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与科技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调研报告


按照厅党组有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的要求,我们从5月中旬开始,先后对xx、宝鸡、渭南、延安、榆林5个城市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座谈、走访、问卷等形式,先后调研了9个供热企业、17个改造项目、32个居民用户,集中就城市供热的基本情况,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成效、经验、问题和困难,居民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态度、意见及建议等问题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供热和供热计量改造的基本情况
我省地处我国南北方交界的中间区域,关中、陕北属于采暖区,陕南为非采暖区,城市集中供热的发展相对其他北方城市较为滞后。2001年开始,城市集中供热才得到较快的发展。目前我省集中供热面积约为13000万平方米左右。其中符合国家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期限内的建筑(2007年10月前)约为6308万平方米,具备改造价值的约占60%,约为3751万平方米。从2008年开始,我省按照国家要求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除陕南外的各城市均成立了相关机构,制定了相关政策,并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工作,在吸取试点城市(xx、咸阳、延安)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开始进行改造工作。截止2012年底,我省共实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601万平方米,其中“十一五”期间完成207万平方米。2011、2012两年完成394.34万平方米。2013年改造项目已全部确定,计划完成239万平方米。我省各城市均出台了两部制热计量价格政策,完成热计量改造的项目,75%实行了按用热计量收费。
二、既有居住建筑分户计量改造的效果
通过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达到了以下三个方面的效果:
一是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经过改造的601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一个采暖季,可节约16473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0692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329吨。据延安市供热公司提供的情况,延安市除进行了分户计量改造外,还进行了热源和供热系统的节能改造,改造前,实行按面积收费的建筑平均能耗为58瓦/平方米,改造后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平均能耗由按面积收费的建筑平均能耗58瓦/平方米下降到38瓦/平方米,节能率达34%。渭南市分户计量改造前总供热面积为110万平方米,而且供热质量较差,投诉量大。分户计量改造后,增加供热面积20万平方米。xx、宝鸡等城市改造后节能率均在15%以上。
二是住房舒适度明显提高,居民采暖费支出明显减少。从收回的49份居民调查问卷来看,居民对实施改造后的房屋采暖舒适度的满意率达94.7%。89.5%参与调查问卷的居民认可采暖费支出明显减少。据统计,延安市按用热量计量收费的用户平均每个采暖季减少支出300-500元;宝鸡市按用热量计量收费的用户平均减少支出500元以上;渭南师范学院项目户均减少支出600元以上。
三是提高了供热质量。改造前,绝大多数既有居住建筑存在不同程度的冷热不均现象,热的用户需开窗放热,冷的用户室温低于16度,投诉量较大。改造后供热系统得到了较好的平衡,冷热不均的现象基本消除,供热质量提高,投诉大幅减少。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造成改造资金不足,致使改造工作艰难推进,进度迟缓。目前我省室内分户计量和户外管网平衡两项改造平均费用大约在25-28元/平方米。而国家奖励资金为18元/平方米。省财政配套资金“十一五”期间为5元/平方米,2011年减为2元/平方米。延安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明确提出按中央和省财政资金1:1配套市级财政奖励资金,但至今无实际到位资金。其它城市均无市级配套资金。由于资金缺口大,加之国家财政奖励资金拨付时间周期在两年以上,2011年度改造项目拨款到账仅为70%,2012年度改造项目拨款到账仅为51%,承担改造任务的企业需大量垫资。如xx市枫林绿洲小区改造项目已于去年10月完工,改造总投资1620万元,目前,仅收到783万元,垫资比例高达51.7%,承担改造的企业叫苦不迭。
2、供热企业对按用热量计量收费的积极性不高。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后,供热企业或减少了燃料消耗,或增加了供热面积,但与少收的热费相比差距较大。我省供热企业多为亏损企业,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的面积越大,亏损量越大。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按用热量计量收费的价格偏低,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后,供热企业只有燃料消耗降低,其余用水、用电、工人、材料消耗、维修、管理等费用不会降低,所以计量价格不是简单的面积和热量的换算关系。目前全省各市平均计量热价为0.12元/千瓦时,榆林市仅为0.06元/千瓦时。二是热量表的计量衰减问题,质量较好的表衰减较慢,质量差的表衰减较快,三是只有技术节能可完全用于发展新用户,而行为节能减少的能耗则不能完全用于发展新用户,这样就形成热源不能满负荷运转,系统热效率降低。
两部制热价比例不合理造成用户间,用户与供热企业的不公平。目前全国只有少数地方采用固定热费为30%,计量费70%的比例,多数采用各50%。由于我省按30%的比例收缴固定热费,许多用户干脆关掉阀门,不交计量热费。而热的传导,房间温度仍能达到15-16度,但邻居的用热量大幅增加,造成用户间的不公平。固定热费比例偏低,加剧了供热企业的亏损。
分户计量后续的相关配套政策缺失,如不能有效解决,此项工作有可能走回头路。目前一些后续的费用由谁承担,没有明确的政策,更难于得到落实。如:出现纠纷重新检测的费用,户表计量之和与总表只差的费用。热量表到三年鉴定周期拆装的费用,检测的费用,材料、备件更换的费用,等等。
四、主要建议
1、建议各城市抓住国家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难得机遇,制定本市“十二五”后两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实施计划,最大限度的利用国家奖励资金,推进本市的改造工作,力争在“十二五”完成地级以上城市的改造任务。
建议各城市把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列入民生工程,加大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资金扶持力度,加快供热计量改造步伐,造福社会与人民。
建议调整供热计量两部制价格比例,调至固定热价和计量热价各占50%,有的城市还需重新核定出合理的计量价格。
建议制定热计量装置的维修、更换、鉴定,供需双方纠纷等相关政策,确保分户计量工作正常进行。
建议各城市减少用热量表的方式进行热计量改造,多采用分配表,流温法等国家推荐的其它方式,避免新的矛盾的出现,便于计量工作后期管理,力争做到用户间,用户与供热企业相对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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