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机关党委推行“两推一公示”制度

县直机关党委推行“两推一公示”制度  

促进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化  

  

近几年来,县直机关党委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在坚持发展党员“票决制”、“预审制”的基础上,增加了“两推一公示制度”,确保了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  

实行两推制度”,落实党员和群众的选择权。针对以往发展党员工作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一般由党支部研究决定,党员和群众缺少发表意见的渠道,新发展党员缺乏群众基础的问题,县直机关党委组织党员进行民主推荐,并在群众代表中进行民主测评,根据得票情况,由党支部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两年来,确定的315名入党积极分子,都经过了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  

实行公示制度”,落实党员和群众的监督权。针对以往发展党员工作透明度不够、党员和群众难以有效监督的问题,在确定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将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工作实绩、民主推荐和测评情况等予以公示。对反映发展对象有问题的,经查实,暂缓发展或取消发展资格;对于反映预备党员有问题的,经查实,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资格,两年来,对118名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进行了公示,其中2名党员、群众反映有问题的,党组织分别作出了相应的处理。  

两推一公示制度的实行,杜绝了党员发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更好地发挥了共产党员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各项民主权利,发挥了党外群众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走出了一条形式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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