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农民养猪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县农民养猪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农民养猪专业合作社是以生猪的饲养、销售、技术培训为一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畜产品市场竞争力、推进畜牧业现代化建设、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步伐。本文通过对江城县已成立并注册备案的农民养猪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主要做法和存在困难问题等进行了调查,提出对策措施,为今后发展农民养猪专业合作社提供依据。
关键词:农民  养猪合作社  问题  对策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位于云南省南部,与越南、老挝接壤,是云南省唯一与两个国家接壤的县,素有“一眼望三国”之称。全县辖五乡两镇50个村委会(社区),居住着25种少数民族,是“老、少、边、穷、山、战”六位一体的国家级贫困县。江城县社会经济发展滞后,畜牧业发展起点低,龙头组织及产业化水平较低,劳动者综合素质不高,资金投入不足,畜牧业基础设施簿弱,致使养猪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制约 。至2011年7月30日,全县备案的“养猪专业合作社”仅有三个:1、江城县康平乡勐康村坝卡青年农民养猪专业合作社;2、江城县兴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3、江城县康平乡大树脚养殖协会。
    一、合作社基本情况
    (一)合作社基本原则:合作社本着“服务成员、共谋发展,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宗旨,按照“ 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带领社员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着力提高合作社社员的养殖水平,培养一批养猪业的行家能手,促进当地养猪业的快速发展。
    (二)合作社注资:三个养猪合作社分别成立于2010年10月、2010年2月和2005年4月,共有农户78户201人,注册资金22.645万元。
    (三)生产经营方式:合作社采取会员入股、统一提供技术服务、分户承包管理,统一联系销售。在生产经营中,合作社以提供技术服务和销售服务为主,农户自行进行生产养殖管理,产品的销售由合作社组织专门人员完成,实现分段合作联结。
    (四)收益分配方式:按农户入股的金额进行分成,收益按农户年末提供的产品量来兑现,其中扣除合作社提供的饲料款及会费。
    (五)2010年生猪生产情况:2010年出栏仔猪3000多头,出栏肥猪2200头,养猪销售收入389.6万元,纯收入85.7万元,社员人均养猪经济纯收入4263元。
    二、养猪合作社的作用和成效
   (一)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通过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行生猪养殖、销售等环节的有机衔接,促进了优势整合和利益互补,上接市场,下联农户,农业产业化水平得到全面提升。1、设施规范:布局合理,选址环保,基础建设规范。2、制度完善:建立了完善的规章制度及疫病防疫制度,养殖技术得到了提升。3、精心饲养:依照饲养标准,科学地进行饲料调配及饲喂,所生产的猪产品成本低、安全高效。4、品种优良:引进优良品种对本地母本进行良繁选育,生产以三元杂交仔猪为主的子一代,基本实现了种猪---母猪---仔猪---商品育肥猪的养殖模式,降低了生产成本,有效提高了生猪的出栏率和商品率。
   (二)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一条龙服务,有效地解决了农民买难、卖难的问题,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加成品猪的销售价格,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利用市场及销售网络健全、渠道稳定的优势,积极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扩大了销售领域,提高了经济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
   (三)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引领农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以来,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原则,以养猪户为主体,按市场化运作,制定规范章程,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理财,与社员建立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同时,实现了产品集约化经营,提高了养猪户的组织化程度和行业发展能力。专业合作社还积极为社员和养猪户提供科技服务,以养猪场为阵地,组织科技人员到养猪户家中进行现场指导,聘请养殖专家和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举办科技培训班,2010年举办培训班12次,累计参培人数876余人次。同时辐射带动了周边的农户120多户发展养猪业,逐步形成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格局,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意识方面:一是建社目的不纯、无凝聚力。有的生猪专业合作社是政府或部门为了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临时注册的,目的是应付新农村建设检查;有的生猪专业合作社是朝着政府和部门的扶持资金奔来的,目的是要资金;有的生猪专业合作社是养殖大户单纯为了减免工商税收和享受政策优惠成立的,目的是降低费用等等。不纯正的目的必然导致部分生猪专业合作社形同虚设,难以真正有效地规范运作、产生合作效益及体现办社成效。二是牵头领办人无私奉献精神不够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的好坏与其领办人的作用是密不可分的。能人大户牵头创办,他们有技术、有资金、有经验和营销渠道,但并没有真正的带领社员去发展,缺乏号召力和凝聚力,使 合作社发展停滞不前。
    (二)内部环境:合作组织规模小、效益低,内部管理不规范,缺乏专业人才。一是合作社组织与成员之间关联度松散;二是专业合作组织只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一个营业执照,既无生产,无办公场地,缺乏具体的议事制度、监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注册资金、收益分配和资金使用不规范。三是合作社重生产轻管理,未能实行产业联合、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四是由于合作社的会员大部分是农民,文化水平低,没有长期的合作观念,更缺少进入市场经济必备的知识和发展合作经济的经验,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造成组织化程度低,带动力不强。
    (三)外部环境:资金供给不足、发展受限。
