐班,代办党员群众事务和接待来访群众场所。信息咨询和亲情视频室(安装宽带,结合本地实际,提供各种农产品销售和其他用工等信息查询,发布群众需要的供应信息;同时为流入、流出的务工人员提供视频交流联系)。  

第十一条  村阵地室外设置。院落外侧或旁侧,设立群众健身活动场地,由乡、村购买健身器材;合适位置(两头或两侧)建设篮(排)球场,实行一场两用,乡、村购买篮球架和移动排球架;对于院落场地较大的,篮球场加宽到25米,在一头建设舞台,另一头摆放篮球架,作为文化、体育两用场地;并专门设立乒乓球活动场地。同时建设不少于2组的石桌、石凳,场地进行硬化。  

第十二条  村“两委”、卫生室、文体活动中心、警务室标示牌设置。标示牌统一为黄色铜牌或黄色钛合金牌。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牌高2M,宽0.4M,装在正门两侧;卫生(计生)室和文体活动中心安装于门上窗口同大;警务室牌子颜色为警蓝色,高度与党支部、村委会牌子同要求,宽为0.4M,长为1.5米。  

第十三条  村办公室科室牌和职责牌。统一制作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办公室、村委会委员办公室、财务办公室标示牌,装于门的旁侧(无开门的一侧),离门框10公分,上沿与门上方窗户下横担平齐,科室牌下方为“阳光服务牌”,内容包括照片、姓名、职务、住址,联系方式,工作职责和当日去向牌(在岗、坐班、入户、下地、培训、请假),统一用亚格力板作。  

第十四条  村“两委”工作制度悬挂。统一用亚格力板制作党支部、村委会、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综治主任、妇女主任等工作职责及卫生(计生)室系列职责、管理办法等,标准为高60厘米,宽40厘米。悬挂在进门右侧墙中间(党支部书记办公室墙挂国旗在对面墙中央),职责牌子如是两个,则中间间隔40厘米。  

第十五条  村级办公综合区宣挂图悬挂。每个村12个(含4个廉政挂图),分别整齐悬挂于左右过道墙壁两侧,统一为亚格力板制作。  

第十六条  村“两委”档案管理。为每名村干部配置一个铁制档案柜,统一置于进门右侧主墙靠墙角处。档案盒统一为塑料档案盒,档案盒外侧面制作维汉文标签,党建部分为上级文件材料、党支部自身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团员队伍建设、创先争优工作、远程电教工作、党费管理工作、集体资产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民主管理工作等。统一目录格式和填写要求,统一档案纸张大小,形成制式档案,对于上级下发文件资料和本级形成的一些零散材料,按照时间、类别分别进行整理规范。  

第十七条  规范“三图两栏一目标”和公开栏。即:经济发展规划图、新农村建设规划图、村级组织阵地规划图、公示栏、宣传栏和十三五发展目标(柱状发展目标图和文字形式的发展目标相结合)。每个阵地设4个公开栏(8个版面),党务、政务、财务一个公开栏;信息发布与政策宣传一个公开栏,稳定工作一个公开栏;党员干部公开服务与村干部行为规范为一个公开栏,设制式宣传阅报栏。  

第十八条  村阵地按照“三化四通六有”的目标,坚持“少硬化、多绿化”的原则,进行“三化”建设,保证每个室内窗台至少有一盆花卉,做到院落规划得体,确保院落和办公室绿起来,亮起来。  

第十九条  村(社区)每天打扫办公室和院落卫生,确保活动场所的安全与完整,室内外地面干净,无纸屑、无垃圾、无污水污物;办公桌椅和图书等摆放整齐、干净整洁;办公室墙壁无灰尘、无蜘蛛网、无脏印;灯具、玻璃、门窗明亮干净。  

第二十条  村(社区)阵地按国家相关规定设置旗杆台,确定旗杆高度,保持旗杆无灰尘、无锈迹。旗杆台统一规划,国旗台为两阶,下面一台为1.2米×1.2米,上面一台为60厘米×60厘米,以乡镇为单位,统一贴白色或红色瓷砖,要视使用情况及时更换国旗。  

第二十一条  村党支部书记办公室和党员活动室墙面在合适位置悬挂党旗,“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卫生室门牌每天擦拭,保持光亮无锈迹。室内办公和活动室统一规范各职能科室门牌、党员监督台。  

第二十二条  村(社区)文化室、活动室正常开放,“两报一刊”留存完好,发放记录齐全,报刊杂志摆放整齐,落实每日开放制度;村级卫生室设备完善,药品齐全,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做到每天开放,进行基本医疗服务,发挥作用好。  

