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质监局能源计量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2012年质监局能源计量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和区、市政府关于加强“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根据《自治区质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2年全区能源计量监督检 查的通知》(宁质技监办〔2012〕111号)要求,在全市组织开展了能源计量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筹划部署

我局高度重视能源计量工作,专门组织召开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研究国家质检总局、区局和市委、政府节能工作精神,统一了思想,制订了检查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监督检查以进一步宣贯《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为切入点,突出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情况检查,全面掌握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保证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达到国家标准规定。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服务和指导工作,以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量检测、能源计量检测数据入手,指导企业加强能源计量工作,提升能源计量管理水平,切实取得节能实效。

二、严格依法监管,保证国家标准有效实施

XX市重点耗能企业43家,其中XX市22家,灵武市9家,贺兰县5家,永宁县7家,本次监督检查抽查32家重点耗能企业,出动检查158人次。检查总体情况较好,重点耗能企业设立了能源计量管理机构,明确了能源计量职责,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制定了计量管理制度。在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方面,32家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基本达到《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要求,建立能源计量器具台帐,在用的计量器具基本执行周期检定制度,保证计量检测数据准确。在能源计量数据管理方面,各类能源计量和统计数据的原始记录完整,能源计量数据作为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的基础,能够对能源消耗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检查中,对5家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不符合《通则》重点耗能企业,责令限期整改。5家重点耗能企业积极整改,查找存在的问题,安装配备使用电子汽车衡、电能表等计量器具,同时将整改的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我局,经现场核查,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加强市场监控,规范能效标识使用

能效标识检查中抽查了7家销售单位,产品涉及冰箱、空调、洗衣机,电饭锅、复印机和显示器等产品,涉及区外生产企业19家118台产品。检查情况表明在我市市场上销售的列入能效管理的产品,能效标识标注规范,126台产品按照规定加贴能效标识,标注能效等级。未发现属于能效标识管理的产品没有加贴能效标识和伪造、冒用能效标识违法行为。执法检查过程中,注重现场宣传能效标识管理制度在节能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向销售人员讲解实施能效标识管理产品实施范围和能效等级要求,向企业免费发放能效宣传材料80余份。同时进一步督促经销企业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相关规定,落实进货索票索证制度,严把进货关,对列入能效管理的产品在产品上必须加贴能效标识,未加贴能效标识的产品不得上柜销售。

四、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能源计量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能源计量工作,使用能单位充分认识到能源计量工作在节能工作重要作用,了解能源计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增强能源计量法制意识。

(二)深化能源计量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节能服务队的技术优势,走进耗能企业,全面了解企业能源计量方面的需求,有针对性的为企业提供优质全面的服务,引导企业加强能源计量基础工作,提高能源计量管理能力。

(三)强化部门合作。与市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加强信息沟通,采取联合检查等方式,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节能工作上新台阶。

 


 

推荐访问:监督检查 计量 质监局 总结报告 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