    (四)章程制度方面:一是章程、制度不够切合实际、运作不规范。各生猪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和内部各项管理制度都是照搬照套形成的,没有紧密联系本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加以细化和补充,造成章程对合作社业务工作的指导性不强,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偏弱,运作不够规范。通过对在我局备案的3个生猪专业合作社的寻访调查,他们在日常运作中有着诸多不规范的地方,具体表现为:1、注册资金小,成员出资少,经费紧张,难以统一组织产品销售;2、有的合作社背离了创办合作社的宗旨和目标,误导了成员对合作社优越性的理解;二是民主管理难。合作社要出效益,民主管理是基础,规范运作是根本,资金到位是关键,政府扶持是保障,在实际生产中,出现个别大户或者能人说了算,要么成员各有主张难以达成一致性意见,有章不循、各抒己见,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养猪专业合作社在实际运转中受到限制。
   (五)技术信息方面:运作模式单一、综合效能程度低。
有些合作社只起到了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的行业协会作用,没有发挥合作社创造利润和财富的效能;只限于运加销模式的运作,缺乏成长为产加销模式的理念合作、资金合作、技术合作、管理合作、环境合作等深层次合作条件,难以实现合作共赢,加之合作社办公设施落后,信息化程度低,行情掌握不及时,阻碍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四、对成立合作社的几点启示:
   (一)目的要明确、思路要清晰。农户通过自愿联合,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明确“销售收入是生命力,盈余分配是号召力,合作共赢是目的”的建社目的,端正思想,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一定要紧紧围绕这个目的去组织生产、销售和规范内部管理。分散经营的农户在市场主体中,总是显得弱小无助,很难有等价交换机会,极易受到屠宰商的盘剥。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牵头领办人必须具备要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带领社员,群策群力,达成共识,采取共同的经营策略,既可以防止过度竞争和价格起伏过大,又可以通过集体的力量来化解单户的生产经营风险,避免由于市场信息不灵,把握市场困难,生产的盲目性和自发性经常存在,“一哄而上、一哄而散”现象屡屡发生,买难卖难问题交替出现,严重影响到农民增收。
   (二)章程要切实、制度要管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必须紧密联系本合作社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和远景规划,在示范性章程的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补充和完善,增强章程对合作社业务指导的可操作性和务实性,不能千篇一律或者简化了事。农民专业合作社因其成员构成的特殊性,造成合作社内部管理成本相对较高,运行效率相对较低。为此,合作社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在范本的指导下,一定要结合本合作社成员构成的共性和个性差异、合作社业务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合作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性制定,充分发挥制度管人、制度管财的作用,推动合作社良性健康发展。
   (三)股金要到位、运作要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出资是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生存的基础,成员股金到位情况和股金额度严重制约着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为此,合作社的成员出资要根据本合作社的业务情况在保证相应额度的前提下按时到位,不得虚构、空转,必须保障合作社正常运转。随着合作社业务的发展扩大,如果资金周转出现困难,要考虑多渠道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一是按正常程序增加成员出资;二是申请银行贷款;三是发展新成员;四是请求政府扶持;五是以其他有效方式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任何操作方式、手段、程序都要在章程指导下、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控制下规范运行,严禁个人凌驾于集体之上,杜绝违规操作,产生矛盾纠纷要相互协商,及时解决,不能久拖不决,遇上养殖技术困难及问题时,要多与业务指导部门沟通,以寻求支持、帮助,妥善解决养殖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四)合作要共赢、人才要培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宗旨和目的就是要实现合作共赢。因此,合作社运作和发展措施都要朝着高层次、高水平、高标准的合作方向努力,要培育成员的合作理念,要促进成员进行资金、技术、设备等渠道的合作,要逐步实现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化,做到信息灵通、行情掌握,要加强全方位的合作,营造健康的合作环境,要重视物色和引进素质好、潜力大的经营管理人员,逐步把他们推到合作社的重要岗位上进行锻炼,带领合作社进一步发展,真正实现经济增收。
    五、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议
    (一)优化外部环境,提高政府和金融支持在合作社发展中的助推作用
    1、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资金支持,优化融资环境,健全融资服务体系,政府搭建担保平台。
    2、加大地方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宣传引导,在政策层面上给予倾斜和扶持,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部门协调配合机制,通过加强农业产业化体系建设,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二)加强组织自身建设,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经营和发展,提高对农户的吸引力,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规范内部监控机制,增加合作经营的组织化收益。
    (三)提高参与者素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主体保障,培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和新型农民,进一步发展壮大养猪专业合作社。(张焕芳  林丽  李苑慧   孙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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