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局2011年度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公示制度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行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根据XX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科级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公示工作的通知》(安廉责办〔2011〕13号)精神和要求,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局勤政廉政公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发展和改革局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公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松茂(副局长、粮食局局长)

副组长:胡毅洁(副局长)

        李利华(副局长)

成  员:孙汝明(办公室主任)

        李光平(局机关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支部,孙汝明、李光平同志负责具体的勤政廉政公示工作,局办公室作积极配合。

二、 公示对象

姓名

职务

分管工作

备注

吴松茂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粮食局局长

主持全局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投资科、规划科、粮食管理科工作。

胡毅洁

副局长

分管价格管理科、项目促进科、工会、工青妇工作。

李利华

局党组成员、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分管投资促进局、党支部工作。

三、 公示内容

(一)勤政公示内容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落实上级重大决策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2.依法执政行政的情况。

3.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及分管工作任务的情况。

4.软环境建设及经济社会制度创新的情况。

5.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6.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7.勤政方面其他情况。

(二)廉政公示内容

1.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2.执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情况。

3.执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情况。

4.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5.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6.执行工作纪律、《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等规定的情况。

7.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其他规定的情况。

四、 工作步骤

120111018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和XX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科级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公示工作的通知》(安廉责办〔2011〕13号)等文件精神并进行动员。

2.201110月19日—10月21日向全局干部职工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对公示对象的勤政廉政意见。

3.201110月24日—26日向公示对象反馈征求意见、点题内容。

4201110月27日—30日由公示对象对照勤廉公示的共性和个性内容以及有关具体要求,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52011年10月31日审核公示对象的述职述廉报告。吴松茂副局长述职述廉报告报第四督导组审核,其它两名领导报吴松茂副局长审核。

6201111月1日—7日在发改局内部局域网上对公示对象的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公示。

7.述职述廉报告公示结束后,于2011年1111日(星期五),召开发改局中层以上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巡查员、政风行风督察员、服务对象以及群众代表等人员的会议,对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情况进行民主测评。邀请市勤廉公示办公室和第四督导组成员参加会议,组织测评工作。

五、工作要求

请局各位领导高度重视勤廉公示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紧扣勤廉公示内容,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接受考评。同时,请全局其他干部职工积极配合做好对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意见征求、民主测评等工作。

                      

                      XX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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