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

*****区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的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领导干部、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带动学习,争创学习型党组织”的“两带一创”主题学习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法官的建设,增强法院党员干部的学习意识,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院党组决定在全院开展“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以提高广大党员思想政治水平为目标,把党建理论和学习型党组织先进理念结合起来,着力营造法院全员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着力健全科学的学习组织体制,着力提升法院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学习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不断增强法院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主要目标  

    通过推进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形成法院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勇于创新的浓厚氛围,确立各党支部全员学习、党员终身学习的理念,形成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意识,建立健全管用有效的学习、培训体系和机制,使党员的学习能力不断提升,知识素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全面提升,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进而实现全面建设学习型法院的目标。  

    三、学习内容  

    1、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历史地位。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同研读法学经典理论、先进理念结合起来,同审判执行工作实践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提高审判执行工作中分析案情、解决案件的能力,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审判执行工作。  

    2、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容和精神实质,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新要求和指导意义。认真总结全国法院深入开展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功经验,紧密结合本部门的实际,着力转变不适合、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理念,把法院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  

    3、学习践行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学习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在全国两会上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公正、廉洁、为民的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中体现了“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使全院党员干部有更明确的价值追求。  

    4、深入学习岗位和现代化建设所必须的知识。立足我院综合、审判、执行工作岗位,努力学习做好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各种知识和技能。广泛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现代化市场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等知识,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开阔思路、把握规律,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  

    5、学习中央和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世情国情党情和区情知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国家法律和法规,认真学习加强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文件,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  

    四、学习步骤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大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 2010年7月20日 前)。向法院各党支部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制定下发我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做好思想发动和舆论宣传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0年7月—12月)。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学习理论与学习业务相结合,扎扎实实抓好学习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考核(2010年12月底)。对各支部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对优秀的支部进行通报表扬。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支部要把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纳入工作议程,确定专人负责,切实抓紧抓好。为确保“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有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法官建设,成立法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日常组织、监督检查和总结推广工作。  

    (二)以支部为单位组织政策和业务学习。在法院集中举办系列学习讲座的基础上,各支部结合本科室工作需要,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重点学习政策理论、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疑难案件的交流。通过学习,使法官政策法规水平和业务能力有明显提高,成为审判、执行队伍的专家。   

    (三)开展“四有”活动。即“有学习计划、有学习笔记、有学习心得、有学习交流”。采取指定学习篇目、检查学习笔记、开展学习研讨、组织知识答题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推动法院党员干部自觉学习。  

    (四)加强能力建设。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创新能力、法官和谐司法能力、书记员记录能力、综合部门人员文字能力“四项能力”建设活动,不断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法官队伍规范化建设。  

(五)树立先进典型。各支部要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各级各类学习典型,每个支部至少要树立2个先进个人典型,并于12月15日前上报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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