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中开展纳税服务工作的调研报告




在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中开展纳税服务工作的调研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然而,基层地税机关如何开展好纳税服务工作,更好地服务群众是开展好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所在。  

   一、目前我局纳税服务工作的现状  

  目前,我局办税服务厅占地面积不到200平方米,厅内受理纳税服务事项人员3人。厅内外经过几次规划布局装饰,已完全符合当前省市局对纳税服务硬件方面的要求,同时也能够满足我县1000多户纳税(费)人的申报受理工作。近年来,我局按照省市局有关纳税服务工作的要求,始终秉承“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纳税服务理念,通过创新服务体系、改变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加快了全县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步伐,促进了地税政风行风建设,对税收中心工作的推动作用日益明显,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稳步提升。同时我局办税服务厅也被市局授予“三星级”办税服务厅荣誉称号,也被省政府纠风办授予“省级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标兵单位”称号。  

  二、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发现当前纳税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  

  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局纳税服务工作确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的纳税服务工作与纳税人的需求多样化,与市场经济主体的多元化,与征管手段的信息化还有不小的差距,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优化纳税服务观念不够强,主动服务意识有待加强。主要体现在办税服务厅一些工作人员不能正确理解纳税服务的丰富内涵,缺乏主动服务的意识,解答纳税人咨询问题不耐心,办理涉税事宜不快捷,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  

  2、对纳税人的税收宣传形式多样,但宣传效果不佳。一是从宣传的内容来看,宣传的理论东西多,结合实际开展宣传的较少,多年来,开展税收宣传形式比较简单,缺乏新意,过多地宣传大框框、大条条,而面对面、一对一的宣传和纳税辅导开展的不够,对国家出台的一些新的税收政策的宣传不能做到及时深入广泛。二是从宣传对象来看,主要集中在对企业纳税人的宣传,相对来讲,对个体经营户及个人涉税政策宣传较少,同时,对潜在的纳税人宣传力度不够,如对个体工商户月起征点、税收优惠、自谋职业的复转军人及毕业大学生涉税政策的宣传等。三是从宣传的方式来看,宣传的方式单一,渠道过窄。主要通过办税场所以及向纳税人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开展宣传,还缺少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方式,这就导致大多数纳税人对税收政策了解的不够深入。  

  3、办税服务厅硬件建设到位,但服务人员素质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通过走访纳税人,发现纳税人对办税场所资料台、LED税收政策宣传屏、办税服务指南、办税场所环境及配套服务措施等满意程度相当高,并对办税服务场所的硬件设施需求不多,说明近年来通过对办税服务厅统一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然而也有纳税人反映办税服务场所硬件运用不到位,如纳税服务触摸屏、叫号机等硬件设施时开时关,部分办税人员对待纳税人态度不热情,办税效率不高、对税收业务知识不熟悉,业务技能差等问题。  

   4、信息化技术的应用虽然提高了办税效率,但在服务纳税人方面没有完全解决纳税人所需的便捷问题。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调研工作所反馈的问题看,现在计算机技术在税收工作中的应用,与以往的手工办理申报缴税事项相比,的确方便了纳税人,但目前在办理一些涉税事项方面,还不能完全解决纳税人奔走于办税服务厅与银行之间的问题。例如现在税务机关受理的邮寄申报业务、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库业务、POS机缴税业务,都对纳税服务起到了方便快捷作用,但从深层次来看,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服务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5、纳税服务的考核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近几年来,我局在纳税服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如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措施等方面下功夫,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但是纳税服务的效果不佳。没有一套机制对服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对服务效果进行科学的考核、评价。税务机关内部现有的考核指标体系多是侧重于对税收执法情况的考核,没有反映纳税服务质量和效率,纳税服务质量的好坏完全取决于办税服务人员的自觉行为。从外部来看,纳税服务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唯一能反映纳税服务指标的只是政府组织的每年一次的政风行风测评,但评议结果又不能完全反映纳税服务工作的好坏。  

  三、进一步强化纳税服务工作,切实服务好群众的措施及建议  

  就我局纳税服务工作而言,应密切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创新纳税服务内容,真正地做到为民、便民、务实、高效、清廉,不断提高纳税服务质量效率,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构建和谐满意的税收征纳关系。  

1、转变纳税服务观念,强化纳税服务意识。要牢固树立为纳税人服务是税务部门义务和职责的服务观念,把“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服务理念转化为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的行为,把纳税人视为自己的亲人,树立好三种意识。一是树立公平服务意识。纳税服务应当面向所有纳税人,不论其性质种类、经营规模、缴纳税额、所辖地域等方面的不同,都平等享有税务部门提供纳税服务的权利。二是树立全员服务意识。纳税服务不只是办税服务厅和办税服务人员的责任,而是各级税务机关以及全体税务干部的共同职责。三是树立主动服务意识。纳税服务应当成为各级税务部门和广大税务干部的自觉自愿行动。要想纳税人之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及时掌握纳税人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纳税服务,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丰富纳税服务内涵。  

   2、要注重纳税宣传的效果。在日常工作中,不但要抓好税收宣传月对税法知识的宣传,更重要的是要注重在日常纳税服务工作中做好税收知识的宣传。要把纳税宣传同现代信息技术紧密结合,充分运用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电子邮件、LED显示屏等方式向纳税人进行广泛的宣传,还要向纳税人做好纳税辅导,通过在办税场所进行现场辅导、预约辅导、电话辅导等方式,把新的税收政策及时宣传给纳税人,使纳税人知法、守法办理涉税事项,突出税收宣传的实际效果。  

  3、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纳税人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一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培训教育。目前办税服务人员多为临时聘用人员,这必然会导致部分人员素质不高,业务水平不强。因此要注重对这些人进行业务技能提升培训,同时还要加强对这些人员礼仪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她们的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得到大幅度提高,真正能够服务好纳税人。二是强化激励竞争机制。要加强对办税人员的业务考试及纳税服务水平考核力度。例如对办税服务厅人员实行一月一考评一季一考试制度,把考评考试制度体现在罚劣奖优上,促使办税服务人员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全身心地做好纳税服务工作。三是要注重引导纳税服务人员做好自学。通过向优质服务名星学习,学习纳税服务方面做得好的典型事例等方式自觉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  

  4、进一步完善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工作,为纳税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在运用好目前以计算机为载体的信息化办税服务的基础上,加强深层次的纳税服务挖掘。例如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积极探索推行电子缴税凭证,网络申报受理,电子银行缴税等形式,以便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有效、更加高效、更加便捷的纳税服务。  

   5、健全考核监督反馈机制,全面促进纳税服务工作建设。一是加强纳税服务的制度体系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工作对纳税服务方式、行为做出具体的细化量化,形成自觉提供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二是完善纳税服务的考核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平和可操作性的纳税服务监督、评价机制,从投诉、受理、调查、检查、处理等环节加以规范,对纳税服务工作评定奖励和惩戒,量化考核指标,并将纳税人的评价列入考核指标。要溶入服务意识,坚持以纳税人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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