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组织现状大调查实施三分类三升级活动方案

关于开展基层组织现状大调查实施三分类三升级活动方案

局机关、局属单位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按照《关于全市开展基层党组织现状大调查实施“三分类三升级”活动方案》扎实开展基层组织现状大调查,全面实施“三分类三升级”活动。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基层党组织现状大调查,实施“三分类三升级”活动,是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重要举措,是今年基层党建工作的重大任务。各基层党组织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扎实有效工作,切实摸清家底数、掌握情况、找准问题,为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提供有力依据,推动“三分类三升级”活动有序开展。

(一)全面调查摸底。坚持从支部入手,开展一次普遍调查摸底,实现基层党组织调查全覆盖。

(二)准确掌握情况。全面了解基层党组织运行情况,分析掌握基层党组织设置是否合理、领导班子是否健全、队伍素质是否提高、组织制度是否完善、经费场所保障是否落实、作用发挥是否充分等情况;全面掌握本单位业务工作情况,看发展思路是否清晰、发展目标是否明确、发展举措是否对路及各项业务工作是否推进有力、成效明显。

(三)找准突出问题。找准基层党组织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基层党建任务,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基层党组织在做好群众工作、加强社会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形成专题报告。在开展基层党组织现状大调查的基础上,对本单位基层党组织运行现状进行客观评价,形成高质量的专题研究报告。

(五)加强基层组织。结合调查情况,对基层党组织分类确定考评标准和升级目标,按照“先进党组织上水平、一般党组织上台阶、后进党组织换新貌”目标,分类推动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

(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调查情况,有针对性制定基层党组织推动业务工作的措施办法,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水平。

二、组织调查(2012年2月至3月)

各支部结合人员工作实际,有计划、有组织、分层次开展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开展现状“双调查”。

(一)调查方式。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问卷调查、个别访谈、案例剖析、群众测评等方式开展调查。召开座谈会,重点听取基层干部、党务工作者、水利专家、普通群众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入户走访,深入科室和所属单位一线,与党员群众面对面交谈,听取意见建议。问卷调查,重点收集各支部运行情况,贯彻市委、局党组党建工作的重大部署和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党员和群众调查比例8:2。个别访谈,重点听取各支部书记、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困难党员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案例剖析,重点选择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支部,采取“解剖麻雀”的方法,寻找先进、一般、后进党组织的基本规律和普遍问题。群众测评,重点在基层干部、群众代表等人员中开展测评,根据调查内容对基层党组织进行“先进、一般、后进”的综合测评。

(二)调查内容。重点调查机关党组织围绕服务中心、队伍建设发挥作用情况;推动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尤其是“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实际效果;服务基层、联系群众情况;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党组织定期换届情况;机关专兼职党务干部配备及轮岗交流情况;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评价情况。

(三)组织实施。机关党委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现状大调查的领导和指导,并组织相应抽样调查,深入分析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现状,形成专题研究报告于3月底前报市直机关工委。

三、分类定级(2012年4月)

机关党委结合基层党组织现状“双调查”情况,分别制定先进、一般、后进党组织的具体标准。各基层党组织对照分类标准,采取群众初评、党员评议、组织自评、党员群众审议、上级党组织评定等程序,评定分类级次,建立基层党组织分类管理台账。

(一)制定分类标准。参照市上提出的指导标准,确定本单位先进、一般、后进党组织的标准,4月6日前报市直机关工委。

(二)评定分类级次。具体程序为:1、召开群众代表大会初评。2、召开党员大会评议,广泛听取党员意见,对基层党组织先进、一般、后进级次进行评议。3、基层党组织自评,各支部班子结合群众代表大会初评、党员大会评议以及最近三年的工作业绩和上级党组织的考评结果,自评分类级次。4、召开党员群众会议审议。采取无记名测评等形式,对领导班子提出的自评级次进行审议。5、上级党组织评定。基层党组织分类管理台账于4月15日前报市直机关工委。

四、晋位升级(2012年5月至11月)

基层党组织根据分类定级情况,围绕争创重点和具体要求,针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争创目标和整改措施,在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基础上,报经上级党组织评定后,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由基层党组织向社会公开承诺,党员围绕“学先进、见行动”,公开承诺践诺创先争优。先进党组织重在巩固提高,把有效做法制度化、成功经验长效化,争创全国及省市先进(示范)党组织;一般党组织重在比学赶超,开展系列争创活动,找准优势和薄弱环节,强化工作措施,力争进入先进党组织行列;后进党组织重在整顿转化,采取结对帮扶、领导具体联系等措施,促进转化升级。力争年底前先进党组织争创全国及省市先进(示范)党组织年升率达16%以上,一般党组织升级率达30%以上,后进党组织转化率达100%。

五、总结验收(2012年12月)

根据我局参照市直机关工委制定的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考核办法,并对照考核办法,对基层党组织晋级升位情况进行考核,重新评定级次。具体程序为:

(一)基层党组织自查初评。基层党组织对争创工作达标情况进行自查,形成年度争创工作自查报告,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评议结果,初评争创后的级次。

(二)听取党员群众意见。上级党组织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对基层党组织的自查初评进行满意度测评,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

(三)上级党组织认定。上级党组织根据自查初评和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结合年度考核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召开专题会议重新认定每个基层党组织级次。

(四)形成工作总结。机关党委根据各基层党组织争创工作达标情况和重新划定的分类标级次,对照年初制定的先进党组织提升率、一般党组织升级率、后进党组织转化率的目标,总结成绩和经验,形成年度工作总结,更新分类管理台账。将工作总结和更新后的分类管理台账于12月1日前报市直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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