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调研报告


根据中共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的通知》(陕建党发〔2013〕17号)要求,我办精心组织,发放了调查问卷,重点对县(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进行了调研。现将此次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省基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概况
目前,我省已基本形成了省级、市级和县(区)三级城建档案管理体系。省城建档案馆成立于1987年,编制8人,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全省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已全部成立了城建档案馆。除xx市城建档案馆隶属于市建委,延安市城建档案馆隶属于市住建局外,其余8个设区市城建档案馆均隶属于市城乡建设规划局。xx市城建档案馆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商洛市城建档案馆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余8个设区市城建档案馆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数125人。杨凌示范区是一个综合档案馆,隶属于省档案局,兼有城建档案馆的职能,保存和管理辖区内的城建档案。韩城市城建档案馆是一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隶属于市住建局,编制5人,实有11人。兴平市城建档案馆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6人,实有18人,隶属于市住建局。华阴市城建档案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5人,实有6人,隶属于市住建局。
全省24个市辖区和80个县中,总共成立了50多个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其中仅有18个城建档案馆(室)是经过当地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独立机构,其余均在当地的住建局下设立了城建档案室或由相关股(室)兼管,人员均为兼职,没有单独成立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二、我省基层城建档案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建档案机构不健全,档案管理人员数量不足。
就全省范围来看,仅有部分县(区)建立了经编委批准的城建档案馆(室),更多的县(区)尚无机构。有些县(区)虽建立了城建档案馆(室),却因人员配备不足,亦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尚未建立馆(室)的县(区),档案管理人员只能在主管部门内部调剂,很多仅配备了一名档案人员,并且还身兼多职,难免顾此失彼。显然,机构和人员问题是当前制约县(区)城建档案工作发展的首要问题。
(二)经费投入偏少,设施设备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目前,大多数县(区)城建档案工作经费未能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由主管部门内部统一调配,投入经费十分有限,基本的工作开支都难满足,有的县(区)甚至连一台用于档案管理的专用电脑都未配置,更谈不上购置先进的档案保管保护设施以及信息化建设所需的现代化设备。此外,县(区)办公场所和库房面积普遍较小,不利于工作开展和档案的安全保管。
(三)法规制度不健全,城建档案工作缺乏法制保障。
《城乡规划法》、《档案法》、《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城建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不少城市也结合当地情况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但县(区)级城建档案法制建设依然比较滞后,许多地方没有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细化,制定更具有操作性和适用性的地方法规,使城建档案工作的开展举步维艰。
(四)城建档案管理人员业务不熟,工作技能不高。
城建档案管理人员业务生疏,缺乏工作技能是影响基层城建档案工作向前推进的重要因素。很多县(区)由于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在人员配备上比较随意,没有从满足工作需求的角度去选人用人。档案管理人员多为“半路出家”,且疏于学习,业务技能提高缓慢,对城建档案工作流程、业务规范把握不准,理解存在偏差,从而出现档案收集不齐、整理质量不高等问题。
(五)信息化建设进展缓慢,档案现代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不高。
相对大、中城市,县(区)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进展缓慢,一些条件较差的县(区)依然延续传统、原始的手工操作方式开展工作,工作效率低、速度慢,管理水平不高,无法有效地利用档案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
三、对基层城建档案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强化宣传,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城建档案工作的建立和发展虽然已经走过了几十年,但由于这项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它并不能引起人们的特别关注,尤其是越往基层,人们对其认识和了解就越有限。针对这种情况,县(区)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就更要在宣传上狠下功夫。要采取多种形式向服务对象、向全社会宣传城建档案工作,用典型事例展示这项工作的重要作用,为搞好城建档案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为此,我办借《xx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的出台,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城建档案知识竞赛,大力宣传城建档案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力。
(二)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使城建档案工作有法可依。
当今社会各行各业都离不开法律法规和制度的约束。城建档案工作作为一个相对“冷门”的行业更应加大法律法规的监管力度。国家及省、市都出台了相关法规性文件,为县(区)工作提供了基础。县(区)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应以此为依据,积极争取当地县(区)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相应的细则性文件,同时建立起一套切实可行的城建档案收集、保管、利用等工作制度,改变城建档案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局面。我办将于今年6月底在xx市召开一次全省城市城建档案馆馆长座谈会,学习贯彻《xx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
(三)加强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
由于主观认识上的原因以及客观条件的制约,很多县(区)都没有成立由当地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城建档案馆(室),档案都是由主管部门的相关股(室)兼管。因没有机构,工作人员和业务经费只能在主管部门内部统筹考虑,一旦遇到人员和经费紧张时,城建档案工作就陷入被遗忘的被动境地。因此,要真正搞好县(区)城建档案工作,解决机构编制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县(区)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建档案法律法规的有关精神和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城市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积极争取当地机构编制部门成立城建档案机构,进而解决人员编制和经费问题,为进一步搞好城建档案工作创造有力的条件。
(四)加大投入,改善工作环境和档案保护条件。
健全的机构是开展城建档案工作的前提条件,经费投入则是重要的物质保障。县(区)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走出城建档案工作“只投入不产出”的误区,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的支持,将城建档案事业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满足馆库建设、设备购置、档案保管保护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需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在搞好服务的同时,也应积极思考如何“以档养档”。通过多方面筹措资金,最终将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管理科学、利用便捷的档案信息资源保管基地和利用中心。为解决目前这种状况,我办决定每年在资金上扶持一个到两个市级城建档案馆和两个到三个县(区)城建档案馆(室)。
(五)强化学习培训,立足本职自我发展。
城市建设的迅速推进,对城建档案工作者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只不断地学习,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才能胜任本职工作。县(区)城建档案工作者要设法从人少事多的现状中走出来,一方面要坚持自学,熟练掌握城建档案法律法规、业务规范和操作规程;另一方面要走出去,改变闭门造车的工作模式,积极参加各类档案专业知识和相关业务培训,多到兄弟馆参观交流,多向上级业务部门请教,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操作技能。
城建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转变观念,树立“有作为才有地位”的思想,不断拓展城建档案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机制,增强服务效果,不等不靠,主动出去,深入一线,主动到建设单位指导工作。一可以及时发现档案资料不规范的问题,提高归档案卷质量;二可以解决城建档案资金来源等问题;三可以锻炼城建档案人才队伍,提高其综合素质;四是提高档案的归集率,丰富馆藏量,为提升机构资质打下良好的基础。
(六)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
县(区)由于城建档案工作起步晚、基础差、人员少,信息化工作推进较慢。但是信息化是城建档案工作发展的必然方向,从设备、人员和技术上加大投入,引进专业人才,充分利用计算机和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提高城建档案的服务功能,实现城建档案管理现代化、信息资源共享化,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最大限度地发挥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作用。

推荐访问:教育活动 城建 调研报告 群众路线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