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2013年民生工程督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服务科学发展观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省委、省政府各项惠民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美好xx建设,切实做好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全面掌握、全程跟踪民生工程实施进度和政策落实情况,根据我县实施民生工程工作计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原则
    1、坚持围绕民生工程工作中心,突出工作重点。
2、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全面准确。
3、坚持“督查、通报、调度”三位一体的方式,强化督查结果运用。
二、督查内容
根据民生工程实施项目内容和类别,督查内容主要有:
1、基础工作督查重点是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制度建设是否规范,督查、宣传是否按计划实施,信息、报表等资料报送是否及时,基础资料是否按要求分类整理装订等;
2、资金类项目重点督查享受对象的申请、审核、审批等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是否按序时进行社会化发放,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资金现象等;
3、培训类项目重点督查培训机构是否合法,培训资金是否按规定报批和发放到位,是否按规定内容和要求开展培训,人员数据库是否准确等;
4、建设类项目重点督查项目建设程序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执行“六制”,是否按序时进度推进,形象进度是否达标,管护工作是否到位,资金是否按合同及时拨付等。
三、督查组织
督查工作既要注重效果,又要避免重复。督查工作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进行,主要由县民生办牵头组织,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抽调人员协同开展。
四、督查方式
督查主要采取查阅资料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性督查上半年、下半年分别开展一次,对照年度民生工程综合考评方案要求对各责任单位实施民生工程情况进行全面检验。同时,从4月份开始开展月督查工作,主要督查各责任单位按照年初计划要求完成民生工程序时进度情况。在综合督查和月督查的基础上,根据各责任单位在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有选择性、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督查。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民生工程督查工作,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年度督查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督查工作,督查要有通知、有图片、有总结,要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2、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督查要求,做好迎接各项检查的准备,如实反映组织实施工作、各项工程进展、及时提供各种材料、配合做好抽样和现场督查工作。
3、督查结果作为年度民生工程综合考核评分的依据。对工作不力或在办理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经调查核实后,给予通报批评并相应扣减单位年度综合考评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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