第二十三条  村(社区)阵地附属设施维护管理好,特别是村(社区)要有群众娱乐活动室,有管理制度,乐器、服装等器材齐全,有排练节目单;篮排球场、乒乓球场、健身器等设施齐全,能够正常使用,并定期组织干部和群众开展文体活动。同时,村要建立村史室,收集本乡、本村有关历史发展、文化发展、经济发展和党组织建设等资料,每年进行充实、完善,以图文形式展示乡村历史发展变化。  

第二十四条  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共青团组织、民兵组织、妇女组织、科技文化卫生、人民调解等村级组织是村级阵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应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具体做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供电、供水、供暖、防火、防盗和卫生清洁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配置的办公家具、宣传栏、篮排球场、乒乓球桌、窗帘、电教设备、音像资料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要确定专人管护,正确使用,确保各项设施和物品能够正常使用,发挥应有作用。  

第二十六条  村级组织因“两委”换届或因其它原因需调整设施和管理人员时,原管理人员要及时向新调整的管理员移交办公场所、办公用品及其它配套设施。移交工作由乡党委具体负责监督实施,确保财产不流失、不损坏。  

   

第四章  使用规则  

第二十七条  村(社区)要认真落实干部和“四老”人员坐班制度,做好群众接访、群众事务全程代办等其它日常工作,每天安排专人值班、维护、清洁卫生等,确保办公区室内外地面干净,无纸屑、无垃圾、无污水污物;办公桌椅、图书等摆放整齐、干净整洁;办公室墙壁无灰尘、无蜘蛛网、无脏印;灯具、玻璃、门窗明亮干净。  

    第二十八条  村(社区)阵地要设置党务、政务和财务公示栏,及时公示各项科普知识、信息发布、经费使用等其他关系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阵地内无乱张贴现象。公示栏要在活动场所醒目位置单独设置,做到美观实用,方便群众了解国家方针政策、党务政务及其他相关信息。  

第二十九条  村(社区)配齐配全阵地内各类附属设施,围绕村(社区)阵地“六个中心”(学习培训、干群议事、便民服务、文体娱乐、信息交流、维护稳定)功能作用,扎实深入的组织开展好“十个活动”(每周一升国旗,每天清洁环境卫生,每天播放广播,每周学习“两报一刊”,定期组织开展文艺宣传活动,每季度村干部、后备干部、“四老”人员考核评议,每月组织召开村民大会、党员大会,每月组织召开村支部书记讲堂、法制讲堂、科技知识讲堂,每月开展一次文体活动,每月观看一部具有教育意义的影片)使村(社区)国旗挂起来、场所用起来、院落绿起来、灯光亮起来、广播响起来、培训办起来、远程教育学起来、文体活动搞起来、农民群众乐起来、村级组织强起来。  

1.依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立便民服务室、村计生服务室、党员活动室(远程教育室)、农家书屋等,确保每天开放,有人值守。  

2.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站(点)和农家书屋信息资源丰富的优势,向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开展农技培训,进行先进文化传播。  

3.充分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音响设备,为农村文艺宣传队提供活动平台和设备,根据各时段工作重点,组织编排文体娱乐节目,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党的各项惠农政策,丰富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4.充分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积极开展“三会一课”、党员经常性教育、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活动。         

5.警务室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每周与村“两委”共同召开形势分析会,参与其他村“两委”会议,切实发挥警务室维稳的职能作用。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村(社区)阵地管理和使用情况,纳入乡、村两级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县委组织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指导,发现阵地脏、乱、差,私自挪用设备,使用不当和管理无序的,全县通报批评,同时乡镇党委要向县委组织部做书面报告,限期整改。通报两次以上的,纪委、组织部要对乡镇党委书记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严重者进行组织处理。  

第三十一条  乡镇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解决在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对出现资产流失、设施损坏、长期闲置不用等情形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追究责任人责任。同时,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作用发挥等情况作为季度、年终考核乡镇和村“两委”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建立跟踪管理台帐,严格兑现各项奖惩措施。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各乡镇要依照本办法制定完善本乡村(社区)阵地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各种门牌规范标准  

   

