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质监局关于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的自查报告

 

区监察局:  

    根据《关于继续开展2012年度行政处罚实施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黄监字〔2012〕1号)要求,我局对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以来,实施行政处罚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

及时传达了黄山区监察局的《通知》精神,结合自查的重点内容和工作环节,要求在自查工作中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自查工作与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把这次检查作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二是将自查工作与开展执法案卷检查相结合。通过检查近年来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从中发现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改。三是将自查工作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查边改。在自查与整改过程中,主动与区职能部门对接联系,征求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工作指导。

二、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   

我局对照检查内容,逐条逐项进行了认真自查。 

   (一)实施行政处罚主体、权限和依据合法性情况。我局属于法定行政单位,依法行使本行政区域内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职权,主要执行《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在实施行政处罚工作中始终遵循行政处罚法定原则,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均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做到处罚主体认定准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实施行政处罚有明确、有效的法律依据,适用法律正确,实施行政处罚幅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合法性情况。我局办理行政处罚案件,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案件办理程序,强化对行政处罚案件管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做到查、审、执分离,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制约。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局严格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其中对依法属于听证范围的,告知当事人享有的听证权。同时,认真履行好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宣传和告知职责。  

    我局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已纳入省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实施行政处罚工作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罚没收入全额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上,我局本着公平、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在自由裁量权的上下幅度内依据各种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主观故意、违法行为的持续时间、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的不同,给予相应处罚。

   (三)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自查情况。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19名,分期分批参加了省、市质监局举办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为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我局严格执行《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年度执法工作情况,对行政执法人员按照自我小结、民主评议和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年度资格审核,对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执法人员暂扣或吊销执法证件。  

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能够自觉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自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行政。同时,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开展执法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综合素质,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我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每年市局对区县局依法行政情况及行政案卷进行考评,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过错责任。

   (四)相关制度建设情况。制订《黄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制度汇编》,汇总了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相关制度和办法。如:行政案件审理制度、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案件管理制度,罚没财、物和登记保存(封存、扣押)物资管理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打假责任制度,受理、处理行政执法投诉、申诉制度,落实“五不放过制度”、案件移送制度以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等。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对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     大力宣传质监职能、职责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并告之广大群众,凡是对区质监局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向进区政府法制部门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行政复议,并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区质监局行政执法进行监督。有效地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进一步规范了我局的行政行为,加强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为打造“阳光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严格依据有关规定执行案件移送,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和超越质监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坚决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通过开展自查,我局查找出在开展行政处罚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少数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执法水平不高,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对当事人的教育、引导和帮助没有充分体现,法律、法规宣传不够深入。二是少数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制作不规范,行政处罚案件质量需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在自查过程中坚持边查边改,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和提高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性等方面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及时开展整改工作。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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