一、村党支部、村委会门牌  

1、统一内容:中共×××××乡××村党支部、×××××乡××村委会  

2、统一格式:竖牌,左汉文、右维文,黑体字;村党支部为红色字、村委会为黑色字  

3、统一规格:宽0.4米,高2米,黄色铜牌或黄色钛合金牌  

4、统一位置:置于正门的左右两侧,左侧为中共×××××乡××村党支部,右侧为×××××乡××村委会,在门框居中位置打眼安装  

二、卫生(计生)室、文体活动室门牌  

1、统一内容:×××××乡××村卫生(计生)室、×××××乡××村群众文体活动室  

2、统一格式:横牌,上维文,下汉文,维文呈圆弧状,汉文为黑体、黑色字;卫生(计生)室门牌中间(圆弧状维文下)左为卫生标识、右为计生标识,两者间隔5cm  

3、统一规格:宽1.5米,高0.6米,黄色铜牌或黄色钛合金牌  

4、统一位置:卫生(计生)室、文体活动室门牌均内扣于门上方的窗户,用玻璃胶作固定  

三、科室牌及阳光服务牌  

1、统一内容:(1)科室牌设: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办公室,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办公室、村委会委员办公室、财务办公室、文化(图书阅览)室、棋牌室、党团活动室、信息咨询和亲情视频室及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学习培训中心、村民议事中心;(2)办公室及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下设阳光服务牌  

2、统一规格:科室牌为横牌,宽32 厘米,高16 厘米,上汉文,下维文,蓝底色,汉文为黑体、红色字;阳光服务牌为竖牌,宽32厘米,高46厘米 ;科室牌统一用亚格力板制作,阳光服务牌统一为铁架喷布被胶制作  

3、统一位置:科室牌用膨胀螺丝固定于门的左侧或右侧(左开门为右,右开门为左),会议室和文化(图书阅览)室置于门上方正中央;科室牌上沿与门上窗户下沿平齐,阳光服务牌置于科室牌下方,间隔3厘米  

四、办公室职责、制度牌  

1、统一内容:制作村党支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村委会主任和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治保主任、妇女主任、计生工作职责和文化(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两报一刊”管理制度  

2、统一格式:竖牌,题目为维汉文,内容为维文  

3、统一规格:宽40 厘米,高60厘米,用喷布装框或亚格力板制作  

4、统一位置:安装于进门右侧墙中央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使用检查评比细则  

   

1、村级阵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基层组织建设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体系,检查评比实行百分制。  

2、阵地要进行绿化、硬化、美化、亮化,经常保持干净整洁,营造一个和谐舒心的办公活动环境(赋10分)。绿化面积达不到50%的扣3分;所属室内(包括卫生计生室、警务室)少于2盆花的扣1分;阵地未按要求硬化的扣2分;阵地未按要求安装照明灯具的扣2分,卫生环境脏差的扣2分。  

3、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要按要求设置办公室,划分功能区(赋25分)。未按照要求整合办公室的扣5分;功能室或设备不按要求使用或挪作他用的扣5分;未按要求配备功能室设施设备的扣5分;未通宽带的扣5分;坐班干部不按要求坐班或发挥作用不明显的扣5分。  

4、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要按要求设置公示公开栏,悬挂科室牌和阳光服务牌(赋15分)。公示公开栏不按要求使用或不及时更新内容的扣5分;在墙面乱贴乱挂公示和宣传信息的扣5分;未按要求悬挂科室牌和阳光服务牌的扣5分。  

5、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要按要求,认真开展“十个活动”,发挥“六个中心”作用(赋50分)。未按要求配备国旗、旗杆、国旗台、音箱或周一升国旗仪式不正常的扣5分;阵地广播设施损坏,不能正常播放的扣3分;不能利用阵地资源正常开展农民培训,落实“三个讲堂”的扣5分;远教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操作员不能熟悉操作设备的扣2分;不能按要求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的扣2分;村党支部班子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发展思路不清的扣3分;“六个中心”作用,有一项不能有效发挥的扣5分。  

6、每年组织各乡镇党委组织员和村党支部书记代表进行评比,将评比结果作为乡镇、村党组织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资产管理登记制度  

   

1、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资产包括活动场地、主体建筑、上级党组织配发以及本级购买或受赠的配套设备、图书音像资料等一切财产;    

2、资产必须造册登记,填写资产登记表,要详细记载资产的名称、数量、购买(配发、受赠)时间、购买(配发、捐赠)单位以及财物价格等相关内容,做到表物相符,资产登记表一式三份,组织部、乡(镇)党委、村党组织各持一份;  

3、新增资产要及时进行登记,并向乡(镇)党委、县委组织部逐级备案,县委组织部及乡镇党委每年检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时,对资产进行核对,防止财产流失;  

4、管理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执行资产冻结和移交制度,并在乡(镇)党委、村党支部的监督下进行,做到程序规范,手续齐全;村级 活动场所 若干 办法 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